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问题需要谁来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35:05 422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危房倒塌致人受伤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农村危房必须拆除吗

如果危房属于违法的建筑物的范围的,应当拆除。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谁承担房屋质量问题保修责任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国家法律规定了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最低保护期。这一期限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但是,等房子销售到消费者手中,上述规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经过了大半。开发商对住户承诺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筑商所定期限为基础,扣除房子验收合格到销售给住户的这段时间确定。因此,这一期限要比上面规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许多,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这就要求我们
    2023-03-27
    278人看过
  • 车祸责任问题:乘客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要看事故责任认定,看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如是车主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车主赔偿损失。根据事故认定书去申请理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朋友醉驾出车祸最后一人有责任吗?朋友醉驾出车祸一起喝酒的人: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2023-07-07
    302人看过
  • 责任在谁?——诉讼费承担问题
    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先垫付,待案件审理完毕后,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对诉讼费的承担进行说明。一般诉讼费的分摊份额由原告与被告双方在本案中的责任大小来决定的,完全败诉,即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可能会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另外,在撤诉案件中一般由原告承担诉讼费,且减半收取。如果调解成功的,诉讼费也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承担。民事借贷诉讼费由谁承担1、民事借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
    2023-07-01
    97人看过
  • 意外事故谁来承担责任?——职工出事谁的责任问题探讨
    职工出事是谁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情形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相关的责任,但是,如果不属于工伤认定情形,由员工按实际情况自行负责。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劳务派遣职工出事该找谁负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2023-07-11
    78人看过
  • 农村危房找谁来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如需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可以寻求所在地区政府规划部门协助。此类项目属于政府行为范畴,政府通常会组建临时性团队负责落实,如由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或者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单位具体执行。这些机构都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便于您及时联系和咨询相关信息。《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2024-05-03
    114人看过
  • 公租房质量问题谁承担维修责任
    公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自然损坏的,由出租人按规定的修理负责修复。承租人发现房屋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修。一、房东有责任房屋线路老化吗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电线、管道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二、租房子地板泡了谁负责租房子地板泡了,通常是由房东承担。如租赁房屋发生损坏,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共同保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在租赁期间处于合适和安全的状态。具体如下:1、承租人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使用造成的财产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损失,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2、房东应在收到租客通知后七天内进行维修;3、逾期不修
    2023-03-04
    359人看过
  • 转租房屋问题的责任承担者是谁
    出租人将自有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存在合同关系;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合法转租,此时,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出租人无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转委托后发生纠纷后谁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
    2023-07-17
    460人看过
  • 在农村危房改造有问题找谁解决
    一、在农村危房改造有问题找谁解决?可以找村委会或者乡政府部门解决,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危房改造的重点对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申请流程主要包括:1、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对初定危房改造对象予以公示后,再填写申请表,并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同上报乡(镇)政府。2、乡(镇)政府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核实。乡(镇)政府调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3、县政府对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实地复核,若符合补助条件,将予以批准,并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4、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竣工后的危房改造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
    2024-01-26
    227人看过
  • 代签合同出问题谁承担责任
    关于代签合同时出现问题,责任的归属及负担的情况呈现如下:首先,有被代理人的合法授权或被代理人对此项事宜事后予以承认的情况下,责任自然就应由被代理人全部承担;反之,若代理人并未得到任何有效的代理授权,那么他们在代签合同时产生的法律责任则须自行承担。具体分析过程如下:一、在通常情况下,代签合同的责任往往由被代理人负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民事行为人皆可委托他人代理执行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只要代理人在被赋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展开的民事法律行为,便对被代理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当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许可的范围内代为签署合同时,只要出现问题,其责任便需要由被代理人独立承担。此时,如果代理人能够征得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同意,代理他们签署合同便是合法的,相应地,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同样归属于被代理人,并且无需由代欠行为人来承担责任。二、然而,当代理人未能获得足够权限或代理已失效后,仍代为签署合同的情况
    2024-08-19
    253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的出现质量问题要由谁来承担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的一般原则是: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就施工方、承包方和施工方而言,承包方一般承担质量责任。在确定施工方对工程质量负责时,一般定义在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2、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造成工程质量问题。3、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中,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存在问题;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和墙体的渗漏和开裂应归类为承包商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二手房交易合同流程中的哪些条款合同必备二手房交易合同流程中必备条款如下:1、合同双方当事人;2、标的物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3、约定房价和付款时间;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等;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
    2023-08-08
    201人看过
  •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问题
    危房改造对象范围:1、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4、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一、附件危房拆除国家补偿标准1、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迁的赔偿标准,危房需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修缮治理或拆除重建,如何安置要看当地的政策。2、常见补助如下: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
    2023-03-23
    418人看过
  • 农村危房拆除的责任主体是谁
    一、农村危房拆除的责任主体是谁在农村危房拆除的问题上,首先需要明确责任主体。1.通常情况下,农村危房拆除的责任主体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的业主或使用者。他们应当负责及时检查房屋的安全性,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成为危房,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缮或拆除,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政府主导的农村改造或规划调整项目中,政府可能会成为农村危房拆除的责任主体。这种情况下,政府会制定具体的政策和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危房的拆除工作,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和安置。二、哪些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拆除在农村危房拆除的过程中,具体负责实施的部门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1.一般来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承担主要的责任,负责制定危房拆除的政策和计划,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实施。2.乡镇政府、街道办等基层政府部门也会参与到农村危房拆除的工作中来。他们可能会根据上级政府
    2024-08-02
    404人看过
  • 债务责任归属问题:破产公司还是谁来承担?
    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公司破产后债务应该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依照法律是必须解散的,并且没有其他的选择,同时清算的责任是股东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从而解散后在公司的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而且这项义务是属于全体股东的义务,和股东的持股比例或者是否实际控制公司是没有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2023-07-05
    244人看过
  •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由谁来承担责任
    一、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由谁来承担责任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1.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3.子女在八周岁以上的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二、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还要付抚养费吗离婚没有孩子抚养权要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三、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权的证据有: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
    2023-12-05
    435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赔偿,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或者死亡予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伤残则赔偿受害人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死亡则还要赔偿丧... 更多>

    #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谁来承担医疗问题的举证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9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者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的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
    • 医疗事故责任归属问题:由谁来承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9
      医疗事故的责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民事责任方面,医疗机构通常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但如果涉及到严重的医疗事故,医生们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医生们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在民事责任方面,医疗机构或医院需要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和生活费用。对于直接责任人,他们需要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间接责任人,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
    •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由谁来承担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由肇事方承担,如果肇事方有保险的,则先由保险负责赔偿; 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有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按照责任划分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则超过部分的赔偿责任由肇事方全额负责。
    • 拍卖房屋过户问题谁承担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1
      1、购买拍卖房过户难都是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法院拍卖房产大多是一些人抵押或没收的房产,这类房产也有比较多人选购,因地段或是房产本身的历史价值等等。房产购买后过户到个人名下,才算是个人的财产。 2、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
    • 农村建房施工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19
      1、属于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纠纷,也不属于雇佣纠纷。 2、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案件司法解释,承揽人所受伤害由他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定作人(你家)在定作、指示方面有过错,才要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