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7 07:56:38 345 人看过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如何认定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认定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书面通知送达劳动者的时间为解除时间。如果是预告解除,则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时起,经过30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或者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如果是裁员解除,则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生效后,通知被裁减劳动者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主动解除通知书送达用人单位后30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或者试用期内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后3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如果是被迫解除,则以劳动者通知时间为解除时间;如用人单位不认可劳动者的通知时间,则可按劳动者投诉或申诉仲裁后,有关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时为解除的认定时间。

4.劳动合同的终止: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任务已完成,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终止的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在终止前提前通知劳动者,并及时开具证明书和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有哪些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除上述材料外,还包括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表等,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确保解除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等。如果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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