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不立案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6:10:56 90 人看过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立案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1、粗线条地收集材料和进行审查。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对立案审查规定了具体期限,因此对一些复杂、牵涉面较广的案件,特别是涉及行为地、人员分散、涉及面广的案件,侦查人员便无暇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往往材料不到位。

2、在确认是否有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受“不破不立”思想的支配,在主观上将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相混淆。

3、对立案调查程序认识有偏差。在调查核实中往往先入为主,仅是根据控告、举报、报案等材料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未对材料所涉及的其他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作调查,单方面的收集证明有犯罪事实或无犯罪事实的材料,将造成材料的偏向性,不能客观、全面地作立案判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拆迁纠纷无法立案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房租纠纷拆迁怎么办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
    2023-07-02
    171人看过
  • 因拆迁纠纷属什么案件
    一、因拆迁纠纷属什么案件拆迁合同纠纷属于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二、政府征地拆迁合同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政府征地拆迁合同纠纷的律师费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是:(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三、政府征地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状怎么写?1、标题
    2023-06-16
    446人看过
  • 不服房屋拆迁决定引起的房屋拆迁纠纷怎么办
    不服房屋拆迁决定引起的房屋拆迁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在哪些情形下才能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才能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房屋拆迁纠纷的律师
    2023-03-28
    155人看过
  • 拆迁纠纷多久起诉法院才会立案
    一、拆迁纠纷多久起诉法院才会立案?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拆迁纠纷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些材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三、发生拆迁纠纷申请强拆的条件有哪些?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
    2023-04-19
    95人看过
  • 拆迁办会因家庭纠纷而不拆吗
    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寻求社会更好发展而进行的,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失去了老房子,但是会在现有物价基础上进行补偿。可以说拆迁出于公共利益考量,不会因为家庭纠纷未处理好影响拆迁整体行为,也就是说不会因家庭纠纷不拆迁。但是如果家庭纠纷没有处理好的可能会导致拆迁进度受到影响,进而导致拆迁政策落实、拆迁款发放受到影响,因此如遇拆迁,尽可能在拆迁协议签署前解决好家庭纠纷。一、农村房产没有过户动迁怎么办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拆迁与重建是永恒不变的调律,为了更好地规划新农村建设,国家采取了多种方法补偿农民,征地重建,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因为大多数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明,导致农民拿不到补偿。不过,这种问题暴露之后,国家调整了政策,现如今,即便是没有房产证这个本子,也能拿到相应的拆迁款,具体情况如下:1、农村长期闲置的老房子因为外出务工和户口迁移,农村房子空闲下来了很多,有许多的房子长期的闲置,其
    2023-06-24
    72人看过
  • 公司拆迁纠纷申诉案
    申请再审人天津市xx劳保皮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天津市zz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z集团)、天津市xx区城市房屋拆迁中心(以下简称拆迁中心)拆迁纠纷一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3月29日作出(1998)高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xx公司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2年3月11日作出(2001)民一监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对本案提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彭xx、付xx,zz集团的委托代理人杜xx和拆迁中心的委托代理人马xx、贾xx到庭参加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993年xx皮鞋集团(以下简称皮鞋集团)与香港xx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xx)全行业合资,成立了天津vv(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v集团),合资后天津劳保皮件厂(以下简称劳保皮件厂)的资产,并入vv集团劳保皮件分公司。1996年3月15日v
    2023-06-05
    111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纠纷怎么投诉拆迁
    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向当地政府或者是人民法院进行投诉。在我国的房屋拆迁纠纷的规定中,此时是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
    2023-03-19
    344人看过
  • 拆迁房纠纷可以找拆迁办吗
    拆迁房纠纷是否可以找拆迁办处理,关键看产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如果是当事人与行政单位之间的纠纷,具体而言由于不满补偿金额、安置条件等而产生的纠纷可以找拆迁办处理,处理不了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拆迁款分配的家庭纠纷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不属于拆迁办的职责范围,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一、房东违约可以报警吗不可以,属于租赁纠纷,租赁纠纷不属于警察的职责范围。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民警会告知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租房纠纷当事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租房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受理。二、2万的经济纠纷怎么解决2万的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如下:1、双方协商解决;2、由第三人或者第三方介入调解解决;3、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
    2023-03-28
    217人看过
  • 拆迁房合同纠纷立案的材料有哪些
    立案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份:(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四)拆迁安置协议及其变更或解除的协议(五)违约行为证明材料(六)经济损失证明材料(七)其他证据一、拆迁房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一)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二)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三)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3-06-23
    430人看过
  •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拆迁纠纷解决后房屋怎么办
    只要拆迁的纠纷解除就可以对房屋进行拆迁,但前提也需要依法的补偿;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费。2、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
    2023-02-07
    188人看过
  • 最高法院下令:拆迁纠纷案件须立即登记立案
    立案登记制实行一个月全国法院立案数增长近三成,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数说】今年5月是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第一个月,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与去年同期的87.4万件相比,增长29%。其中,江苏、浙江、山东登记立案数量均超过8万件,北京、河北等9个地区立案数量均超过4万件。新京报讯(记者邢世伟)昨日,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称,从5月1日开始,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立案数增长29%。孙军工表示,拆迁纠纷等案件,各级法院一律登记立案。立案登记一月北京立案量增四成孙军工透露,从立案数增长幅度看,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立案数大幅增长,增幅均超过40%。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30%。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西藏、甘肃等地,增幅均在20%以下。从案件类型来看,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21%,其中,天津法院同
    2023-07-13
    159人看过
  • 房屋继承纠纷后拆迁怎么办?
    一、房屋继承纠纷后拆迁怎么办?双方协商拆迁款的分割问题,协商无效的情况下起诉处理。在拆迁活动中,拆迁人须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与补偿相关事宜,该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能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其他有权签字的人,如代理人或代表人等。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该房屋即应当依照遗嘱或法定继承,但继承后继承人应当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以确定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之前,各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不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二、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是不是从签订拆迁协议算起?实际中,按规定,拆迁安置房一般
    2023-04-19
    485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纠纷的案由要怎么确定
    1、立案案由按照最高法《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的规定,一级案由为物权纠纷和债权纠纷;二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用益物权组织和合同纠纷;三级案由相对应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征地拆迁纠纷属于三级案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
    2023-02-22
    117人看过
  • 法院对公产房拆迁款纠纷能立案吗
    一、法院对公产房拆迁款纠纷能立案吗?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公产房拆迁款有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三、公产房拆迁流程是怎样的?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
    2023-04-19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办房屋拆迁补偿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6
      如果与拆迁公司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公司有权在提供周转房、证据保全的前提下,申请强制拆迁。达不成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房产仲裁机关仲裁。在协议搬迁中,由于拆迁产生的个人财产损失(指在这混乱的情况下产生的偷盗等情况)如果由证据是因为拆迁公司的原因,应该予以赔偿。种种问题的解决只有三个途径:与开发公司协商提高补偿标准;向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协调;法院起诉;
    • 拆迁纠纷立案后多久开庭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没有规定何时会开庭,得看法官手头的案件,只要在期限内审结就是合法的。《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如何处理,拆迁纠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
    • 拆迁补偿款纠纷协商不了怎么办(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26
      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农村房拆迁纠纷法院会立案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1
      只要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是会立案的,对拆迁的安置或者是补偿有任何不满意的都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本人的证据不齐全或者是没有明确的被告,那么即使本人申请了,也会驳回当事人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