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用途和成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16:20:45 454 人看过

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1、仓储合同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仓储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仓储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4、仓储合同成立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一、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双方就某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要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定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

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合同即成立,但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要支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生效,即支付定金才能生效。一、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其使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二、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三、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而合同生效的要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有什么条件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为: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即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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