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会被怎么处罚?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破坏军事设施罪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吗?
破坏军事设施罪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我国的军事设施有哪些?
1、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2、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3、军用洞库、仓库;
4、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5、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加重处罚情节是什么
145人看过
-
什么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备、军事通信罪?应当如何处罚?
460人看过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及军事设施的量刑标准
493人看过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通信罪应该如何认定?
135人看过
-
破坏军事武器和设备罪是什么?
485人看过
-
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通信罪的惩罚制度是什么?
436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损坏军事通信设施罪与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界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0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
什么是过失损坏军事设施和军事武器装备罪?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建设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 一是武器装备,它是武装部队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 二是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 三是军用通信,是指军队为实施指挥、运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进行的信息传递,它是保障军队指挥的基本手段。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
什么是破坏军事设施罪,破坏军事装备罪与军事通信罪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09(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国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侵占国防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保护军事设施,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故意毁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行为、违反防卫法规
-
主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设计使用军事通信器材罪有哪些罪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9(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设备和器材是重要的国防资产,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防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国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损害和侵占国防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保护军事设施,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故意毁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行为、违反防卫法规
-
刑法中破坏武器装备, 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的立案标准?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0根据《刑法》第369条的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应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者实施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必须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