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无罪辩护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4 10:32:58 65 人看过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的确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法律依据: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

三、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情节认定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四、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销售假药罪刑事辩护律师从哪些方面入手?
    酌情不起诉主要是按照生产销售假定假药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的大小、情节是否轻微、是否有认罪悔罪情节、是否有投案自首情节、是否属于从犯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否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并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等角度进行入手。酌情不起诉是公诉机关在决定是否起诉时,可以酌情予以考虑,但不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1、如果所生产销售假药的数量较少,也并没有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损害,比如因为假药本身虽然不足以治疗疾病,但是对人体也没有很大的危害性,或者假药尚未售出就被查获的、没有流入社会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危害不大或者情节显著轻微,酌情免予起诉。2、行为人如果有投案自首或者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情节的,如果造成的社会危害不是很大,也可能酌情免予起诉。3、行为人有认罪悔罪的表现,同时对于自己生产犯销售假药这一犯罪行为的受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受害人对其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的,可以酌情免予起诉。4、行为人如
    2023-03-21
    208人看过
  • 强奸罪官司该从哪方面辩护
    对于强奸罪的辩护策略,我们可从多个维度展开探讨。首要任务便是认真审视检方提供的证据资料,检验其法律效力与关联性,例如,重要物证的提取程序是否符合法定标准,被害者陈述内容是否前后吻合且具有可信度等等。此外,深入剖析被告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动态,确认是否存在感情纠葛或者误解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同时,我们还需要审慎考虑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主观心态,是否有可能受到他人误导或者被迫实施犯罪行为。最后,对案发时的现场环境以及相关细节进行详尽的调查研究,如是否存在第三方干预等因素也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
    2024-07-28
    174人看过
  • 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辩护词从哪些方面入手?
    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辩护词可以从案件的抢劫的具体行为认定入手,从犯罪适用的前提条件入手,是否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况等。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转化型抢劫犯罪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第五部分“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中指出,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
    2023-05-22
    370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寻衅滋事罪应该怎么写辩护词
    刑事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护人:年月日一、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1、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
    2023-02-15
    440人看过
  • 诈骗罪的辩护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考虑
    一、诈骗罪的辩护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考虑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履行或创造履行的,可排除其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2.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系为抵消债权,不能据此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3.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4.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5.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二、诈骗罪请律师有用吗诈骗罪请律师有用。律师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
    2023-07-17
    248人看过
  • 关于死刑案件辩护从哪些方面入手
    对死刑案件进行辩护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被告人具有不能判处死刑的自然情况;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非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不足;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不合法、齐备;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不合理;被告人的口供受到客观条件的影响,不真实;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况。死刑案件辩护人的义务有哪些1、承担死刑案件法律援助的律师应是“具有刑事案件出庭辩护经验的律师”。2、律师办理死刑案件应当恪尽职守,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担任死刑案件辩护人的律师,不得将案件转由律师助理办理。有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指派的,经法律援助机构同意,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其他律师办理;4、律师应当在开庭前会见在押的被告人,征询是否同意为其辩护,并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5、律师对于查阅的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人身份等情况的,应当
    2023-08-14
    185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
    一、妨害公务罪辩护方法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妨害公务罪是常见罪名,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一般只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又没有累犯等限制条件的,都可以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而无罪辩护的理由,从刑法规定上看包括三点,即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不属于“阻碍行为”、阻碍的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但从辩护实践看,只有最后一点才最具有无罪辩护可能性。同时,醉酒的人妨害公务罪,具有其特殊性,需要谨慎处理。为了行文方便,本文只考虑《刑法》第277条第1款的“妨害公务罪”行为,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妨害公务罪的无罪辩护有一定困难,困难在于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很难取得。二、辩护无罪辩护的理由,从刑法规定上看包括三点,即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不属于“阻碍行为”、阻碍的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但从辩护实践看,只有最后
    2023-06-03
    95人看过
  • 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一、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范文包含哪些内容?故意伤害无罪辩护范文包含的内容主要有陈诉自己并非是故意实施此故意伤害行为,通过使用刀具或者其他物品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况就属于是故意伤害行为,故意伤害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进行处罚的。二、刑事故意伤害辩护词范本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作为胡某某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辩护职责。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依据我国的法律,认为其他几位辩护人的意见有道理,我同意。同时,我也为被告人胡某某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轻伤罪,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一是轻伤的程度,二是被告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三是造成轻伤的原因。下面,就这三个因素提出我的观点:1、本案的轻伤,是轻伤中较轻的。轻伤认定标准规定:造成两根肋骨骨折才构成轻伤,而造成一根肋骨骨折,只有在造成移位的情况下,才构成轻伤。本案中,中级法院的鉴定认为:受害人吕某的右侧第十肋骨骨折并有轻
    2023-04-13
    434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矫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矫某本人同意,指派李律师担任被告人矫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矫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矫某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矫某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具体辩护理由如下:1、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恳请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案发当日,本案被告人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全面、主动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
    2023-05-25
    252人看过
  • 辩护挪用公款罪从哪些方面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构成的犯罪,如果是其它人有类似行为的话,也不能构成该罪。挪用公款罪辩护词一般是由专业的刑辩律师做出的。挪用公款律师辩护词包含被告的信息,说明你要为他辩护的案件内容以及你辩护原因,基于现实,证据,以及他方证人的说辞。一、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标准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本法第93条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范围。如果缺少上述三个条件之一,该行为人也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认。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即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这里的公款作广义解释,既包括货币,也包括有价证券和特定款物。5、对于营利型、未退还型
    2023-02-18
    137人看过
  • 现金审计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1。了解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通过询问、观察等调查手段收集必要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编制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的方法。一般来说,在了解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检查该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其次,要知道资金收支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是否有与本单位资金无关的收支,出纳和会计责任是否严格分开,现金是否妥善保管,是否定期检查。2。提取并审核收款凭证。如果被审计单位对现金收缴的内部控制不严格,就有可能被贪污、挪用。3。提取并审核付款凭证。检查付款的授权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现金付款凭证是否与应付账款明细账记录一致,检查实际付款金额是否与采购发票一致等4。评估现金内部控制系统。完成上述程序后,审计师可以对现金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估。在评价中,首先要确定现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可信性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失控点,然后确定哪些环节可以适当减少实质性检验中的审计程序,哪些环节应该增加重点审查的审计程序,从
    2023-05-02
    307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无罪辩护可以从哪些方面考虑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13条的无罪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以《刑法》总则但书13条做无罪辩护,必须结合《刑法》分则个罪的特点进行。对于因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引起的互相斗殴、结伙械斗,如果后果不严重的,可以做但书13条的无罪辩护。这种辩护强调两点。其一是聚众斗殴的原因,是民间矛盾;原因之后的报复行为虽然符合斗殴的犯罪构成,但情节上毕竟不等同于其他非民间矛盾引起的报复行为,即“情节显著轻微”;其二是聚众斗殴的后果,不严重,即“危害不大”。二、轻微打架行为的犯罪性质的无罪辩护1、聚众斗殴罪的追诉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6条规定:“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只要是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
    2023-03-17
    12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无罪辩护应着重哪些方面
    污染环境罪无罪辩护审判长、人民审判员: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担任潘某涉嫌污染环境案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我们查阅了本案的相关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活动,根据质证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一)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x某已经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同时,鉴于被告人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因此,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x某犯污染环境罪无异议。(二)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潘某具有如下酌定的从轻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主要有如下:1、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从被告人的供述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
    2023-06-11
    135人看过
  • 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
    2023-03-24
    35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故意伤害罪应从哪些方面辩护最新的规定是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7
      针对故意伤害罪的辩护可以从案情、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及量刑情节等这些方面进行辩护,应该说我们聘请的辩护人在详细了解过本案之后,不可能都无法出台一个大概的辩护方案。所以说,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这是要辩护人自己先想清楚的,这是辩护人的主要工作。
    •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触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之前,作无罪推定。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或其辩护人,若能掌握好辩护的要点,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从哪些方面入手为虚假广告罪辩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想为虚假广告罪辩护,首先的先了解什么事虚假广告罪,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从本罪与非罪方面着手试试,关键看利用虚假广告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是否情节严重。属于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如果情节尚属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可以适用民事或者行政处罚措施。
    • 妨害公务罪辩护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
      妨害公务罪是常见罪名,只有一个法定刑幅度,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一般只要取得被害人谅解、又没有累犯等限制条件的,都可以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而无罪辩护的理由,从刑法规定上看包括三点,即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不属于“阻碍行为”、阻碍的不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但从辩护实践看,只有最后一点才最具有无罪辩护可能性。同时,醉酒的人妨害公务罪,具有其特殊性,需要
    • 故意伤害罪可以在哪些方面进行辩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2
      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触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在未经法院判决有罪之前,作无罪推定。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或其辩护人,若能掌握好辩护的要点,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