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1:30:36 244 人看过

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债权人和保证人,不包括被保证人。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保证合同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3: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合同相关文章
  • 哪些人可以为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提供保证
    除了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外,其他具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保证合同的保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一、什么是保证债务保证债务,是指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保证人的保证债务有两种:一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代负履行责任;二是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由保证人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前一性质的保证债务所担保的主债务,只能是可代替履行的债务,对于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设立
    2023-03-29
    486人看过
  • 债务人和保证人是否可以是同一人
    一般情况下,保证人与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人。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即债务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4-22
    493人看过
  • 有保证人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吗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当进行申报。(一)要求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的法律依据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款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从法律规定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应当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法律对债权应当申报的规定并没有排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申报同样视为放弃。其次,《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包括“审查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确认债权有无财产担保及其数额”。可见,对于债权,无论有无财产担保;均应接受债权人会议的审查,只有经过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方可依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利,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确认的有
    2023-04-27
    136人看过
  • 保证合同要让债权人知情吗
    一、保证合同要让债权人知情吗保证合同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所以保证合同一定要债权人知情,债权人签名后,保证合同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担保的法律责任1、保证人的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2、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3、出质人的责任。在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
    2023-06-08
    143人看过
  • 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人和物的担保
    同一债权上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一、《民法典》对担保人追偿权的相关规定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
    2023-03-09
    52人看过
  • 一般保证中债权可以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吗
    一、一般保证中债权可以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吗1、可以。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在作出判决时,除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但书规定的情形外,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仅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四条二、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1、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求偿权。2、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
    2023-06-17
    318人看过
  • 当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破产时,与保证责任有关的问题是什么
    1。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破产时,保证人的抗辩权应当依法撤销。此时,债权人当然可以选择只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或先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但是,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破产,债权人不可能仅通过向任何一方追索而获得全额还款。只有向双方追索,才符合债权人的利益。另外,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破产程序是同时进行的,债权人仍需按照先向一方追偿,后向另一方追偿未偿余额的顺序进行的,后一方破产财产的分配可能不合理,导致其免责。因此,债权人有权同时向两个破产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债务总额为准。对于负有补充责任的保证人,由于债权人同时向债务人主张赔偿,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不能取得对债务人的代位权。附随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虽已被撤销,但应只承担附随责任,即只承担债务人未清偿的部分。但是,债权人在取得债务人的清偿前,不能确定保证人补充责任的范围,债权人可以将被担保债权的全部数额同时向保证人申报债权。在破产
    2023-05-08
    241人看过
  • 承保合同是保证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具体指的是签订该合同的债权人和保证人。双方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吗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只要担保合同还继续有效,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先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为什么民法典中的债务人要免除保证人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据此可知,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债务人不是合同相对人,不可以免除保证人责任。
    2023-02-25
    494人看过
  • 债权人保证担保人的义务
    一、债权人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债权人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二、担保人怎么免责?担保人的免责是主合同内容变更;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保证合同未成立;债务或担保超
    2023-03-28
    139人看过
  •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证人的义务,监督被保证人和及时报告义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同时,取保候审保证人对取保候审人有相应的义务,需要保证其遵守相关的规定。再一个,取保候审保证人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取保候审期间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肯定不会坐牢,因为取保候审本身也不是刑罚方式,至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这需要由法院确定。
    2023-08-16
    192人看过
  • 个人保证合同里面债权人写成债务人合同算无效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担保合同的债权人写成债务人的,是属于无效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并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
    2023-05-09
    277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是债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保证人追偿权是债权吗保证人追偿权是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二、债权人可申请保证人破产吗破产是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方法,债权人是否可以针对保证人直接使用,即在未申请主债务人执行及破产的情况下,直接申请保证人破产,破产法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一般保证,因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债权人须先向主债务人行使诉权,在落实主债务人的执行能力之前,无法确定补充责任的范
    2024-01-19
    477人看过
  • 保证人受让担保债权合法吗
    我国法律未规定担保人不得受让担保债权,担保人和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合法有效。我国法律未规定担保人不得受让担保债权,担保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和债权人招商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合法有效。一、在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况:1、一般担保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转让对保证人无效;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不再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5、债权人因行使权利而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执行的,保证人不再在其提供可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银行贷款在什
    2023-06-26
    229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实现保证合同中的债权
    保证合同中的债权有以下几种实现形式: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3、质押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多是动产,例如古董、手机。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适用,而抵押则是仍交由债务人使用。不仅仅只能质押动产,就连股份和支票等权利也可以质押。4、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债权人处,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拿现金或者是财产进行置换留置物,没有置换的,留置物可交由债权人保管。例如洗车点
    2023-03-30
    43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 更多>

    #保证合同
    相关咨询
    • 保证合同当事人是指谁?保证合同当事人保证范围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保证合同有哪些形式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有关保证合同当事人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保证合同有哪些形式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保证担保的当事人有哪些1、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保证人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公民。下列单位不可以做保证人: (1)国家机关
    • 原保证公司保证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另签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共有借债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职责,即是,债权人能够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保证分为两种,一种是通常保证,一种是连带保证。通常保证与连带保证之间的差别就在于通常保证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流程向债务人主张不能需要后,方能够向保证人主张。共有借债人与保证人承受职责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差别的。对于借债人来说,债权人能够在2年之内(有限定的时间
    • 债权人和保证人是否一定要签合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
      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中,债权人与各连带保证人都要签订保证合同吗?1、保证合同可以不在另外签订,保证人可以在借款合同中写明保证人以及保证的方式,这样在法律上也是生效的。 2、两个人之间在履行保证义务的时候是有法律关系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3、保证人之间不需要对方存在,如果知道了就是关于第二点中的法律关
    • 连带债务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合法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3
      一般来说,担保人和连带债务人可以是同一个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债务人不能成为担保人。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 保证合同保证人转让债权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9
      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如下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3、涉及债务转让的第三方应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协议。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