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7:02:08 388 人看过

一、被判处的罚没款怎样返还?

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

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

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下列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一)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

(二)赌具和赌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

(四)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票证、印章等;

(五)倒卖的有价票证;

(六)直接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缴的非法财物。

前款第六项所列的工具,除非有证据表明属于他人合法所有,可以直接认定为违法行为人本人所有。

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没收。

多名违法行为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无法分清所有人的,作为共同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予以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收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违禁品,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以及非法财物价值在五百元以下且当事人对财物价值无异议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收缴。

追缴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但是,追缴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退还被侵害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追缴。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第一百六十三条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对于民事主体,实施了侵权合作是违法行为之后,导致的被判处罚没所有财产的处罚,是不会被返还的,这是由于我国目前所实行的法律规范并没有与返还的相关规定,若是司法机关判处的处罚有误,那么被要求支付罚款的主体,可以提出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是否存在返还罚没款的规定?
    一、是否存在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我国并没有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一般是不会被受理的,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二、罚没款和罚款一样吗这个不一样,但是属于罚款的一部分。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2023-06-02
    356人看过
  •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财政罚没款返还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
    2023-04-22
    409人看过
  • 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
    行政处罚决定
    一、罚没款返还标准是什么?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第一百
    2023-04-16
    479人看过
  • 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会被受理吗?
    一、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会被受理吗?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一般是不会被受理的,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二、罚没款和罚款一样吗这个不一样,但是属于罚款的一部分。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三、非婚生子罚款多
    2023-04-13
    469人看过
  •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
    2023-04-16
    340人看过
  • 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我国并没有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一般是不会被受理的,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一、罚没款和罚款一样吗这个不一样,但是属于罚款的一部分。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二、罚金退还所需材料:1、当
    2023-04-03
    418人看过
  • 怎样缴纳被判处的罚金
    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
    2023-03-22
    377人看过
  • 贷款还清后借条没有返还怎么处理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如果债权人不给借条的,可以以银行转帐凭证,第三人证言来证明自己的还钱事实。借款还清后,借款人没有收回借条的,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条,或者要求出借人出具借款还清的凭证,证明借款已经还清。《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8-03
    384人看过
  • 财政返还罚没款如何做凭证?
    一、财政返还罚没款如何做凭证?计入财政补助收入,罚没款等政府非税收入属于财政收入重要来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收缴罚款时作为“应缴国库款”记账,并要求及时上缴财政国库,财政部门没有“返还”义务,单位有经费需求时,应该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按照一般预算拨款下达给单位使用,事业单位做账时记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
    2023-06-02
    182人看过
  • 关于申请罚没款返还可以吗?
    一、关于申请罚没款返还可以吗?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拨付的多少由财政部门决定。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樱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对涉案财物应当一并作出处理。第
    2023-06-02
    446人看过
  • 关于返还罚没款支付合法吗?
    一、关于返还罚没款支付合法吗?财政罚没款返还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
    2023-06-02
    325人看过
  • 错误返还执行款被判赔偿
    近日,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回的款项错误返还的京鼎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原告损失。原告苏某起诉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岳成所)、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鼎所)及孙律师(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8月21日,原告因与威林顿国际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与被告岳成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该所指派孙律师律师担任代理人,原告按约定支付了15110元代理费。东城区人民法院2002年1月17日做出判决,后二审法院于2002年8月做出终审裁定,在此期间被告孙律师转入京鼎所。2002年12月18日,孙律师从东城法院取走金额为85000元的现金支票。孙律师在没有苏某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将此执行款转交与张某。审理中,孙律师提出苏某曾经讲过张某是其妻子,自己将此款交给张某曾得到过苏某的口头同意。此外,孙律师还提交了苏某与张某的照片及张某书写的材料
    2023-04-24
    474人看过
  • 加处罚款是罚没款还是罚款
    加处罚款是罚款,罚款和罚没款的区别是:1、含义上的区别罚款是对违反行政规定者或违反合同者,被罚款时所缴纳的款项。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2、款项性质上的区别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是属于一种行政责任。罚没款是属于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比如交警根据交通违规开出的罚单,而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3、处罚执行上的区别罚款是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罚没款通常是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即可生效,当事人进行缴纳。也存在判决之前缴纳,判决生效后转为罚没款。一、罚款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
    2023-03-23
    474人看过
  • 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
    一、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否允许?纪委罚没款返还使用是不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分或者变相和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二、行政处罚财物处理方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明确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有关财物的不同处理。而且针对不同的性质所采取的处理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第八十八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已经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
    2023-06-02
    30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被判处的罚款该怎么返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4
      被判处的罚款的返还方式为:不会返还。罚款是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货币而使其遭受一定经济利益损失的处罚形式。罚款要求违法者缴纳的钱款应当是其合法收入,而对违法所得的收入则应适用没收这种处罚。罚款是制裁手段而不是执行措施,因而与执行罚相区别。
    • 关于被判处刑罚如何返还?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0
      被判处的罚款不予退还。罚款将交给国家财政,用于国家事业或公益事业。但是,司法机关判处的处罚有误的,被要求支付罚款的主体可以提出异议。如果真的是错误的,可以退还。
    • 根据刑庭罚没款管理的规定罚没款会被返还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23
      根据刑庭罚没款管理的规定罚没款不会被返还,这是罚没款与罚款的重大区别之一,任何的罚没款都是不会被返还的,这是由于在我国并没有关于罚没款返还的司法规定,并且被判处支付罚没款的主体,一般都是已经留下了案底的,这会对其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
    • 国土系统罚没款返还款比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3
      现在还没有罚没款的返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指示有些地方有类似的一些自制制度,但仅限在当地适用的。罚没款是一个习惯性用语,其实和正常的行政罚款等是相同的性质的,甚至可以说是同一个东西。
    • 财政部关于行政处罚罚款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7-05
      财政部规定行政处罚罚没款返还在三天内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分或者变相和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