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在押人员离婚,与正常的离婚存在一些不同之处,因为在押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原告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基于被告作为在押人员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一、起诉离婚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夫妻在异地能离婚吗?
夫妻异地也可以离婚,但只能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起诉与在押人员离婚程序
117人看过
-
对羁押人员提起离婚诉讼是否允许?
84人看过
-
离婚流程:涉嫌在押人员起诉权益
118人看过
-
在诉讼中能否对员工提起反诉
77人看过
-
起诉在逃人员离婚得多久能判
172人看过
-
对服刑人员起诉离婚,能一次判离吗?
178人看过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更多>
-
离婚时能否起诉刑事上的在押犯?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7法律分析 女方可以与在押的未决犯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
在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能否要求离婚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9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即使不签字,法院也是会判决离婚的: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起诉羁押人员离婚周期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2与服刑人员离婚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且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需要在收到判决之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与服刑人员起诉离婚的程序: 1、原告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2、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
-
-
在外打工的人能否在外地起诉离婚?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21夫妻俩都在外地打工,因此可以在被告一方打工地点的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经常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