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0 00:01:59 489 人看过

一、变更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就是在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劳动者可以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不能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见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n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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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9日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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