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点一:担保债权优先于职工债权
对于担保债权和职工债权的清偿顺序问题,新法采取了新老划段的办法,在新法公布以前的职工债权优先于担保债权,破产人的无担保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债权。
创新点八:引入企业重整制度
作为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企业重整制度被首次引入企业破产法。新法规定: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从而在破产清算外,为企业解决经营困难提出了另一条途径。
重整能为企业借助社会力量摆脱困境带来一线生机,企业一旦重整成功,能够有效避免破产清算带来的企业解体、工人失业以及其他经济主体受到连锁反应倒闭等消极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从全球范围看,《破产法》发展的方向更加注重企业法人特别是上市公司通过重整的方式获得新生。新法中重整制度的引入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的一个空白,重整制度及程序代表了现代国际《破产法》发展的主要潮流。只有重整确实无法进行下去的时候,企业才会真正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真正走向破产只是少数,实际上大部分企业都是通过重整程序获得了新生。
创新点九:首次提出跨国破产问题
随着全球资本流动加速,跨国投资大量发生,一个国家的破产裁决会对另外一个国家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产生重要影响。在我国很多跨国破产已经出现,我国原来采取的是属地主义,对国外的破产裁决一律不予承认。现在国际上正在进行《破产法》改革,特别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下面成立了《破产法》小组,推出全球破产示范法,国际破产协会和世界银行又共同推出了全球债权人应共同遵守的十八项准则。
基于这种考虑,新法规定: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同时,对于外国法院的破产裁决,在互惠、有司法协助或国际公约的条件下,我国法院也裁定承认和执行。这样的规定,采取的是一种有限的、有弹性、有张力的跨国破产原则,为下一步与世界上各国破产法接轨作了铺垫。
总之,我国第一部市场经济的《破产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完善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法律出版社,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法律出版社,2006
-
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突破的要点分析
437人看过
-
【破产清算顺序】新《企业破产法》对相关破产制度创新与完善
290人看过
-
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286人看过
-
新破产法九大制度创新与突破
493人看过
-
新的企业破产法破产原因:新增加“资不抵债”的规定
401人看过
-
新法拒绝“特殊照顾”企业破产法三大看点
269人看过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
企业破产法与新企业破产法有何区别?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一、新旧破产法之比较引入企业重整程序重整是在企业无力偿债但有复苏希望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同意,允许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重组,使企业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一项制度。新破产法专章对重整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保护措施、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执行、防止重整程序滥用等内容作了规定。 二、加大了对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首先,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医疗等费用将优先受偿。新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
-
新企业破产法是如何规定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1《新企业破产法解读与适用》是2021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破产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必然的经济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一个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应当具备一个有机运行的市场主体法律机制、市场运行法律机制和市场退出法律机制。而规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从而启动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程序来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破产法律规范则构成了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核心和关键。破产法律规范包括实体
-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案例分析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41、建立科学的融资决策流程。加大内源融资比重。在近几年内建议采取零股利政策,积极发展银行关系,提高公司资产中的贷款比例。在适当的时候引入风险投资。争取在两年只能在创业板块上市。 2、合理制定短期、中长期融资策略,坚持正确的融资组合策略,适时测算判断最佳资本结构,及时调整融资过程出现的问题。 3、其他。
-
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怎么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0新企业破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是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
-
重新申请破产可以再次创业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原公司无论什么原因倒闭的,必须去工商主管部门注销,还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果原企业有第三方审批的各类资质都应一并注销。如果没有办法相关的注销手续,原企业法人是要上“黑名单”的,在全国任何地域都不能做为公司的股东或者法人,即便通过了工商系统,将来在税务系统中也会存在异常情况,建议您还是将来有的公司注销,虽然麻烦一些,但是必须做,否则,将来会影响到个人诚信体系,出国、做贷款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