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对保险费率的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55:16 449 人看过

汽车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中份额最重的一项,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我国的汽车保险业也将迎来一个黄金期。但是与汽车王国美国相比较,我国汽车保险费率的厘定,更多地关注汽车本身,而忽略投保人这一主体因素。更多地关注入的因素,是加入WTO后的我国汽车保险人值得重视的一个话题。

在美国影响汽车保费的因素首先是汽车本身。高档汽车自身价值大,保险费当然也高,尤其是名牌古董车因为本身价值高,其保险费更高;而低档旧车的保险费较低,因为其本身价值就低。就这一点而言美国与我们国家没有大的差别。

与我国不一样的是,美国的保险公司向汽车用户提供服务和收费时,在保险标的的汽车相同的条件下,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费率的依据更多考虑的是人的因素,而不是车的因素。换句话说,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即同一辆汽车不同的人投保保险费能相差3倍。而在中国保险公司对汽车收取保费的依据主要是汽车自身的价值,关于汽车是何人使用如何使用并不是保险公司厘定保险费率的依据。中国三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内容基本一致,一般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有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种;附加险主要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车上责任险和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车主只有投保了基本险以后才能投保附加险。在这些保险条款中根本不存在因投保人(车主)的不同而变动保险费率的条款。

美国的保险公司指出,同样的汽车,有的用户投保之后并没有出交通事故,有的用户则经常出交通事故,对二者收取同样的保险费既不合理,也不利于鼓励投保人谨慎驾驶和避免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希望投保人不出保险事故或尽量少出事故,因为保险公司不但要为用户保险,也要为自身保险:不能赔本,要赚钱,争取利润最大化。保险公司这种理念,反映在它对完全相同的投保对象却因人而异的按不同的费率收取不同的保险费。

在美国影响汽车保险费率高低的人为因素主要如下:第一是驾驶记录。上一年既没有出应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没有由于违章驾驶而被交通法庭罚款的驾驶者,在延长保险合同时,保险费率会在原来的基础上下降10%-15%;反之,保险费率会上升,上升的幅度依事故的大小、投保人应承担责任的轻重、被罚款的多寡而定。对经常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驾驶者,以及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驾驶者,保险公司往往不愿再延长其保险合同。

有良好记录的驾驶者,保险公司抢着要。例如,20世纪保险公司最近推出新的汽车保险项目:投保人必须是3年以上没有出任何交通事故,也没因违章驾驶而被交通法庭罚款的驾驶者,20世纪保险公司保证将减少收其大约一半的保险费。而被一般保险公司拒绝延长保险合同的驾驶者,只能向州政府特许的一家特殊的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应交纳的保险费是一般保险费的3倍以上,因为他们出交通事故的概率大,不如此保险公司将自身难保。

第二是驾驶者的年龄因素。交通事故数据分析表明:16~25岁的青年人,特别是未婚青年,出交通事故的概率最高;60岁以上的老人出交通事故的概率次之;概率最低的是26~59岁的中年人,(特别是44~55岁的中年人)。专家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中年人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驾驶时特别小心谨慎的缘故。因此,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中年人收取的保险费最低,对老年人收取的保险费稍高一点,对未婚的青年人,特别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收取的保险费最高。

第三是家庭成员因素。在美国,成年人几乎人人开车,用一个家庭成员的名字投保的汽车,其他的家庭成员不可能完全不开。因此,保险公司对家庭成员多的车主收取的保险费高,对家庭成员中有16~25岁未婚青年的车主收取的保险费尤其高。反之就低。如果一个家庭有多辆汽车在同一个保险公司投保,第一辆之后的汽车可以享受保险费优惠。因为车多,平均每辆车出行的时间相对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相应降低一些。

第四是地区因素。交通事故数据分析还表明:在象洛杉矶、纽约这样的大都市地区,由于车辆多,交通阻塞严重,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要高一些;而在一些中小城市,特别是在郊区和农村地区,车稀人少,交通事故发生率要低得多。因此,大都会地区的汽车保险费率相对较高,而在郊区和农村地区的汽车保险费率较低。

综上所述,在美国汽车保险费率的厘定更多地关注投保人的因素:即关注投保人的驾驶记录;投保人的年龄;投保人的家庭成员的结构和投保人所处的地区。通过对投保人这4项因素的综合考虑,从而确定投保汽车的保险费率的高低,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效率原则。

在中国,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财产险的60%是汽车保险。2001年,太平洋保险公司85亿多元的保费收人中就有52亿多元来自汽车保险。

汽车险是保险公司口中的一块肥肉,但对消费者来说,强制的汽车保险常常是投保者难以下咽的一杯苦酒。首先是全国统一的保险费率偏高,如果一个家庭买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轿车,一年需各种费用1.2万元左右,其中保费就达4000元左右。并且,汽车保险费率的厘定完全忽略最根本的人的因素。对投保人的驾驶记录、投保人的年龄、投保人的家庭成员结构和投保人所处的地区,以及投保人的工作性质,不作任何区分,实行统一的费率征收保险费。如此以来,根本不能促进投保人谨慎驾驶,努力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更无从体现保险活动中的公平和效率。从宏观而言,不利于整个社会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中国的汽车保险费不仅偏高,而且从学术角度讲,可以充分肯定是一种暴利。

不过,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公司的暴利时代开始走向终结。2001年10月,中国保监会在广东开始汽车保险费率改革的试点,保险公司可以自己确定保险费率。广州的几家产险公司随后把车险费率下调了20%。12月下旬,华泰保险广州分公司大幅下调汽车费率,其中部分费率下调幅度高达55%。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汽车保险费率在全国范围内放开,中国的保险市场上难免会有一场价格战。

更令可喜的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200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有了无赔款优待条款,即31条: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以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的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

这一条款的出现或多或少地体现了我国保险活动中的人性化因素,但若仅仅停留于此还远远不够。在我国已加入WTO和面对21世纪的今天,我国的各大保险公司必须以开阔视野、纳新而创新的思维开拓进取,提供广大投保人全方位人性化的服务,才能面对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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