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属于犯罪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01:23 193 人看过

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如果借款合同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借款合同还有效力;如果借款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例如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借款合同无效。借款合同并不因为涉嫌犯罪而当然无效。

一、凭借借条农民工可以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吗

1、凭借借条农民工有可能不可以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首先借条可能无效,在借条无效的情形下,若是无法拿出其他的证据,极有可能无法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

其次借条有效的情形下,债务人没有偿还能力;或者是债务人死亡、名下没有合法财产等的情形,也极有可能无法将借出去的钱要回来。

2、若是农民工持有的借条无效,通常需要承担以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

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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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0日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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