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房地产权属争议
土地权属确认、房屋质量、侵权等实质性与房地产有关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权,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地产合同管辖权
仅涉及房地产表面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不需要专属管辖权,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地产纠纷”应当根据其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权。《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8条进一步规定,专属管辖房地产纠纷的范围仅限于部分房地产纠纷,即《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和相邻关系引起的不动产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辖权、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权、建设合同管辖权ct争议、保单房屋买卖合同争议,应根据房地产争议确定。房地产已经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如果不动产没有登记,房地产的实际所在地为房地产所在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不适用房地产专属管辖权原则,只能适用与房地产产权有关的纠纷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产权转让不适用于因完成合同和商品房所有权转让而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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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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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技术侵权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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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适用于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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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权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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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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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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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侵权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2法律对土地侵权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是有规定的,规定:专属管辖只能是不动产纠纷,而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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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9《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动产权属纠纷 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合同管辖 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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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山西在线咨询 2023-01-11股份转让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只有以上诉讼才能适用专属管辖,股份转让纠纷不属于上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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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还是专属管辖?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22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