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不涉及特殊目的公司的跨境换股并购程序及材料清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14:31 464 人看过

(商务局):

1、承诺书(被并购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2、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被并购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4、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5、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6、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7、被并购境内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所涉及的境内外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身份证明,其中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应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资信证明(足以支付首期出资);

9、外国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在华已投资情况,及在相关市场的表现情况说明;

10、被并购境内公司的相关市场表现情况及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11、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章程和营业执照(副本);

12、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3、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就拟转让股权所作的评估结果;如涉及国有资产,应提交国资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有关文件,如属进场挂牌交易的情况,还应提交产权交易所的鉴证书;

14、并购当事人关于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15、并购当事方就有关债权债务处置达成协议的,应提供;

16、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

17、并购方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应提供:1、当事人有关该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包括境外股权或交易结构等;2、就并购目的和评估结果是否符合市场公允价值所作的解释。

18、境内公司最近1年股权变动和重大资产变动情况的说明;

19、并购顾问报告;

20、境外公司的股东持股情况说明和持有境外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名录;

21、境外公司的章程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

22、境外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半年的股票交易情况报告。

23、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24、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

换领无加注批准证书所需文件:

1、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2、外汇登记证;

3、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的文件清单及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

4、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工商局):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住所使用证明》、《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表格);

2、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或被并购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股东大会决议;

3、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

(1)协议各方的状况,包括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等;

(2)拟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份额和价款;

(3)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6)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4、转股协议(外国投资者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内资公司部分股权的,无须提交此文件);

5、验资报告(股东应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此款适用于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

6、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7、依法需要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协议(此款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8、审批机关的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9、新增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方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1、《指定(委托)书》;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投资各方名录和董事、监事、经理成员名录各一份。

提请注意:

1、如外方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译件。

2、原股东继续成为并购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的,可不再提交其资格证明。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3、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变更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

4、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境内上市公司被并购的还应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还应提交旨在恢复股权结构的下列特别材料:

(1)境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申请书;

(2)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章程修正案。

(注: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登记机关根据商务部颁发的带加注的批准证书向企业颁发加注有效期限为8个月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待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就其持有境外公司股权事项办理完毕并经商务部核准及换发无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登记机关予以换发无加注有效期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就其持有境外公司股权事项办理完毕,申请换发不加注的营业执照,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不加注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3)加注有效期限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境内公司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取得无加注的批准证书的,登记机关根据境内公司预先提交的股权变更登记申请文件核准变更登记,使境内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到股权并购之前的状态。(其中并购境内公司增发股份而未实现的,在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上述情况予以核准变更登记之前,境内公司还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办理减资手续须提交的文件证件请参照《外资变更登记—变更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办理》)。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概念、原则、方式、适用范围及程序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概念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简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简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简称资产并购)。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基本原则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及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经营的产业,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需由中方控股或相对
    2023-06-05
    289人看过
  • 境内企业境外并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向境外市场扩张,境内企业海外并购存在如下规制。1、境内企业从事境外并购活动需要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规定,境外投资包括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需要审批,除了金融企业以外,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权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其中,商务部主管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审批和非中央企业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境外投资审批,其余的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2、不予许可的境外并购。商务部有权认定不予许可境外并购,通常有如下情形: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能导致中国政府违反所缔结的国际协定的;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东道国政局动荡和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与
    2023-02-04
    190人看过
  • 鼓励国内企业跨境并购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部巡视员兼副主任欧阳xx在本次两会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进一步鼓励国内企业跨境并购。欧阳xx首先建议发改委继续总结经验,考虑人民币升值和国内企业跨境并购经验不断丰富等因素,将审批标准设定在中方投资额6亿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3亿美元以上的其他项目,并明确一定额度的跨境并购不需要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发改部门的审批。同时建议商务部进一步修订制度,在跨境换股并购中,区别外资主动投资境内企业和境内企业主动并购境外企业两种情形,放宽跨境换股并购限制。欧阳xx指出,我国企业实施跨境并购,在境内需要履行多道走出去审批程序,主要涉及与发改委、商务部的启动前事前沟通机制和正式报批。另外,在采用股权并购支付方式上还存在制度障碍。目前我国企业跨境并购绝大多数采用现金交易方式,与国际通行的股权支付并购方式有较大差别。由于现金交易成本过高,境外成熟市场对于一定交易规模的并购一
    2023-06-09
    223人看过
  • 并购境内企业的外国企业多长时间还清投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一般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者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第十六条外国投资者与境内企业合并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一年内支付全部对价,所得按照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时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配,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应当缴纳不少于新增注册资本的20%,剩余部分出资的时间应当符合《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外国投资者进行资产并购的,
    2023-05-07
    419人看过
  • 跨国公司并购新特点及国内企业的对策
    外商并购投资是当前国际资本流动的新趋势,也是目前我国吸引外资的主要形式,对于盘活国内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外商并购投资集中在我国关键领域的重点企业,其意图已不完全是商业性的,而是具有明确的战略指向。外商并购投资的新特点一是并购的条件越来越苛刻。控股权、控制销售权及财务权、品牌使用权上,外商都提出明确的控制要求。其中在控股权方面,表现得更为迫切,包括最初以参股、相对控股实施并购的跨国公司,现在也在谋求通过增资扩股实现绝对控股。今年上半年,在引进外资中,属于增资和并购项目明显增多,如四川省外资企业增资和外商并购投资额同比增长185%,占全省外商投资总额的56.5%.二是整体布局、全行业通吃。跨国公司在华并购从过去单向选择,发展为有计划、有步骤的战略行动。从跨国公司比如美国的卡特彼勒对我工程机械行业的并购可见,其整体布局意图明显。三是重点选择行
    2023-06-28
    371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是否可以以股权出资并购境内企业?
    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是指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所涉及的境内外公司的股权,应符合以下条件:(1)股东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无所有权争议且没有设定质押及任何其他权利限制;(3)境外公司的股权应在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除外)挂牌交易;(4)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稳定。
    2023-06-09
    396人看过
  • 境内权益境外上市项目中的并购操作及境内外公司架构
    境内公司为河北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年主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由境内四个自然人控制。境内公司股东(四个自然人)于2003年9月26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B企业有限公司(下称B企业);于2003年12月23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A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下称A国际)。2004年1月14日B企业收购A国际全部已发行股份,将后者变成其全资子公司。2004年12月B企业收购境内公司股东持有的境内公司全部股份,将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5月至6月,A国际以换股的方式,即向B企业配发本公司股份为代价,将B企业所持境内公司股权全部收购,转为自己持有。境内公司成为A国际的全资子公司,A国际仍为B企业的全资子公司。境内公司股东又于2005年6月10日在开曼群岛设立A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后该公司更名为A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A发展)。同日,B企业收购A发展全部已发行股份,将后者变成其全
    2023-08-12
    87人看过
  • 并购境内企业的外企设立多久付清投资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一般情况下要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六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
    2023-06-13
    174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须报告备案的情形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备案?(一)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二)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三)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四)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虽未达到上述条件,但是应有竞争关系的境内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请求,商务部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外国投资者并购涉及市场份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市场竞争等重要因素的,也可以要求外国投资者作出报告。一、外资并购程序是什么?1、进行尽职调查:律师主要代理境外投资者对境内并购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债权债务关系、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核查。2、参与并购谈判:由于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的法律环境不熟悉,故律师参与谈判可以为境外投资者争取利益,
    2023-06-23
    223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新规定的更多细节
    虽然近来关于企业合并的纷争不断,但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8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该规定于当日生效。2003年,相关部门曾出台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暂行规定,共26条。而新规定已扩充至61条,标志着这一领域立法又迈出重要一步。现在,我们就该规定向您阐述更多细节。股权交换新规定第四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这就为投资者开辟了一条潜在而且重要的融资新渠道,同时也使得国际公认的股权交换手段在中国合法建立。第四章中提到的外国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设立。2.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3.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4.除因特殊目的设立的公司外,境外公司应为上市公司,其上市所在地应具有完善的证券交易制度。另外,根
    2023-06-06
    401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反垄断申报指南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8月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令2006第10号发布),达到规定标准的企业并购应当事先进行企业并购反垄断申报。为方便当事人申报,现发布指南如下:一、申报人申报人原则上为并购方,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是被并购方。多人符合申报人条件的,可以共同申报,也可以分别申报。申报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自行申报,也可以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由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代理申报。二、申报时间企业并购反垄断申报应当在对外公布并购方案之前提出,境外并购申报应当在对外公布并购方案之前或者报所在国主管机构的同时提出反垄断申报。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全套书面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建议使用光盘载体)。申报材料应为中文,原件为外文的应附中
    2023-06-07
    297人看过
  • 确定拟投资并购的企业所在国,以及投资并购企业所涉产业
    确定拟并购的企业所在国,主要在于确定是否属于我国的建交国,是否属于《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所列的目录国家。由于我国对于企业境外投资目前实行的是前置审批制,审批程序是否能顺利通过直接决定了投资及并购项目能否顺利推进。而被并购企业所在国若属于非建交国,则根据2009年5月1日起生效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论其用汇额度大小和投资产业类型,均需提交商务部核准,而提交商务部核准将可能大大增加项目审批的时间和不确定性。在确定被并购企业所在国后,需对照《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查明,被并购企业所涉产业是否属于导向目录国别项下所列的产业,因《产业导向目录》实际上是一份鼓励类产业目录,故若被并购企业所属产业属于目录上所列产业,则项目即属于国家鼓励投资的项目,在项目立项核准层面将更容易获得审批部门的批准。一、向发改委提交境外收购项目信息报告,取得发改委出具的确认函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
    2023-03-22
    367人看过
  •  外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步骤
    外资企业并购境内公司需经过一系列步骤,包括谈判、尽职调查和签署保密协议等。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律师会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随后,根据综合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并购,并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外资企业并购境内公司的步骤如下:1.双方进行谈判并确定并购意向,同时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2.双方签署保密协议,外方聘请境内律师代表外方对境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和股东情况进行调查;3.尽职调查完成后,律师会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提示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4.根据综合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并购,并聘请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境内公司并购外资企业步骤境内公司并购外资企业可能涉及到跨境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境内公司并
    2023-11-11
    127人看过
  • 外商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有哪几种模式?
    外商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企业有哪几种模式?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模式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模式:1、购买境内企业股权,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从而达到收购境内企业的目的。这种方式不涉及太多技术性创新,协议收购中对于国有股的定价可能将成为中外双方谈判的焦点。根据现行规定和惯例,国有股定价不得低于净资产值,而根据国际通行的一些价值评估标准,在外资收购方看来,很多国有资产价值可能远低于其账面净资产甚至可能是负值。这将成为外资收购非流通股的主要障碍。同时,由于收购方支付的对价无法留在目标公司内,收购方还需另注入资源实现自己的重组计划,这也可能进一步形成对外商直接收购境内企业股权的制约。2、认购境内企业增资境内企业向特定的外国投资者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可以对应为境内企业股权的金融工具
    2023-06-05
    6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9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投资者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投资者证件: (1)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境外公司的股东、董事构成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2)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复印件); 4、新公司投资申请表或合同(原件); 5、新公司章程(原件); 6、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改制程序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8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一、审批前置流程1、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2、对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3、并购方与标的企业股东签署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二、审批根据限额的规定,报经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门审批,应提交下列审批文件:1、标的企业同意并购的股东会决议;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4、外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外企业时采用哪些模式,换股并购应采取怎样的手段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8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换股并购有四种操作模式。a、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b、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认购境内公司增发的股份;c、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d、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认购境内公司增发股份。采取哪一种模式,在于双方协商,具体申请审批的程序
    • 保险公司跨境并购一般涉及哪些方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5
      保险公司跨境并购成功的因素有: 1.保险公司要长期对境外保险项目机会的跟踪、分析及寻找良好的买入时机; 2.保险公司要熟悉、理解并掌握国际通行保险规则,灵活利用当地规则; 3.保险公司要有良好的保险团队构成及外部顾问。
    •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主要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具体包括下列步骤: 一、并购双方谈判及确定并购意向、聘请中介进行尽职调查; 二、并购双方谈判确定外资并购合同协议文本; 三、完成外资并购审批; 1、审批机关的确定; 2、应报送的资料; 四、缴纳外资并购资金; 五、办理后续登记手续; 股权并购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