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55:35 91 人看过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驱逐出境是附加刑吗

驱逐出境是附加刑。驱逐出境只针对外国人犯罪由公安机关执行,具体如下:

1、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具体适用时要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以及外交斗争的需要;

2、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

3、在我国境内工作居住旅行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对外国人适用驱逐出境,既防止其继续危害我国的国家和人民利益,也是对国家主权的维护。

《刑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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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2日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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