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审理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09:52:07 500 人看过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仲裁审理方式有哪些:

1、开庭审理为原则,书面审理为补充(要求当事人协议不开庭)

2、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补充(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审理相关文章
  • 涉外仲裁审理的方式是怎样的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过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开庭审理应不公开进行,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的,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开审理的决定。凡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证人、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秘书局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进行的情况。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也可以进行书面审理,其条件是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并且仲裁庭也认为不必要开庭审理的。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也即通过开庭的严格程序、条件与方式对案件进行的审理。2、书面审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必亲自到庭,仲裁庭只根据由仲裁委员会(分会)秘书局(秘书处)转来的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
    2023-04-27
    226人看过
  •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法现在很大一部分案件是由违法引发的,在处理此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案件本身的情况选择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两种方式都是权利受到侵害后的补救方式。根据目前的情况,很多员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但是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经常会面临胜诉后可能仍然没有办法使劳动关系得到贯彻履行的问题,在此我们想告诉大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重新解雇员工或者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有违反《劳动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的,员工仍然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很多当事人认为恢复劳动关系一定
    2023-04-29
    311人看过
  • 劳动仲裁得到的赔偿有哪些方式
    一、劳动仲裁得到的赔偿有哪些方式劳动仲裁得到的赔偿有的方式是义务人履行仲裁裁决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包括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工伤医疗费,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拖欠的工资和提成;其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在多久内申请有效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有效。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
    2023-04-26
    42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书公示方式是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书有哪些公示方式1、直接送达。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件人签收。仲裁文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的,称为留置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因拒收裁决书,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力,而裁决书即产生法律效力。3、委托送达或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委托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局送达。邮寄送达,以挂
    2023-04-27
    325人看过
  • 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监督方式有哪些
    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监督方式包括撤销仲裁裁决制度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1、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使已经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决得到纠正,赋予人民法院对终局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2、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依据被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司法审查,是司法监督的重要措施。在申请执行程序中,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涉外仲裁裁决具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有权裁定不予执行。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1、申请的主
    2023-02-07
    269人看过
  • 涉外仲裁审理方式和程序的规定
    仲裁案件一般应当开庭审理?,?但是如果各方当事人要求或者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而且仲裁庭认为不必开庭审理的?,?或者根据仲裁规则应适用简易程序的?,?仲裁庭可以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开庭时间法商仲裁开庭的时间由仲裁庭商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处决定?,?并在开庭时间30天以前提前通知各方当事人?,?以便当事人能有充分的时间安排工作?法。?但第一次开庭以后的开庭审理日期的通知?,?不受30天的限制?。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前12天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处提出延期开庭的请求?,?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法。?提前12天的目的是为了给予其他各方当事人和仲裁员在时间安排上留有余地?。?开庭地点仲裁案件一般在案件受理地点开庭审理?,?即在北京﹑深圳或上海审理?法。?经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同意?,?也可以在中国境内或中国境外其他地点进行?。?缺席审理各方当事人应当委派代表或者仲裁代理人参
    2023-04-22
    172人看过
  •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
    (一)是不开庭审理,这种审理一般是经当事人申请,或由仲裁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只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二)是开庭审理,这种审理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采取不公开审理,如果双立事人要求公开进行审理时,由仲裁庭做出决定。一、法院审理案件时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吗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时,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一般由当中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
    2023-02-28
    100人看过
  • 仲裁裁决应当采用形式有哪些
    一、仲裁裁决应当采用形式有哪些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独任仲裁庭进行的审理,由独任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进行的审理,则由3名仲裁员集体作出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现定,由合议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1、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是裁决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是仲裁实践通常适用的方式。我国仲裁法第53条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人笔录。所谓多数仲裁员的意见是指仲裁庭的3名仲裁员中至少有两名仲裁员的意见一致,如果3名仲裁员各执己见,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即无法以此种方式作出仲裁裁决。2、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裁决是在仲裁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的情况下所采用的作出仲裁裁决的方式。仲裁法第53条规定: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
    2023-04-16
    399人看过
  • 仲裁裁决违反仲裁规则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仲裁裁决违反仲裁规则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枉法,枉法裁决行为的。(刑法修正案确定了新罪名)仲裁一裁终局。一般的合同纠纷仲裁,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就一裁终局。无法再起诉,除非证明仲裁存在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于劳动仲裁,不服裁决,依法起诉。二、仲裁的基本特点有:1、保密性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同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翻译、仲裁员、仲裁庭咨询的专家和指定的鉴定人、仲裁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因此,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2、便捷性仲裁程序简便,气氛平和,审期短,费用
    2023-06-03
    482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辞退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劳动仲裁处理辞退补偿标准如下:1、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劳动者。试用期辞退赔偿是怎样的?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方法如下:1、在试用期中,公司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除非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之情形。公司让你辞职可能是个“陷阱”,你如果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将拿不到任何补偿;因此,你无论如何也不能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或辞职,或者与公司协商好补偿金后,再辞职。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2023-08-07
    40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判决有哪些执行方式
    一、劳动争议仲裁判决有哪些执行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判决有的执行方式如下:1.冻结、划拨存款;2.扣留、提留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怎么处理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2.向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
    2023-08-13
    348人看过
  • 仲裁退房的办理方式
    退房流程四步走第一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山东临沂劳动仲裁怎么走程序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劳动仲裁的流程首先是由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收到仲裁申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申请的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然后进行开庭裁决。职工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经济补偿或
    2023-07-06
    172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仲裁的方式有什么
    仲裁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一)开庭审理《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仲裁法在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仲裁法》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肯定了开庭审理的仲裁方式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所谓不公开审理是指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不对社会公开,不允许群众旁听,也不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不公开审理的目的在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商业信誉。由于仲裁最大的特点在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所以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的,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可以公开审理,即当事人协议公开审理时将允许仲裁审理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允许新闻记
    2023-03-27
    78人看过
  • 行政仲裁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一、行政仲裁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
    2023-06-02
    29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审理是指仲裁庭依法组成后,按照仲裁法以及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交付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活动。 仲裁审理方式有开庭审理为原则,书面审理为补充;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补充。... 更多>

    #仲裁审理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一般有哪些方式选择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而劳动法虽然已成为独立于民法之外的法学部门,但劳动法诸多规定和原则均源于民法,因此个人认为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属于有效约定。而从民诉法上看,当事人约定管辖权,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该约定应当有效。
    • 那么,仲裁审理的方式是否必须开庭?仲裁审理的方式是否还要作出裁决?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8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仲裁法》依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肯定了开庭审理的仲裁方式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所谓
    • 仲裁方式是否必须开庭? 仲裁审理方式是否必须开庭?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3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仲裁法》依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肯定了开庭审理的仲裁方式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所谓
    • 经济仲裁审理方式有什么,有没有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0
      经济仲裁即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并且只有这两种审理方式,对于经济仲裁来说,不能公开审理,需要由仲裁机构组成仲裁庭,对经济纠纷的问题进行仲裁,下达仲裁裁决书。
    • 需要开庭吗?仲裁的方式是否必须开庭?仲裁审理的方式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0
      《仲裁法》第39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仲裁法》依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又在第40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一规定进一步肯定了开庭审理的仲裁方式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