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特殊情况或需要、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也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中的一项即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累犯能否适用监视居住?
累犯是否适用监视居住,取决于累犯的罪行类型、累犯的前科情况、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等因素。如若累犯的罪行属于较轻的犯罪,且没有其他的前科情况,且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为符合规定的对象,则有可能适用监视居住。但如果累犯的罪行属于较重的犯罪,且有其他的前科情况,且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为不符合规定的对象,则一般不适用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因人而异,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情况。累犯是否适用监视居住,需要考虑罪行类型、前科情况、适用对象等因素。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监视居住是一种可行的刑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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