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死缓犯核准执行死刑条件应作缩小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09:14:31 63 人看过

最高检:对死缓犯核准执行死刑条件应作缩小解释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刑罚方法,也是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其典型的体现就是一经适用具有不可逆性。

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死缓的适用条件有两个:一是被告人本来就应该被判处死刑,这是其前提条件。意即,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对其足以适用死刑。二是无需立即执行,这是其实质条件,也即,根据罪犯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并综合全案情况,对其尚无需立即执行死刑,待二年之后再作定夺——如果在二年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应将其减至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将其减至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只有在二年考验期内实施了故意犯罪,才被核准执行死刑。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虽同属死刑,但前者是后者的一个有利缓冲,是后者的有效替代措施。死缓对于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笔者注意到,对死缓犯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即对死缓犯在二年考验期内“故意犯罪”的理解,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宽化倾向。其代表性观点是,只要死缓犯在二年考验期内实施了故意犯罪,一经查证属实,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因为如果按照该观点,会出现如下自相矛盾的情形:死缓犯甲在二年考验期内实施了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其行为触犯故意伤害罪,应被核准执行死刑;而死缓犯乙在二年考验期内实施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其行为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二年考验期满后应减为无期徒刑。显然,实施了危害性相对较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乙被减为无期徒刑,而实施了危害性相对较小的故意伤害罪的甲则被核准执行死刑,明显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更有悖一般常理。

之所以出现上述局面,就在于对死缓犯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故意犯罪”作了字面解释,即将其解释为所有的故意犯罪。而如果将“故意犯罪”缩小解释为“严重的故意犯罪”,则可以有效避免上述问题。毕竟,作上述缩小解释,既未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也可以有效减少死缓犯被核准执行死刑的人数,符合限制死刑适用的立法目的和司法旨趣。这既是一种缩小解释,也是一种目的解释。至于何为“严重的故意犯罪”,则应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角度予以认定,如将其限定为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故意犯罪。

总之,对死缓犯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应从严把握,对“故意犯罪”作缩小解释,只有在二年死缓考验期内实施了严重的故意犯罪的死缓犯,才能决定对其核准执行死刑。设置这道“关口”,对于发挥死缓制度的死刑过滤功能、切实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减少被最终适用死刑的人数,具有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蔡雅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死缓复核有哪些规定
    违背人伦,做出一些有损人类道德底线的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尤其对于死刑的裁决结果,我国各地的人民法院都非常的谨慎,而且死刑和死缓给当事人所带来的结果完全是截然不同的,绝大多数的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其实还是有争取死缓这一机会的。那么,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死缓复核有哪些规定呢?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死缓复核有哪些规定?一、死缓的复核程序是怎样的?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2、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死缓的复核是怎么进行的?(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审查时应当提审被告人。(2)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
    2023-06-03
    324人看过
  •  死刑犯未执行死刑的应对措施
    这段文字描述了在中国执行死刑时的具体流程。首先,执行人员使用56式半自动步枪执行枪决,然后用7.26毫米口径的子弹击发弹药。行刑后,一边的监管人员会持54式手枪上前查看死刑犯的情况,如果发现死刑犯还没有断气,监管人员会继续补枪,直到确定死刑犯已经死亡为止。死刑犯死亡后,医院的工作人员会前往现场收取尸体,并拉去火葬场火化。对于自愿捐献遗体的人,医院会拉去相关医院,家属则前往领取骨灰。在执行死刑时,所使用的武器是56式半自动步枪,而击发弹药时所使用的弹药是7.26毫米口径的子弹。一般情况下,执行人员会先用56式半自动步枪对罪犯执行枪决,行刑以后,一边的监管人员会拿着54式手枪上前查看死刑犯的情况,如果发现死刑犯还没有断气,监管人员会继续补枪,直到确定死刑犯已经死亡为止。而且,死刑犯死亡以后,会有相关医院的工作人员上前来收尸体,如果死刑犯在死前签署了自愿捐献遗体的话,医院就会把他们的尸体拉走。其
    2023-09-11
    469人看过
  • 法院对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审查什么内容
    一、法院对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审查什么内容1、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1)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2)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3)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4)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5)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6)诉讼程序是否合法;(7)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七条二、死刑复核的处理结果有哪几种1、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3、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
    2023-11-14
    363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五十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刑或者执行死刑的条件及程序】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解释】本条是关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减刑或者执行死刑的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存在着执行死刑和不再执行的两种可能性。为了正确处理判处死缓的案件,本条对于死缓案件罪犯的减刑和执行死刑的条件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故意犯罪”,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
    2023-06-11
    379人看过
  • 如果是死刑缓期执行的,是否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死刑缓期执行高级人民法院是否可以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死刑缓刑执行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核准,无需上报。二、死刑复核权与死缓复核权死刑的复核权收归最高院,但是死缓的复核权在高院。这在《刑事诉讼法》中早有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核准权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
    2024-04-01
    394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
    一、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如何处理1、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四)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二、什
    2023-06-19
    325人看过
  • 最高法核准拐卖儿童罪犯死刑
    本报北京11月26日电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复核的两起拐卖儿童犯罪死刑案件,这两起案件的主犯胡某华、苏某得已于当日上午被执行死刑。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王某南介绍,今年1到10月份,我国法院共审结拐卖儿童犯罪案件1107件,同比增长11.25%;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714人,同比增长6.06%。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061人,同比增长5.57%,重刑率近61.9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45.03%.据王某南分析,近年来,一些地方拐卖儿童犯罪活动猖獗,并呈发展蔓延之势,一是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涉及地域众多,成员构成复杂,内部分工明确,作案具有连续性、专业性;二是犯罪手段也由单一的诱拐向采取偷盗、绑架、麻醉、抢夺等手段转变,以出卖为目的,盗抢儿童犯罪突出,犯罪恶性程度加剧;三是拐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案件明
    2023-06-11
    356人看过
  • 刑法解释:第四十八条【死刑适用的对象和死刑核准程序】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解释】本条是关于死刑适用的对象和死刑核准程序的规定。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有刑罚中最严厉的。我国对死刑的一贯方针是,一不废除,二在适用时要十分慎重。对死刑不废除,是根据我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和打击犯罪的具体需要决定的。对危害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及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本条第一款是关于死刑适用对象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根据这一规定,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
    2023-06-11
    303人看过
  • 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最高执行的死刑多少天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包括审判行为在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都有相应的期限。只有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审查是一个特殊的程序。审查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审查期限可以是长是短,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死刑初次复核后多久才能执行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复核的时间期限。死刑复核是死刑复核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被判处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复核需要多长时间,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
    2023-08-08
    299人看过
  • 死缓犯属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吗
    死缓犯不属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一、死缓逃跑的后果如何?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在缓刑期间逃跑的,是属于故意犯罪的情形,是可以执行死刑的。刑法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2023-06-29
    158人看过
  • 最高检通过哪些案件对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一、最高检通过哪些案件对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1、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下列案件对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1)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死刑复核案件;(2)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或者报告重大情况的死刑复核案件;(3)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受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死刑复核案件;(4)认为应当监督的其他死刑复核案件。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零三条二、死刑复核的特点是什么1、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
    2023-04-20
    260人看过
  • 最高死刑缓期执行时间是多少年?
    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死缓要件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死缓一般多少年能出来按法律规定,死缓最短15年是可以出狱的,如果未被限制减刑,死缓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5年有期,以后还可以再减刑。但是实际服刑期最少不少于13年,不包括缓刑的2年。《刑法》规定: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2023-07-02
    215人看过
  • 死刑核准与死缓复核的差异
    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程序: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等等。刑事复议和复核的区别1、含义不同复议是司法机关根据有关机关和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要求,对已作出的决定重新予以考虑,或重新审查处理。复核是审查核对,指法院判处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再次审核一次。2、强调不同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而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
    2023-07-22
    225人看过
  • 死缓什么时候执行死刑,死缓减刑最低多少年
    死缓什么时候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判死缓后还会不会执行死刑需要从三种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死缓后还执行死刑与否,三个情况认定: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
    2024-03-28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缓期执行死刑犯罪名词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8
      我国的刑罚制度,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还在之前的节目中介绍了死刑、无期徒刑等相关法律法规。今日我们接着来谈谈,死刑缓期执行意味着什么?我们在之前的节目中介绍过,死刑分为两种:死刑缓期执行2年和死刑立即执行。我国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必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宣布缓期执行两年。与此同时,一个人一旦被判处死缓,对于将来是否会被执行死刑是不确定的。《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 死缓罪犯罪缓期2年执行期间被核准执行死缓的条件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核准执行后,在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间,不需要另行进行核准。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要根据其在2年考验期间的表现来确定如何处理: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2、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
    • 死刑犯需最高法院核准减刑条件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9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 高级法院在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时发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236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37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 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死缓复核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9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