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批准前可以拆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8:13:23 196 人看过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政府征地补偿程序如何进行

1、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2、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

(2)拟订根据。

(3)方案内容。

(4)方案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3、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4、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二、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决定相关文章
  • 区人民政府有征地拆迁主体吗
    一、区人民政府有征地拆迁主体吗区人民政府不具有征地拆迁主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有权决定征收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现实实际操作中,市县一级政府往往会委托或者指示乡镇一级政府作一些实质性的工作,从法律规定来看,乡镇一级政府只能是作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但其不是实施主体。二、相关法律规定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
    2023-04-13
    382人看过
  • 政府拆迁部门批准之后的是属于行政许可吗
    政府批准拆迁算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一般是指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程序赋予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某种权利,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一、听证会有什么程序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为听证主持人,听取行政许可审查人员和当事人就行政许可的理由和适用依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护的结合程序。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的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和已知的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应予公告。(2)听证公开行政许可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权的听证案件,不宜公开进行。(3)听证主持人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主持人既可以是行政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行政机关的其他有
    2023-02-06
    191人看过
  • 政府部门在做出征地拆迁前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一)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包括征用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二)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农用地,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批准征用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
    2023-06-03
    141人看过
  • 小区内有政府征地,违法拆迁吗
    开发商是无权征收土地的,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而政府是有权委托开发商征收国有土地的。一、镇政府可以做拆迁纠纷的被告吗一般情况下,镇政府不能做征地拆迁的被告。1、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所以镇政府不可能成为征收主体;2、县级政府委托镇政府开展征收工作,在这种情形中,受委托的镇政府不能成为被告,而是委托单位即县政府作为被告;3、当事人在拆迁中想知道谁是被告,可以看相关的征收拆迁文件,分析每个单位在具体工作中的关系。二、农村房屋拆迁拆迁方须公开哪些文件才算合法一、农村房屋拆迁拆迁方须公开哪些文件才算合法农村房屋拆迁方需要公开的信息包括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且相关方案内容符合规定才算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二、征收土地公告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征收土地公告包含的内
    2023-03-03
    496人看过
  •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
    2023-06-03
    352人看过
  • 政府征地不同于商业拆迁
    “政府征收不同于商业拆迁,要提醒广大拆迁人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月6日,南明市五里冲区城中村危房、棚户区改造工程现场指挥部该区发布消息: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动迁合同签订期限为7月30日至9月30日,超过合同签订期限未签订合同的,将不能享受任何奖励和优惠补贴。据了解,与以往其他项目的移民安置不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五里冲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由南明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征收部门为南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为充分体现棚户区改造“依法惠民”的原则,南明区房屋征收部门结合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居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和《农民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同时,还推出了相关的房屋征收补贴方案、奖励方案、补偿方案和补偿方案等优惠补贴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补
    2023-05-08
    499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与政府角色定位
    1、政府角色定位:规范公权力征地使农民或被拆迁人的权益失衡,并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问题的根源并非征地行为本身,而是征地的适用范围界定和应用问题。政府公共性回归,政府是公共权利机构,具有公共性。在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中出现的政府以暴力方式强行拆迁,使得政府丧失了公共利益代表的性质,激化了社会矛盾,削弱了政府公信力。政府使用暴力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维护广泛的公共利益,而不是某种特殊利益。应该区分城市建设活动的不同属性(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采用不同的城市征地拆迁标准。对于经营性建设活动导致的征地拆迁活动,被征地拆迁者不仅应该获得开发商支付的以完全成本计算的全部损失,还应该分享开发的利益。对于公益性建设活动,也应该对征地拆迁的全部损失予以补偿,被征地拆迁者不应该为公共利益损失自己的利益,而应该同时分享城市发展的效益。城市建设征地与拆迁活动的制度安排中要充分体现不同属性(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
    2023-06-05
    387人看过
  • 征地批文没有见到征地拆迁的可以拒绝吗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
    2023-08-04
    302人看过
  • 伊滨区政府征地拆迁政策详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政策如下:(一)农宅搬迁除了根据本细则给予相应补偿外,同时为了鼓励群众按时搬迁以及遏制私搭乱建和装饰装修等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政策性奖励。(二)对有合法有效手续的民宅房屋主体搬迁,补偿按附表一标准执行,超高补偿以层高3米为基础,每增加0.1米每平方米增加5元;层高3.6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增加补偿40元。对于未粉刷、无门窗、无地坪、无水电的未竣工房屋按标准的60%给予补偿,四项缺一项减10%且不予超高补偿。对于使用立柱、钢梁、12墙、大通道、无楼梯等结构形式的砖混结构房屋主体(层高不低于2.8米),按310元/平方米给予结构补偿(三)持有有效证件的合法建筑,以宅基证或其它有效手续为基准对原有房屋附属物及装饰装修给予打包补偿。补偿内容包括房屋上的门窗、栏杆、防盗网、防盗门、雨搭、楼梯、管道、太阳能、暖气设施、热水煤火、水表、有线电视、各种电器及通讯设备(含空调、电话、宽
    2023-07-02
    475人看过
  • 没有征地批文政府征地合法吗
    一、没有征地批文政府征地合法吗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什么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
    2023-06-16
    84人看过
  • 哪些信息可以在征地拆迁案中被政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二)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三)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五)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3)反映
    2023-07-03
    347人看过
  • 是公益拆迁政府就可以强拆吗
    不可以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进行公益拆迁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强制拆除的,需要与被拆迁人协商赔偿问题,签订协议并且赔偿后才能拆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一、简述开发商征地是不是强制性的开发商实施征地应是自愿的、不是强制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但在政府需要修葺公共设施和军事设施的情况下,被拆迁人要求的补偿过高远远超过国家补偿范围的,允许申请强制征地拆迁程序。二、拆迁合同签了多久可以去拆迁补偿款拿到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的时间一般在拆迁补偿协议签字后,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拿补偿的时间要在搬迁之后,也就是先补偿、后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2023-06-29
    135人看过
  • 征收者没有见到征地批文,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征地批文是征地合法性的证明文件,没有批文是不能征收土地的,所以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拒绝征地拆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
    2023-02-14
    353人看过
  • 地方政府征地拆迁应注重程序
    广东省仁化县周田镇新庄村被一阵机器的轰鸣声和吵杂声惊醒。接到亲友电话,住在附近旧村、镇上的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3家人急忙赶来,此时,他们在该村所建的5000多平米房产,已经夷为平地。一纸诉状,叶呈胜等3人将仁化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3人诉称,当日凌晨,仁化县政府组织大量人员,由手持盾牌的防爆队护送,浩浩荡荡开进新庄村,强制拆除了3人5000多平米房产,共造成损失近380万元。3人认为,在强拆之前,县政府没有告知他们限期自拆,也没有告知其有权在法定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且在凌晨强拆,违反行政强制法。请求法院判定县政府强拆行为违法。法庭上,仁化县政府提供了涉案土地调查笔录和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等证据,证明3名原告建造的涉诉房屋未按法定程序办理用地和建设手续,属于未经合法许可的违法建筑,依法应予拆除。证据显示,2009年8月18日,仁化县政府下发《关于禁止抢种
    2023-04-23
    9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收决定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征收的决定。 征收决定是政府实施征地和拆迁的必要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征收决定中,需要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和方式等事项,并征... 更多>

    #征收决定
    相关咨询
    • 征地政府批准之前拆迁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3-23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政府批准拆迁算行政许可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5
      政府批准拆迁算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一般是指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程序赋予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某种权利,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 政府给地方批准拆迁的理由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1
      政府具体理由是?建议详情来电来访。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
    • 政府征地拆迁可以赔偿公租房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30
      作为公租房的承租人,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如果你是公房的产权人,那么你就能直接获得公租房的拆迁补偿,公租房的补偿是给公租房的产权所有人的,所以如果你不是产权人是无法获得补偿的。
    • 拆迁没有政府审批文件可以拆房子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0
      法律意见:当然不行。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