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10:20:58 265 人看过

刑法中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

《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不适用死刑的情况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对下列两种人不能适用死刑:

一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规定对其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样规定主要是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刑事责任能力角度的考虑,不满十八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十八周岁。

二是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生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孕妇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一、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
    2023-03-17
    8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无罪推定的特殊规定
    无罪推定,指任何人在未经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检察院起诉被告人犯罪事实和证据,应当做出无罪排除的行为。疑罪从无是只证据不够充分证明有罪,就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推定是指首先就假设任何人没有罪,然后通过有罪证据来推翻这个假设,推翻了才能认定有罪。刑事辩护的技巧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例如,湛江走私受贿案中市委书记陈同庆受贿110万元,茂名海关关长杨洪中受贿180
    2023-07-09
    306人看过
  • 怀孕妇女是否享有特殊法律待遇?
    怀孕不会判死刑。死刑称为极刑、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一开始就不会被判死刑,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是对于胎儿和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不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特赦。审判时怀孕的妇女辩护词可以有吗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四十九条,犯
    2023-07-06
    391人看过
  • 关于妇女特殊工种的法律规定
    女性特殊工种包括:1.电工。包括发电、输变电、配电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保养)和试验人员,矿山井下电气钳工。包括焊工和切割工3.起重机操作。包括吊车司机、电缆工、信号员、安装维修工4名。包括在企业、码头、货场等生产区和施工现场驾驶各类机动车辆的司机5名。包括2米以上的攀爬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理工6.锅炉操作(含水质检测)。包括压力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质化验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包括压力容器包装工、检验员、运输押运员、大型空压机操作员8.制冷作业。包括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爆破作业。包括地面工程爆破和井下爆破工人。包括主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风尘测量工。包括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工12.矿井安全检查。包括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包括主提升机操作员、(上坡和下坡)绞车操作员、固定带式输送机操作员、信号操作员、储槽(
    2023-05-07
    195人看过
  • 新刑法对认定单位累犯的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刑法总则对单位累犯。规定了以下否定条件:单位只能处以罚金刑,再次犯罪不符合刑法总则累犯成立的时间条件即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单位再次犯罪不符合刑法总则中累犯成立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单位没有受刑能力,再次犯罪不符合刑法总则中累犯成立的刑度条件。新刑法累犯不加刑,累犯从重处罚。累犯会加刑多少年的说法也是不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
    2023-07-31
    449人看过
  •  特殊赌场犯罪量刑规定:法律规定的灵活运用
    这段文字详细描述了私设赌场的构成要素和相应的刑罚。私设赌场可能会涉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需缴纳罚款。而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则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最后,如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会被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私设赌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需缴纳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罚款。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
    2023-08-31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孕妇犯罪有什么特殊规定,有哪些相关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9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 1、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 3、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4、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7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 一、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三、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 四、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 孕妇犯罪有哪些特殊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7
      孕妇犯罪在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特殊规定: 1、在采取强制措施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视居住。 2、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3、被判处或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4、我国刑法也规定了审判的时候
    • 孕妇职工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9
      怀孕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另外,根据很多地方法规规定,晚育女性可享受增加产假30天;有医院证明可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3、根据《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
    • 孕妇犯罪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08
      孕妇犯罪在不同阶段存在不同特殊规定: 1、在采取强制措施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监视居住。 2、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3、被判处或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4、我国刑法也规定了审判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