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责任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1:30:23 183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不同,具体表现为:

(一)结果不同。权利人超过保证期间诉请权利的,法律对于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予保护,即,义务人因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力而免责,债权债务关系终止。而权利人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怠于行使权力的,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其丧失的为胜诉权,即权利人的诉讼利益将无法获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从此法律规定可以也可以看出,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诉请权利的,其实体权利依然存在。

(二)保证期间具有约定性和法定性,诉讼时效是法定的,不可以约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原则上是约定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有协商确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约定无效时,适用法定的保证期间。而诉讼时效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担保责任的规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二、连带担保最长期限是二年吗

担保期限又称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保证人和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即无约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为2年,并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最长为2年,因此连带担保最长期限可以约定超过2年,但需要明确确定,如约定保证期间为3年,这一点在法院的判决案例中均能得到佐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以及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如何免除连带担保责任免除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二、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2023-06-27
    333人看过
  • 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及诉讼时效法律规定
    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如下: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视为约定不明确,担保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后果为: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偿还,担保人不能拒绝偿还。贷款人不清偿借款的,可以要求担保人为贷款人履行债务。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
    2023-07-11
    483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是如何的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力。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成为了“淡定哥”,没有行使权力,则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可再度回到放晴的天空,摘掉负债的帽子,呼吸新鲜空气。不难看出,可以免责的担保人,身上都有一种特殊性。所以,还是要提醒大家,担保有风险,承诺须谨慎。当然,对于关系太过亲近的人提出的请求,都属请求简单,推脱太难。如果难以拒绝,万般无奈之下扛起了担保人的担子,不如选择风险相对可控的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妙处在于,贷款还不上时,债权人会优先向债务人追偿
    2023-06-27
    375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及相关规定
    连带责任担保及有关规定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共同担保仍然具有一般担保的从属地位。共同担保仍然以主债务的成立和存在作为其存在的必要条件。共同担保不是补充担保。共同保证人与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先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而不论主债务人的财产能否清偿。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我国法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共同担保,需要特别约定设立一般担保,这实际上增加了担保人的责任。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份额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
    2023-05-08
    182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要怎样才能解,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解除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为: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但是债权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话,保证人是不用履行连带责任的。2、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
    2024-05-01
    460人看过
  • 解除连带责任担保的责任如何计算?
    解除连带担保的方式如下:1.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也没有主动提出要求的,则到期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当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订立的合同不存在或者是已经结束了,债权人就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保证人的作用也就丧失了。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
    2023-08-12
    375人看过
  • 法律规定连带责任要承担多少呢
    连带责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一、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二、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1、同时式执行。2、选择式执行。3、转换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
    2024-05-18
    380人看过
  • 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连带责任承担后如何追偿
    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包括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合伙中的连带责任,因代理而承担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等,连带责任承担后权利人可以向部门或全部连带责任人追偿。一、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连带责任承担的情形: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二、连带责任承担后如何追偿连带责任承担后的追偿: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
    2023-07-18
    52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逃避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人免责情形有: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担保人同意的;3、担保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担保人的,保保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如何解决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连带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看几点:1、债务人有钱还,债务人就有义务还钱,连带人保证人还钱的,可以找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没有钱还,保证人有钱,那么由保证人还钱,可以找债务人追偿;3、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没有钱的,按照没有钱的方式处理,即
    2023-07-07
    281人看过
  • 担保人是不是会承担连带责任,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担保人是不是会承担连带责任,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686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68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责任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
    2024-01-11
    257人看过
  • 法定情形下,连带责任保证人如何分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承担民事责任。4、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5、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
    2023-08-14
    359人看过
  • 如何写连带责任担保人担保协议
    联合和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联合和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p>p>p>p>p>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联合和连带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借款人(乙方)住所地: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担保人(乙方)担保人(担保方)担保人(担保方)的担保方(担保方)的担保人(UUUUU\\\\\\\\\\\\\\\\\\\\\\\\\\\法定代表人:电话:甲方、乙方、丙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通过协商一致自愿。1。借款金额及期限1.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2023-05-08
    453人看过
  • 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关于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人人格否认的责任主体限定为公司股东,由于否定法人人格制度的适用原本就是在穷尽其他手段之后,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不得已选项”,本身就应当慎重适用,故此,不宜对适用的责任主体随意做扩大解释。另一种观点认为,实践中存在大量的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利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实际控制人通过间接持股的方式、通过协议安排的方式、通过持有投票权的方式甚至通过亲属关系对公司实施过度支配与控制,进而完成各种利益输送损害债权人利益,故此,应当将实际控制人纳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对其滥用权利导致公司无法偿付债权人债权的,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什么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什么公司的独立人格是指公司作为法人所具有的类似于自然人的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法人有独立表达意思的权利;法人
    2023-02-24
    146人看过
  •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谓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民事责任。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
    2021-11-09
    21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法律上如何规定连带清偿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18
      法律分析 连带清偿责任是当事人对于债务需要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如保证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如何写连带责任担保书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债权人):_____由于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大写)。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
    • 如何避免连带担保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 担保责任的连带担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需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连带担保期间的法定责任有哪些,连带担保期间有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7
      据此专家介绍,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只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而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如: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如果约定的是连带担保的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但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务到期时,只有证明乙拿不出10万块钱来才能问丙要钱,且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