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红线范围内政府不拆迁,居民的生活将受到什么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23:50 406 人看过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政府不征收拆迁的,当事人可以与征收部门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政府如何规范拆迁程序的文件

对于拆迁程序的文件,需要取得政府审批,政府可以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规范文件的宣传,如果有文件不规范的,可以进行撤销。

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单位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成为合格的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审查合格,向申请人颁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在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公告除公布拆迁许可证外,还要公布拆迁人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时提交的上述五项资料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要积极了解拆迁公告载明的各项内容及附随的上述五项前置批准文件,如果确少任何一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拆迁人要求公示,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拆迁人不能提供前述必须公示的文件,则涉嫌违法颁发拆迁许可证,被拆迁人可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使自己的房屋免遭非法拆迁。

如果拆迁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在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市建设局。

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户数占项目拆迁总户数30%以上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裁决的依据、程序进行听证。听证双方可以现场答辩。

在裁决中,被拆迁双方都可以提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裁决机关作出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对于你房屋应按营业用房作价补偿的主张,可在听证或裁决过程中提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营业用房相关文章
  • 红线范围内临时抢建,拆迁补偿怎么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抢建的,改建、扩建、抢建问题是不进行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房屋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
    2023-11-21
    357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以征地红线为范围内吗
    一、房屋拆迁是以征地红线为范围内吗对于拆迁范围的界限那是由负责城市规划的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画出的规划用地红线来定的呢!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跨越这个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话,那么这部分范围就得由负责房屋拆迁管理的部门和城市规划的相关部门商量着决定了哦。在确定好拆迁范围之后嘛,这里面的单位和个人可千万别再做这些事情啦:(1)就是不能再盖新房子、扩大或者改造现有的房子;(2)也不能随便改变房子和土地的使用性质;(3)更不能把房子租出去。关于房屋拆迁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要有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然后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接下来就要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还要开个专门用来支付拆迁费用的账户,最后才能申请到拆迁许可证,并开始发布拆迁公告、实施拆迁冻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最后才是拆掉房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
    2024-07-24
    246人看过
  • 机场建设的拆迁红线范围是多少
    1、机场建设的拆迁红线范围是多少。2。10公里范围内无高层住宅,10公里范围内建筑不超过30米,20公里范围内建筑不超过150米。3。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为规划跑道中线两侧10km,跑道端部外20km,由限制面和外水平面组成。4。在外水平面上建设工程,建筑高度不高于机场标高150米的,由当地城乡规划部门按净空限高要求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再由投资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直接审批。5。距原地面30米、机场标高150米以上的建筑,由当地城乡规划部门征求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意见后发布规划设计条件,再由投资部根据规划设计条件批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二)搬迁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临时安置;(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四)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
    2023-05-02
    372人看过
  • 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拆迁的。一、房屋拆迁安置权益纠纷能否直接起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公摊面积特别大业主可以拒绝签收吗公摊面积太大是可以拒绝的,因为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拆迁时,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由拆迁人与被
    2023-06-27
    116人看过
  • 怎么能知道房子在拆迁红线范围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公告征收方案,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当事人可以看到征收方案是否在拆除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地区、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征收人应合作。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怎样在法院强制拆迁房子房屋强拆程序是: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
    2023-08-18
    100人看过
  • 房子不在拆迁红线之内,能不能申请拆迁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不属于征收拆迁范围,当事人可以申请拆迁,但拆迁部门一般不会批准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告。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不当增加补偿费;违反规定执行的,不允许赔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中止有关程序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中止期间。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二,房屋拆迁评估过程包括八个阶段。第一个程序是初步谈判和现场调查。例如,有一个拆迁项目需要评估公司来做,或者是招标,或者直接委托评估机构来做。首先要了解概况,包括对现场的初步调查、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第二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如果评估公
    2023-05-31
    232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红线外范围如何确定
    一、征地拆迁红线外范围如何确定关于征地征收红线的确立,须依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所划定的规划用地红线范畴为准绳。若有拆迁需求涉及跨越红线范围,则应由负责房屋拆迁事务的管理机构与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并确定具体事项。一旦拆迁范围得以明确,在此范围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特定行为。在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必须遵循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包括获取相关审批文件、制定详尽的拆迁计划和方案、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公告通告、实施冻结措施、签署相关协议、发放补偿款项以及最终完成房屋拆除等环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征地拆迁补偿多付了可以追回吗当面临征地土地补偿款的问题时,若因过多支付产生了超
    2024-05-19
    363人看过
  • 铁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是多少
    铁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是多少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划拆迁范围,但一般村庄都在15米以上。在大多数城市,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两侧50米处都是绿化带。有关法律规定:铁路运输安全防护条例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设置铁路线路安全防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为:(1)城区,不小于8m;(2)郊区居民区,不小于10m;(3)村镇居民区,不小于12m;(4)其他区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节约土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符合前款规定的,铁路管理机关应当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设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同铁路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防护区边界设置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栏、围栏等防护设施。企业、单位内的专用铁路
    2023-05-08
    223人看过
  • 红线范围外的房子可以要求拆迁吗
    一、红线范围外的房子可以要求拆迁吗我们强烈呼吁不可强制执行拆迁计划。作为法律执行者,我们必须明确规定,在涉及到行政强制拆迁之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首先请示相关的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就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执行流程、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重要方面进行公开听证。在此之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方能向本级政府提呈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同时,此项工作亦需经过领导层组成的专项会议进行深入探讨与研究,以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十九条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二、拆迁房照注销了还能查到吗在房产证正式被依法注销之后,在指定封建期限内仍可查询其历史记录。房地产证书作为个人产权或团体财产盘点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会因为拆迁、变更等特殊原因而必须办理房产证的注销手续。这种操
    2024-07-05
    220人看过
  • 房屋拆迁红线范围能否抵押,签拆迁协议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红线范围能否抵押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方案公告后,征收部门会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在一年的期限内,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签拆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
    2024-01-07
    135人看过
  • 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
    一、公路建设征地红线是拆迁范围吗首先,关于修筑高速铁路一事,请问在多大范围内的土地将被征用并拆迁以修建完毕呢。依据我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第十一条法令规定,地方各级级别的政府机构都必须按照保证公路运行稳定且节约用地原则,以及适应公路发展需求的主旨,携手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畴。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规范,其外线边界与公路用地的外缘相接并且从那里开始向南或北方向的距离均应满足以下标准:对于国道而言,至少要达到20米;对于省道来说,不得小于15米;对应县道,不少于10米;对于乡道,不少于5米。而针对高速公路,其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界线自公路用地外侧开始向外的距离须不低于30米。至于在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桥以及平面交叉路口等区域,其建筑控制区范畴则应根据实际操作中的安全视角等方面因素进行适当定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2024-07-30
    140人看过
  • 不在拆迁范围内能否强拆
    房屋不在征收拆迁范围内的,不能对房屋进行强拆,征收部门只能在征收的范围内对房屋进行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一
    2023-03-16
    247人看过
  • 拆迁范围内户口冻结,是否会影响新家的迁入?
    在拆迁范围确定后,当地公安机关要暂停办理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但遇到下列特殊情况,还是允许继续迁入居民户口的: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新生的婴儿;与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人员结婚的;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奔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少管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回国、退职、退休和退学人员回本市原户口所在地投靠直系亲属必须在此入户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区(县)公安局批准必须在此入户口的。在明拆迁律师:拆迁来袭户口冻结,孩子还能入学么?据日前报道,家住山东省济南市的刘女士正因拆迁为孩子的入学问题犯愁:孩子今年正好六岁,本来九月份可以顺利的在家附近读小学。但是今年年初政府下达文件,小梁庄片区改造,自己的房子也在拆迁的名单中。刘女士和丈夫都是长清人,他们和孩子的户口也都在长清,本想在孩子上小学之前把户口迁过来,没想到因为房子
    2023-07-05
    50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是否受到政府强制拆迁?
    第一、看补偿协议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可以签订补偿协议。根据地区的拆迁政策如果早签可能会有相关的鼓励政策。第二、补偿协议不合理则一定不能签字,签字后就代表对协议的认可,维权会比较被动。第三、经常挨家挨户进行骚扰,甚至威胁恐吓,这是违法行为可以报警留证。可以向其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去法院起诉。政府强制拆迁会不会违法政府强制拆迁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政府强制拆迁的行为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超越了权限,就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政府强制拆迁的行为是合法的,公民不配合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拆迁的土地、房屋等建筑,会对其所有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
    2023-07-17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用房是指用于商业经营和服务的房屋,通常是指商业大厦、商场、店铺、门面等商业性用房。 营业用房主要用于从事商品交换和提供服务等活动,是商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场所。在房地产市场中,营业用房通常用于出租和出售,是商业地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多>

    #营业用房
    相关咨询
    • 拆迁怎样处理房屋被拆迁红线范围内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其次,无论是过去的拆迁,还是现在的征收,都有一个划定红线的时间,也就是确认征收范围,范围确定后有很多事情就不能再进行了,否则法律不予认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
    • 拆迁纠纷中红线范围范围内怎么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6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如果对权属有争议的,可以提出争议,然后进行调查。
    • 铁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26
      高铁红线50米内属于拆迁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我国法律规定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 怎么判断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5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人会公告征收方案,而征收方案的内容包括征收的范围,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线范围内。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
    • 在红线范围内是否可以申请拆迁?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11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于房屋实施的征地拆迁,必须严格依照事先拟定并通过审批的拆迁规划方案区域范围逐项执行,任何涉及超出该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之外的房屋,均不得进行拆迁作业。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所有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地理位置、实际使用功能、各类建筑物面积等各个方面的详细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登记。被征收方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也应积极主动地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