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认定格式合同的效力
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为了重复使用的合同。提供合同的一方需要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一般怎么认定
格式合同明示的免责条款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免责事由和责任范围,以及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免责条款。属于意思自治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有效。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
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
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
格式合同的产生条件:
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交易双方所要求的简便、省时导致了制式合同的存在并大量运用于商事生活领域。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点: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怎么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
当免责条款符合下列条件时认定其有效: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一方订立免责条款的情况。
三、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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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怎么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2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除了以下三种情况的无效,其余情形都是有效的,一种是就具有法定无效情形,一种是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最后一种为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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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02由于格式合同在订立的时候未与对方进行必要的协商,从而使制定者在制定时为了自身的利益尽量使自己的权利较多,责任更少,从而很容易产生对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侵害。合同法第四十条对存在此种严重违反公平原则的合同加以规定并确认其无效。本条从以下三个方面确认: 1、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2、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即规定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无效。 3、格式条款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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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合同中进行格式效力的认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2格式合同的效力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认定,具备为应符合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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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如何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81.格式条款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或者有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所有权益受损失的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两条规定所称的无效属于当然无效。 3、涉案买卖合同不具有所涉及的五种法定无效情形,涉案格式条款亦非对人身权或财产所有权的设定,而是有关经济利益上的免责,因此,应适用关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不能当然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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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的合同可以认定无效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19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无效: 一、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二、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订立合同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五、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诉良俗的。 六、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