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受伤,雇主是否要负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01:30:21 206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受雇人在工作中受伤,而雇主有过错,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雇主和雇员各自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但如果是第三人造成雇员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在承担补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简而言之,雇主和雇员在受雇人受伤时分别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而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受伤,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雇员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

如果受雇人在工作中受伤,而雇主有过错,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雇主和雇员各自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但如果是第三人造成雇员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在承担补偿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第 三 方 造 成 雇 员 伤 害 , 雇 主 能 否 向 第 三 人 追 偿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雇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雇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该法第一千零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第三人追偿。因此,如果第三方导致雇员受伤,用人单位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但是,用人单位需要证明第三人有过错,且该过错与雇员受到的损害有直接关联。在雇员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如果存在过错或者违反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如果受雇人在工作中受伤,而雇主有过错,那么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第三人追偿,以减轻自身的过错责任。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证明第三人有过错,且该过错与雇员受到的损害有直接关联。最后,如果第三方导致雇员受伤,用人单位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但需要证明第三人有过错,且该过错与雇员受到的损害有直接关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残疾赔偿金相关文章
  • 受伤雇员担全责雇主也应赔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雇员在工作时间去仓库取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雇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雇主是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日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对此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原告吕某受雇于被告吉某在某建筑工地做工。2005年6月13日下午,吕某根据吉某的安排在工地上施工时,因缺少材料,吕某便前往仓库取料。不想在取料途中,吕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李某驾驶的轿车相碰,致吕某跌倒受伤。事故发生后,海安交警部门到场处理,并于同年6月22日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吕某驾驶制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摩托车,观察路面情况不够,与前车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第43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认定吕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吕某受伤后,被送至
    2023-06-08
    154人看过
  • 雇主能否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受伤?
    如果是由于第三人致使雇员受伤的,则雇主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规定,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股权转让后可否追偿股权转让后先前利益可否追偿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之前的股东权利由原股东享有,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权利由新股东享有。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要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是否有作分配利润,是否作出了分红决议。如果股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但实际还没有兑现,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从性质上说,公司一旦决定向股东分红,公司与股东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股东请求公司分红就是合法的。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股权转让前是否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则不能对先前利益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
    2023-07-18
    257人看过
  • 雇员醉酒摔伤雇主何责
    一、雇员醉酒摔伤雇主何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雇员意外受伤雇主赔偿吗(一)形成雇佣关系后,雇员意外受伤的:1、如果受伤和从事的雇佣活动无关,雇主不承担赔偿的责任;2、如果与雇佣活动有关,雇主要
    2023-04-24
    86人看过
  • 雇工受伤雇主是不是全部责任
    假设雇佣关系中的受雇人遭遇了伤害事故,那么雇主若存在过失行为,必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于雇主与雇员之间,应依据双方的过失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相应法律责任。但倘若雇员的伤害系由第三方所导致,那么理应由该第三方负有赔偿责任,但雇员亦有权向其雇主要求经济上的补偿,在雇主履行完其承担的补偿义务之后,还可向实际责任人进行追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
    2024-05-17
    392人看过
  • 雇主应对雇工间伤害负责吗?
    网友疑问:王某开办一采石场,雇佣潘某、李某等4人帮工。潘某在施工过程中,飞溅的小石粒击中了李某的双眼,治疗花费1890元。王某认为,李某的伤系潘某造成,应由潘某赔偿。潘某认为自己没有错,自己是帮老板做工,应由王某赔偿。请问,雇工之间造成伤害雇主有无赔偿责任?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
    2023-07-07
    104人看过
  • 雇员上班途中受伤雇主应当担责吗
    上班途中是雇员从事雇佣活动的延伸,属于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行为,可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不符合《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用工主体因服务或者提供劳务发生的五种纠纷,应当按照雇佣关系处理,其中第四种情形为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与建筑施工或者其他劳务使用人之间的纠纷。该解释的实施,将为审理雇佣关系案件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
    2023-06-12
    292人看过
  • 雇员受伤雇主责任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对雇员受伤雇主责任作出以下规定:1.雇员因为劳务受到损害的,雇员与雇主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雇员损害的,雇员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给予补偿。雇主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5-16
    483人看过
  • 受雇人因工受伤雇用人应当负责
    方先生问:我妻子到一家政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就因工压伤了手,公司为此只支付了首笔医疗费。现在为了后续治疗费用,公司以我妻子与其只是劳务关系,不是雇佣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在法律上,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何区别?就此问题,记者向兰钢律师咨询后作答:从方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你妻子与家政公司之间是属于雇佣关系,家政公司应当承担责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的区别:首先雇佣关系中雇用人与受雇人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
    2023-04-22
    469人看过
  • 雇主是否应该为雇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负责?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产生争议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人员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受伤的,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而劳务人员上下班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所以不由雇主赔偿。雇员受伤,雇主要负什么责任?雇主对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所受的人身伤害,应直接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
    2023-07-06
    370人看过
  • 在雇主家做工受伤了谁负责
    如果雇员不是故意的或重大过失,应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出租车乘客受伤谁负责出租车乘客受伤由出租车司机或出租车公司负责,会先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出租车购买的商业保险进行赔偿。如果是出租车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由出租车公司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
    2023-07-22
    247人看过
  • 雇员负责了雇主能不能因此免责呢
    雇员司机根据车主的要求驾驶一辆超载车辆运输货物,没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车主据此辩称应由雇员承担保险范围外的赔偿责任。近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为雇员负主责并不当然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209997.08元,车主刘某赔偿11044.12元,雇员李某不承担赔偿责任。2016年2月,李某驾驶车主刘某所有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海安境内一路段时,与汪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致汪某当场死亡。同年3月,公安交巡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驾驶的车辆存在超载现象,应承担主要责任,汪某承担次要责任。2016年4月,汪某的家属向海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李某、车主刘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27万余元。法庭上,李某辩称,对事故导致汪某死亡的事实无异议,其与车主刘某是雇佣关系,应当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刘
    2023-06-13
    53人看过
  • 雇员上屋顶摔伤雇主担责
    [案例]去年5月,年近六旬的颜大伯经魏某介绍,到包工头张某根那里干杂活。6月20日,张某根叫颜大伯去自己出租的房屋维修屋顶漏水点,颜大伯便登高察看。谁知,屋顶几乎没有承载力,颜大伯刚爬到上面就从屋顶摔下。经司法鉴定,评定颜大伯为10级伤残。在颜大伯治疗期间,张某根为其支付医疗费等费用3.7万元。由于修缮的房屋属于张某根和曹某共同所有,因此,颜大伯将两人列为被告,并将介绍人魏某列为第三人。要求赔偿各类损失20余万元,曹某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庭审理中,张某根认为并没有让颜大伯去修屋顶,只是让他去看一下。曹某认可房屋确系与张某根共同所有,但自己未雇用过颜大伯,亦没叫他去修理屋顶,不同意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魏某称只是介绍颜大伯去张某根处干活,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说法]法院认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张某根作为雇主,虽表示没指令颜大伯去修
    2023-04-24
    132人看过
  • 雇员夜晚摔倒受伤雇主无责仍需补偿
    雇员一天做工结束后,夜晚上厕所出来不慎摔倒受伤。雇主需要对雇员不在上班期间内的受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吗?日前,泾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判决被告徐某补偿原告陈某经济损失7829.74元。被告徐某在湖北省某县从事木材加工业。2011年9月,被告徐某请原告陈某赴湖北帮他做事。包括陈某在内的四个人为一组,陈某具体从事木材的绑料、捆料、下料工作。按照加工出来的木材每立方160元计算报酬,由一组的四个人分摊。陈某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6点左右开始到晚上6点左右下班,中午休息一下。2011年9月27日晚约7时许,陈某在洗完澡后去上厕所,上完厕所出来在厕所旁的压水井边洗手,洗手之后因水井边地面滑而不慎摔倒,致臀部受伤。后徐某之子将陈某送回泾县,花去了费用1700元,陈某在泾县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8195.49元。后经鉴定,陈某因左股骨颈骨折,遗有左下肢功能不全,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陈
    2023-06-09
    415人看过
  • 雇主是否应该承担雇工受伤的赔偿责任?
    雇工受伤谁赔偿?由雇主赔偿。天山网讯(通讯员任万民报道)3月2日,原告唐某诉被告马某、刘某身体权纠纷一案经和静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刘某赔偿原告唐某5000元,于2011年3月2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3000元,2011年5月1日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元。2009年5月28日,唐某受雇于刘某为其安装路灯杆,马某为刘某无偿开车运送路灯杆。当日,马某开车将旧路灯杆拉进和静县城建局院内,唐某也坐在车内,车行至城建局大门时车上的板子撞击城建局大门后反弹,将坐在车内的唐某打伤,致其右顶骨骨折。唐某当日进入和静县人民医院治疗,于2009年6月22日出院,期间医疗费5242.1元,误工费8107.5元,伙食补助费625元,护理费1762.5元,营养费625元,共计16362元,刘某已经支付医疗费5242.1元,误工费3000元,还有8120元未支付,故唐某将马某和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其
    2023-07-07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残疾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维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 更多>

    #残疾赔偿金
    相关咨询
    • 雇主受伤是否受雇人承担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28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受雇人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受雇人和雇主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雇主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受雇人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
    • 临时高薪雇员在为雇主工作时受伤谁负主要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
    • 雇佣司机出车祸受伤,负主要责任,是否可以向雇主索赔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7
      1、雇佣司机出车祸受伤,负主要责任,司机与雇主之间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
    • 雇员受伤应由谁负责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
    • 交通事故中雇员负主要责任,雇员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雇主是否担责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07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