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0:52:13 78 人看过

瞒报缴费基数,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

一、工伤待遇办理所需资料

(一)门诊治疗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费用票据原件、门诊费用明细清单、用药处方(要求字迹清楚)、病情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二)住院治疗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费用逐日清单、全套病历、病情诊断证明书、材料费(1000元以上)医院进价发票复印件、转诊转院审核表、相关检查报告单等。

(三)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伤残程度鉴定书原件。

(四)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所需资料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文件、伤残程度鉴定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料

(1)当场死亡和抢救后死亡

提交工伤认定文件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和《火化证》复印件、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供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养人员未领取其他社保待遇证明原件。

(2)享受1-4级工残人员待遇后死亡

提交工伤认定文件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表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和《火化证》复印件、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供养人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供养人员未领取其他社保待遇证明原件。

(3)享受供养亲属待遇资格审查原则

(A)出生年月均以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簿》为准;

(B)养父母、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均以具有法律意义的资料为准;

(C)审核确定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的原则

①《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0年586号令)

②除遗腹子女外,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资格的一律按职工工亡时的状态确定,以后不得追加。

如果是因为公司缴费系数低导致工伤保险待遇存在着差额较大,那么差额的部分只能由用人单位自己给员工补足了。公司当初贪小便宜的这种心态最终会导致量成更大的损失的,所以在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公司一定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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