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涉外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21:11:53 373 人看过

一、宣城涉外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宣城涉外离婚登记的流程怎么走

1、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2、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

3、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并按指纹。

4、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5、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结婚登记的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
    2023-03-12
    369人看过
  • 宣城涉外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需要什么材料
    一、宣城涉外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需要什么材料港澳台及华侨的单身及无血亲关系证明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地区(身份证、通行证),台湾地区(台胞证、身份证),华侨(护照)二、宣城涉外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办理流程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涉外结婚登记网上平台递交材料(具体指内地居民是身份证、户口本,外籍一方的护照。港澳地区是身份证、港澳地区通行证,台湾地区是台胞证、身份证,华侨是护照)。2.受理:安徽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登记员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给予网上预约办理。3.办结: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网上预约成功信息。三、宣城涉外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服务设定依据【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
    2023-05-13
    163人看过
  • 厦门结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华侨人员)涉香港居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厦门结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华侨人员)涉香港居民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1、《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放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的通知》(闽民事〔2015〕219号)经厅务会研究决定,从9月15日起将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权限下放至福州市民政局等30个市、县(区)民政局……。二、厦门结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华侨人员)涉香港居民申请条件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2023-05-19
    382人看过
  • 宣城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一、宣城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
    2023-05-18
    494人看过
  • 宣城注册会计师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宣城注册会计师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年8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第九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二、宣城注册会计师注册办理条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第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
    2023-05-25
    363人看过
  • 外资企业核准登记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审批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外资企业法》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2023-06-09
    301人看过
  • 涉外离婚登记由什么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一、我想和老婆离婚到哪起诉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有很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男方户籍北京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吗可以。具体适用条件如下: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
    2023-02-20
    435人看过
  • 宣城民政局涉外离婚要什么材料
    一、宣城民政局涉外离婚要什么材料1、户口簿2、内地居民身份证3、港澳台居民身份证4、港澳台居民通行证5、护照6、离婚协议书7、结婚证8、照片二、宣城民政局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1、初审: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双方当事人户口薄原件(或者公安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双方当事人结婚证原件(或者结婚档案)。注:现役军人一方需提供部队开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官证(士官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2、受理: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每人两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3、冷静期:受理申请次日起30
    2023-05-14
    255人看过
  • 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登记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三)涉外离婚登记程序,办理涉外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2.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3.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4.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5.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
    2023-06-29
    58人看过
  • 防城港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国函[1999]28号)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向国内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公路收费权的权力证书,地市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部门。质权人可以依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并实现质押权。二、防城港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条件(一)准予条件: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申请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3.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不准的条件:1.申请内容不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3.申请事项不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三、防城港公路收费权质押的登记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
    2023-05-18
    480人看过
  • 防城港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防城港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受理条件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第十六条相应实施条件为:(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
    2023-05-18
    99人看过
  • 聊城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聊城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023-05-18
    358人看过
  • 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依据法律规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
    2023-07-17
    391人看过
  • 婚姻登记管辖及法律依据
    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一、哪里办结婚证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
    2023-03-29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法律依据涉外婚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31
      我国《》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
    • 登记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8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主要出于新法《民法典》,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涉外登记手续须知,涉外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7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因特殊情况,双方或一方确实不能亲自回国办理
    • 离婚以后登记户口本有什么法律依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7
      离婚后结婚登记户口本,目前如果已经离婚之后,再次登记结婚的情况之下,仍然是需要提交户口本的通常状况之下,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内地的居民登记结婚需要出示本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件,还有就是签字证明。
    • 涉外登记婚姻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