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可以由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吗?
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可以由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是可以有效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结果的方式,当对审判的结存在质疑的时候也可以提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是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
二、刑事抗诉法定理由有哪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三、刑事诉讼中对抗诉是如何规定的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不能向司法机关提出抗诉请求,但是在司法实际中,更多的情形都是由司法机关提出的该请求,这主要是由于非法律工作者是不能及时的发现一审过程中,或者是一审的结果存在过错。
-
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可以由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吗
49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检察院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145人看过
-
申请刑事抗诉向哪个检察院提出?
370人看过
-
申请刑事抗诉向哪个检察院提出
128人看过
-
申请刑事抗诉向哪个检察院提出?
496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抗诉理由都有哪些
270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刑事诉讼中抗诉可以由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3-21刑事诉讼中的抗诉可以由当事人向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是可以有效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结果的方式,当对审判的结存在质疑的时候也可以提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是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
-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的抗诉理由有那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3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应当依法提出抗诉。 第三百九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
-
新民事诉讼法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起抗诉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只能向同级法院提检察建议,提起上级检察院抗诉。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
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请求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9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