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权是否适用于房地产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50:56 150 人看过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房地产权属争议

土地权属确认、房屋质量、侵权等实质性与房地产有关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权,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地产合同管辖权

仅涉及房地产表面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不需要专属管辖权,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地产纠纷”应当根据其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进一步规定,专属管辖房地产纠纷的范围仅限于部分房地产纠纷,即《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和相邻关系引起的不动产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辖权、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建设合同管辖权ct争议、保单房屋买卖合同争议,应根据房地产争议确定。房地产已经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如果不动产没有登记,房地产的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不适用房地产专属管辖权原则,只能适用与房地产产权有关的纠纷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产权转让不适用于因完成合同和商品房所有权转让而产生的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与特殊的地域管辖不同,专属管辖是一种排他性的管辖,其不仅排除了当事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选择管辖法院,还排除了应诉管辖的适用。当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时亦不能再使用一般和特殊的地域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的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一、专属管辖与专门管辖的区别我国除设有普通法院之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这些法院也管辖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如海事法院受理当事人因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提起的诉讼;军事法院受理双方当事人都是军队内部单位的经济纠纷案件;铁路运输法院受理铁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
    2023-04-03
    17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该是按合同纠纷进行管辖,由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一、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
    2023-03-31
    456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该是按合同纠纷进行管辖,由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一、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
    2023-03-21
    5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一、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该是按合同纠纷进行管辖,由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
    2023-04-27
    369人看过
  • 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一、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能否约定仲裁管辖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一般是可以约定仲裁管辖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常会被划分到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之内。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只可以约定让不动产所在地,也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该案件。双方当事人是不可以约定其他的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二、合同纠纷法院管辖如何规定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
    2023-03-22
    356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并不都是专属管辖。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而其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一、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需分情况讨论:如果赠与的是动产,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选择约定由与合同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赠予的是不动产,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口头合同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口头管辖的确定方式:1、如果当事人有口头约定管辖地法院的,以当事人约定为准;2、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合同纠纷依法律规定;3、涉及专属管辖的,依照专属管辖规定。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23-02-21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土地侵权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2
      法律对土地侵权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是有规定的,规定:专属管辖只能是不动产纠纷,而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 不动产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9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动产权属纠纷 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合同管辖 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
    • 不动产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不适用,因为离婚是主要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是附带的。
    •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1
      股份转让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以上诉讼才能适用专属管辖,股份转让纠纷不属于上述诉讼
    • 侵权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还是专属管辖?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2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