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房屋没过户房主能擅自涨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2-01-27 15:02:37 319 人看过

20xx年2月,我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订李某将其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我,价款为26.8万元。后我将房款给付李某,李某出具了收条,我入住该房至今。当时,我由于身份证丢失没有办理过户。上个月,我要求李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却说因房价上涨要求我再支付3万元房款。请问,李某能擅自涨价吗?

读者刘青

律师解答:

从本案看,李某是不能擅自涨价的。你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为合法有效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你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购房款交付李某,李某亦将房屋交付给你使用,李某还应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你名下,并协助你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完成权利交付义务。李某提出因房价上涨,要求你再次支付3万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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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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