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0:02:42 402 人看过

保管人应承担义务包括妥善保管标的物,亲自保管义务,不使用保管物,返还标的物及孳息,以及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一、保管合同是什么意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

二、收费停车场内车辆被盗,商场能否担责

把车停在该商场的收费停车场中,你和商场形成了车辆的保管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仓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仓储合同中保管人的违约责任如下:

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损害责任。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违约责任如下:

1、未按约定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包装或该包装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给由此仓储保管人造成的损失;

2、未按约定的仓储物的性质交付仓储物,或者超过储存期,造成仓储物的毁损、灭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3、逾期储存,承担加收费用的责任;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租赁物的保管义务应当由谁承担,未履行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在承租人控制之下,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物的保管义务也由承租人承担,这既有利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充分使用,也是对出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因为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要收回租赁物,继续行使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应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式保管租赁物,如租赁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内,而不应露天摆放。2.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如机器设备应当定期检修,汽车应当经常加机油。3.通知和协助的义务,在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维修,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其所能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可向出租人追偿。不能因为维修义务是出租人的,承租人就坐视不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14
    410人看过
  • 反担保包括哪些意义
    担保中心作为保,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这是其最直接的作用;第二,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向提供担保时,尤其是在担保人与债务并无紧密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且对其承担担保责
    2023-02-22
    243人看过
  • 法定继承权包括哪些方面?法定继承人需承担哪些义务?
    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一、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2、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3、子女;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
    2023-07-13
    316人看过
  • 被告第三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债权撤销被告为债务人的第三人怎么办?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当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其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1)合同促使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因此,其行使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以免损害债务、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来行使,不能通过仲裁机关等其他机构行使。(2)撤销权行使的三种情形: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第三种情形必须以受让人恶意为要件。《中
    2023-07-07
    390人看过
  • 企业破产债务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企业破产债务人有关人员的义务有:合作与协助义务、信息提供义务、其他附属义务。“有关人员”一类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人员,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另一类是由人民法院确定的人员,即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下属企业破产,上级有义务安排员工的工作吗案例黄女士所在国有企业宣告破产,她失去了工作。黄女士在该企业工作了30年,企业破产后,得到了数量不多的经济补偿,但她心里总有些不平衡。她认为,自己与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对她负责。在她与原企业负责人多次商谈无效后,她就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另行安排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合同已经无法履行,依法应当终止。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与黄女士没有劳动关系,没有义务安排黄女士的工作。分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用人单位破产、解散
    2023-08-03
    111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应该承担哪些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取保候审保证人不履行义务如何处理?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保证人不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首先,如果被保证人有未经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司法机关传讯时不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行为,保证人没有及时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的,由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指出的是,对保证人的罚款,只能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作出决定。即使取保候审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采取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2023-07-18
    44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保管人包括哪些条件和义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4
      具体而言,保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即保管人应当对保管物尽相当的注意,而不致于使保管物因自己的保管不善而毁损灭失。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为无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与保管自己物品同样的注意;保管合同为有偿时,保管人对保管物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二)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保管物的性质、合同的目的以及诚实
    • 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保管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保管租赁物时,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一般应包括以下四点要素: 1、承租人有过错(包括过失的故意)。 2、承租人的
    • 抵押担保中的债权义务人包括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2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品的占有,而是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的折价或者拍卖或者出售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
    • 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这里“合法的权利”不一定非所有权不可,只要是合法的出卖处分权即可; (2)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 (3)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承担哪些主要义务,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买受人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1支付价款的义务,即按照约定的数额、在约定的地点、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支付价款。 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一项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如果价款没有确定,则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履行付款义务。 (2)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向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