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的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03:13 477 人看过

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夫妻财产分割是指以工资、利息、奖金、租金、股票收入等实物或货币形式获得的财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全部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夫妻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去处理无效婚姻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由当事人协议具体如何进行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对于财产的归属或者处理有约定的,则优先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所谓无效婚姻主要指存在下列情况的婚姻
    2024-01-25
    176人看过
  • 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夫妻,应该如何分配财产?
    2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如下: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夫妻离婚双胞胎一般会怎么判依实际情况而定。孩子处于哺乳期的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孩子过了哺乳期的双胞胎法院
    2023-07-04
    42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是不是有权
    一、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是不是有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成年子女无权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是不是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并不代表夫妻双方已经正式离婚,还是属于婚姻存续状态,所以在这个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是不是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是不是有。
    2024-01-24
    412人看过
  • 离婚时成年子女应该如何分配家庭财产
    一、离婚时成年子女应该如何分配家庭财产成年孩子是不能分到家产的,因为分割的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
    2023-12-17
    290人看过
  • 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处理
    以下是针对离婚后发现未曾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详细解决方案:1、当离婚时未作妥善处置的夫妻财产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造成的,如受到了当时现实环境因素的影响,那么当事人仍可选择在离婚后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此未曾分配的夫妻共有财产做出妥当划分。一旦经过法律程序的查证核实,该申请便有可能得到法院裁定的认可并进行合理的财产分配。2、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其中一位当事方蓄意采取了诸如隐瞒、转移、出售夫妻共有财产,甚至制造假债以此谋取对方财产等不法行为,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这部分隐蔽财产进行依法分割。并且,若调查发现恶劣行为涉及到一方故意遮蔽、制造虚假债务,意图非法占据、剥夺另一方财产权的情节严重者,相关责任方还可能面临法院给予的相应惩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2024-08-07
    397人看过
  • 离婚夫妻的财产分配如何影响子女?
    有,可以减少争议。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在结婚之后共同所拥有的财产,在财产的分割问题上,孩子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所有权人。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不论离婚后孩子判给父亲还是母亲,另外一方的抚养义务都是存在的。夫妻财产给孩子并不代表孩子的财产就属于你,这里面还有一个财产赠予的关系在里面。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情况是怎样的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如下:1、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2023-07-06
    170人看过
  • 未婚夫妻无子女,如何离婚?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起诉离婚,当事人需要先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携带补领的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起诉状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没有结婚证但是有孩子离婚孩子如何去判(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
    2023-07-05
    271人看过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子女是否限制为未成年子女?
    在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不参加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指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遗嘱必须所有子女签字吗不是。老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其实并不需要儿女在场,更不要说是要求所有的儿女在场。只要订立出来的遗嘱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那么这样的遗嘱就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因为没有儿女在场,导致该遗嘱无效。所有订立遗嘱时儿女不一定非得要在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
    2023-07-22
    283人看过
  • 离婚夫妻的房产能否过户给未成年子女?
    夫妻离婚房子能否过户给孩子依据实际情节来看。夫妻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同意的,可以把房子给孩子。夫妻决定将共有财产赠与子女后,子女成年后,可直接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儿童未成年的,应当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注明其法定监护人姓名。夫妻离婚房子如何过户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3、办理房产交易转绘;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6、取证。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有如下: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
    2023-07-03
    121人看过
  • 夫妻婚内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
    夫妻婚内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离婚时一定不能分割吗?杭州婚姻律师解答:不一定!杭州婚姻律师办理离婚案件时,会遇到夫妻婚内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问题。离婚时,一方说是买给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另一方说并不是赠与给未成年子女的,只是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问题,法院的观点是,并不当然视为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夫妻离婚时不能简单地完全按照登记情况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而是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真实意思表示。不动产产权登记的权利人,推定为真正权利人的效力,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后,会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从而认定公示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在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应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
    2023-04-19
    368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在父母离婚之后,倘若未成年子女对他人的身体或者财产遭受了侵害,应当由与其共同居住的监护方负责进行赔偿。然而,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监护方经济承受能力上存在不足,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显得相当艰难的话,则可以请求另一方也参与到赔偿责任中来。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并非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亦不得以未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为理由而拒绝对此行为负有赔偿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8-11
    148人看过
  • 假如妻子多次出轨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一、假如妻子多次出轨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假如妻子多次出轨离婚财产应该的处理方式是由男女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是妻子出轨系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情形的,男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要打多久离婚财产分割官司要打三个月至六个月的时间。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案件进行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
    2023-11-10
    307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分配,刚结婚的夫妻该如何处理?
    财产分割需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关于财产方面的书面协议的,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一般是按照平分处理,一方有过错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两人的工资、奖金等。结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刚结婚就想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2、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2023-07-08
    95人看过
  •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夫妻离婚未成年孩子能分财产吗?
    一、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3、具体财产分配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4、离婚财产分配上是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5、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主张多分配财产和损害赔偿,并且支付孩子的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
    2023-12-16
    250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该如何处理,怎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25
      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夫妻离婚时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 2、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 夫妻离婚房产是否应该留给未成年子女?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就你的问题夫妻离婚房产留给未成年孩子,为你做出以下回答:可以。如果是属于离婚协议的部分,夫妻双方认可的,是可以过户给儿子的。事实上,民法典只是对离婚分割提到对共有财产分割,也就是以个房子,夫妻可以各拿一半,或其中一个人拿,这就是离婚分割。但是如果是过户给子女,那其实是相当于赠予或者家庭析产,不在离婚分割框架内。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也是可以操作的。由于子女是未成年人,你们两是监护人,可以代理完成过户
    • 夫妻财产能赠予子女吗,应该如何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4
      夫妻财产能赠予子女,但是需要双方就赠与问题协商一致。因为夫妻双方协商在离婚时将财产赠予给子女的行为,是夫妻作为所有权人对共同财产的正常处分,只要双方能够就赠予财产给子女的行为达成一致意见,法律就不会加以禁止。如果在赠与过程中有一方不同意赠予,那么子女就不能获得财产。
    • 夫妻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夫妻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31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 夫妻离婚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4
      《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女儿是房屋的产权人,房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我国房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子的产权归属一产权证登记为准,只有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虽然房子女儿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女儿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