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的连带赔偿责任究竟有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0:51:28 314 人看过

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是车主作为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租(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租(借)车人是实际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是当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运行瑕疵时,如: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租、出借车辆时未向租(借)车人履行告知义务,而作为租(借)车人也因疏忽大意而未向机动车所有人了解机动车存在的与安全行驶有关的瑕疵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出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是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机动车无瑕疵,而该瑕疵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单独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我国法律体系是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原则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义务人,这里有三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该批复明确指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6月25日所做出的批复中就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在我国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挂名名车主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连带责任,说法不一

挂名车主是否承担侵权责任,主要看挂名车主是否符合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即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行为具有违法性;

3、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如果我们的分析能够得出这样的判断:

1)挂名车主主观上对损害结果发生没有过错;

2)未过户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结果无法律上因果联系。那么,结论自然清晰地呈现于我们面前。要探究挂名车主主观上没有过错是困难的,因为对未过户的挂名车主有无主观过错评价涉及过错标准的探讨。将面对“主观说”、“客观说”、“主客观统一说”的困惑,并且不能回避“理智”、“意志”、“注意义务”、“疏忽之人”等似是而非的概念。我们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流于主观臆断或简单武断的推论。

因此,我们在论证时选择未过户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结果的因果联系的评析。因果关系作为归责构成要件之一,其防护正作用体现在:阻却因判断主观过错的随意性而对无辜人的伤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该雇员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取决于事故中雇员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如果存在,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如果不存在则不可以。一、承担连带责任后追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上述法律规定表明,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债务后,依法可
    2023-02-26
    129人看过
  • 车主负连带责任责任有哪些
    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具体有: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或有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存在过错;机动车挂靠情况下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一、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一方负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共同承担责任的情况一般是指:1、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挂靠单位和司机共同承担责任;2、借车发生事故的,车主存在过错的,由车主和借车人共同承担责任;3、单位职工执行公务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实际所有人是否要承担责任1、在出租、借用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保险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驾驶人、有过错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在该种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过错责任。2、在挂靠情况下,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3、盗窃、抢夺等使车辆所有人被迫失去车辆控制的情况下,应当由盗窃人、抢劫人、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不应当承担责任。4、所
    2023-06-23
    231人看过
  • 雇员雇主连带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
    一、雇员雇主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二、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25%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25%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
    2023-06-08
    4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多少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一、租车出交通事故谁负责?租车出交通事故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车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交通事故人员受伤如何理赔交通事故人员受伤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
    2023-06-24
    1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多少(一)医疗费保险公司核定原则:与本次事故相关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且在医保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情况,与事故无关:因车祸外伤住院,同时治疗高血压、胃炎等慢性疾病。多发生于60岁以上伤者;费用不合理:如小病大养,可门诊治疗的住院治疗只需短期住院的长期住院;药品大多不属医保范围,被保险公司核减较多。(二)后续治疗费伤情未恢复需继续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如骨折未愈合所需的拍片费、提前出院需支付的医药费等;二次手术费,如取钢板、钢钉的手术费等,一般要在半年后进行。核定标准:合理的费用一、医疗费。(三)误工费误工费=误工时间*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日。死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合理的误工时间误工费=3人*10天*每天误工费(城镇、农村)。(四)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时间*护工工资,在家修养期间护理费=伤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时间*护工工资1、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当护理人
    2023-06-05
    425人看过
  •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连带赔偿责任处理方法(一)正确确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一定是共同被告,这是由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
    2023-03-19
    342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究竟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0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 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多少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是车主作为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租(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租(借)车人是实际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二)
    • 车主责任有哪些车主连带责任的赔偿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造成人身伤亡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者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车辆维修费等财产损害赔偿,具体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损失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标准如下:(1)医疗费用按照医院治疗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所必需的费用计算。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所必需的费用支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交通事故
    • 连带责任究竟应该负多大法律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7
      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内部份额的确定标准如下: 1.根据各自的过错来确定; 2.根据原因力进行比较; 3.平均分担赔偿数额。
    • 连带责任究竟是什么意思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9
      连带责任也称“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