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08:52:03 329 人看过

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

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

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

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

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根据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户私自开垦的荒地,应报请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对报请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确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且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未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可采取村民议决方式,决定是否纳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村民议决不同意的,应在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中对新开垦土地进行备注登记,但不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待有关规定明确后再处置。所以,农村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相关政策当中都不允许农村开的荒地来进行确权,开发的荒地并不归个人所有,本质上还是属于集体财产,但开发荒地之后所获得的这些收益是归个人的,我国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并不包括荒地,而且个人开发荒地,本身就要经过全体村民半数以上的人员同意才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四荒土地是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在我国,四荒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四荒土地的承包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所谓招标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指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的形式,竞投某块四荒土地的使用权;拍卖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拍卖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手举统一编号的应价牌应价,竞投在一定年限内的四荒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的活动;公开协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公开组织与欲取得四荒土地使用权的人协商,最终与符合条件的人签订四荒土地承包合同的活动。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在经发包方同意后均可抵押。以四荒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注意以下问题:1、自留山与责任山不属于四荒土地。自留山和责任山是林地的组成部分,不能用于抵押。2、我国过去的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6-08
    213人看过
  • 2024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归谁?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
    2024-01-14
    173人看过
  • 开荒的地被征收钱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1、开荒地的土地补偿归荒地开垦者,开垦荒地如果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的,会受法律保护,当发生土地征收时,应当依法向垦荒人作出补偿;2、但是,如果开垦禁止区域内的荒地,不但没有补偿,还可能会面临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2024-04-27
    62人看过
  • 农村土地谁开荒就归谁?村委会收回农民荒地该咋办
    关于开荒地上的所有权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它们并不完全属于个人或组织,而是集中于国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拥有该地块使用权利的开拓者对于此类土地仍然享有一定程度上的支配权。在此基础上,如若获得了合法的使用权,他们仍有机会通过补办承包证书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以维护和保障。在农村地区的各项用地中,集体土地需要经过与相关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后方可正式取得承包权。若是未能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手续办理的话,村集体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回收该处山地。然而,在执行这一回收措施时,村集体应尽其所能对已经为开垦这块山地付出的投入或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宪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2024-05-16
    294人看过
  • 开荒的荒地荒山征收,土地补偿费归开荒者还是村集体?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荒地、荒山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归开垦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所以,经过
    2023-04-01
    409人看过
  • 开荒土地超过20年,征地补偿款归谁?
    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分为如下几个部分,其受益主体不一样。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5、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
    2023-07-02
    462人看过
  • 国家征地开荒地归谁管?
    个人开荒的土地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征收补偿费用归开荒人员所有。一、开荒地谁开荒就归谁使用吗开荒地谁开荒不是就归谁使用。需要进行相应的确权。农村的荒地不是说谁开荒就归谁,实际中在农村部分地方开荒人要是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是可以被确权的。在农村荒地也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部分有的就算是空闲,可能也有作为其他规划的用途,不能因为有人开垦耕作了,就给予其确权发证。二、国家征用荒山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交付给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使用,用于再生产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能力,不能分给农民个人消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地上附着物中产权确实属个人家庭所有的,其补偿
    2023-02-16
    27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归属权归谁?
    70年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到期还是会归房屋产权人,因为房子作为物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有使用期限限制的是房屋所占用的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如下: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了怎么办40年产权到期后,处理办法如下: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
    2023-07-16
    467人看过
  • 开荒20年以上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归谁
    开荒20年以上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归属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开垦属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已经村集体村民表决同意,并和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的,开荒人和集体共同分割荒地征收补偿款;2、开荒无集体所有权的荒地,已经国土部门审批,获得荒地使用权的,开荒人可以获得荒地征收补偿款;3、没有经村集体和国土部门授权批准而私自开垦使用的情况下,属非法占用集体和国家土地,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或国家,但开荒人能领取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用的土地上长期投工、投资的补偿。其标准为: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之年均产值的三至六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各地方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一般为该地被征前三年平均亩产值的三至五倍。土地补偿费属于专用款项,依法应由被征地单位统一掌握,主要用于发
    2023-08-03
    205人看过
  • 自己开垦的荒地,到底归谁?
    1、自己开垦的荒地,到底归谁?根据《国土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2、自己开垦的荒地需要缴纳地租吗?对于这个比较专业性的问题,笔者咨询了农业部门管政策方面的人员,他们是这样回答的:首先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国有荒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国家不控制这部分的价格。不像集体所有的耕地,国家有强制性的规定,国家所有的耕地,不会转变为集体所有,更不会变更为机动地。但是我想很多地方开垦的荒地应该都是私自开发的,很少经过正规程序去开发,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属于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就会以正常发包形式
    2024-04-24
    247人看过
  • 开垦荒山荒地所有权是谁的
    一、开垦荒山荒地所有权是谁的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二百六十
    2023-05-06
    206人看过
  • 农村开荒地的使用权规定的归属问题如何?
    一、农村开荒地归属权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或损失。二、农村土地所有权归谁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没有承包合同怎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
    2023-12-10
    243人看过
  • 农村开荒地归属权
    房地产开发
    一、农村开荒地归属权开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是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如果拥有使用权,可以补办承包证。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开荒投入或损失。二、农村土地所有权归谁我国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没有承包合同怎么确权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
    2023-06-04
    280人看过
  • 承包开荒地种果树归谁
    归承包者。开荒地被征用,应否得到补偿国家对土地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合法的土地承包受法律保护。对于你开荒占地行为,尽管村委会当初是鼓励并认可的,但这不能等于你已经取得开荒地的合法承包手续。你未经土地所有权人批准,没有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属于非法占有土地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你未取得合法承包手续,其所占荒地的权属是集体所有,修路占地由此而补偿的款额应该归集体所有。但同时,因你开荒利用荒地耕种或栽植果树,村委当初持鼓励和认可态度,说明村委会虽然对村民取得开荒地承包权持否认态度,但对村民耕种荒地行为是同意并支持的,那么,你在荒地上种植的果树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应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其中的果树补偿费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类的补偿费应当归投入者所有。农村开荒地承包年限是多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农村开荒地承包年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但如果确定土地用途的,不能超
    2023-04-30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0
      在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个人无法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如果农民个户开垦了荒地,还要看其行为是否经过批准,若已经批准,一般集体会以发包的形式,优先发包给开垦人,并且开垦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 开荒地是谁开荒谁使用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4
      不是说开荒地是谁开荒谁使用的吗虽说土地划分给一队,但几十年来都是我家在种树,一队也从没异议,听别人说开荒25年以上的土地如果他人没有异议就归开荒人一直使用,是吗如果现在我家要养猪是否要和一队签什么现行及土地法中均没有规定个人可以取得和享有任何荒地的个人所有权,荒地所有权只有集体和国家所有.但根据多年来你家一直种植的现实情况,就地面树木肯定归你家所有,以前是你家自行开发后,无偿使用的,但你家能否继续
    • 农村土地开荒归属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农村土地开荒归属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
    • 农民84年开垦荒地,土地法有开荒限定吗,开垦荒地的地权归隶属谁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5
      我国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区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荒地是未经开发利用的荒芜土地,隶属未利用的土地)。对未利用地的管理,《土地管理法》第38条限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 土地使用权中女方土地地确权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离婚后,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土地,原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依然属于女方。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一【理由】【离婚后的承包地受法律保护】不论是在《婚姻法》还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