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保全分为哪两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4:42:20 343 人看过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一、合同保全的特征

其一、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根据债的相对性和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合同之债主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赋予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而行使这两项权利的直接后果就会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与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同。因此,人们说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

其二、合同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也即在合同生效之后到履行完毕前,合同保全措施都可以被采用。这说明合同保全措施的运用,与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是否实际履行义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合同如果说没有生效或者已被宣告解除、无效乃至被撤销的,债权人就没有了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三、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证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实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的保全相关文章
  •  安全被分为哪四类?
    建筑工程安全
    本文介绍了多个领域的安全问题,包括国家安全、校园安全、实验室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建筑工程安全。这些安全问题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的安全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其中,校园安全、实验室安全、人身安全是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可划分为多个方面,包括国家安全、校园安全、实验室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安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以及建筑工程安全等。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校园安全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
    2023-12-27
    486人看过
  • 工伤范围分为哪两类
    可分为三类: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种。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共10个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4-15
    322人看过
  • 施工分包合同分为哪两种
    1、一般分包分包合同种类中的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现在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2、指定分包FIDIC合同中,指定分包是一项重要的发包方式,在国
    2023-02-10
    267人看过
  • 国家赔偿分为哪两大类
    一、国家赔偿分为哪两大类国家赔偿分为以下两大类:1.行政赔偿。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2.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在于赔偿主体为司法机关。二、国家赔偿有效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三、国家赔偿的申请程序国家赔偿申请流程:1.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的
    2023-04-25
    192人看过
  • 补充侦查现分为哪两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
    2023-03-29
    61人看过
  • 安置房那可以分为哪两类
    一些城市房价让人望而却步,不少人把目光转向价格相对便宜的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民法典》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
    2023-05-05
    74人看过
  •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哪几类呀
    按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一、法律上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就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
    2023-03-11
    473人看过
  • 行政机关行为可以分为哪两类?
    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在现实生活中可以从事各种活动、作出许多不同的行为,在此通称为行政机关行为。在法学上对最为广义的行政机关行为分为两类: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实现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或者相互协调一致的多个意思表示。法律后果表现为:权利或者义务的设定、变更、废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确认等。事实行为,是指以某种事实结果而不是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所有行政措施,包括纯粹事务性的活动、具有通知或评估性质的宣告活动以及非正式的行政活动。事实行为虽然并没有行政机关希望实现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掺入其中,但是,事实行为也应符合相应的法律要求,如果违法也会导致违法的后果,行政相对人可以提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返还原物、恢复原状、金钱赔偿和补偿等请求。公共行政组织所作出的法律行为,又可分为私法行为和公法行为两类。前者是公共行政组织参与民事活动、以实现民法上某种后果为目的的
    2023-06-06
    454人看过
  • 医疗过失行为应该分为哪两大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医疗过失行为的构成在法理上必须要满足的要件1、行为人有法定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之所以能成为救死扶伤的职业人,就是因为其具备了从事医务工作的必要条件,政府通过法律在允许其执业的同时也赋予其相应的执业义务,以此来保护患者的利益。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既包括了宪法和法律的普遍性规定(它是作为每一个公民都要遵守的规则),也包括医护人员执业与业务方面规章制度所确立的一般性义务,还包括诊疗行为实施过程中的每一项具体义务。一旦医患双方发生了接触,医方行为人就产生了有约束的注意
    2023-02-24
    419人看过
  • 银行托收具体分为哪两类
    银行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发货,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通常是海运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交出口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托收业务的一般流程如图所示:B.托收的种类托收是根据是否随附货运单据,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多为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有两种交单方式: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2023-06-03
    275人看过
  • 即法律义务可分为哪两类
    法律义务可分为的两类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应当主动为一定的行为,以促成受法律保护的特定或不特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消极义务,是指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应当不为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房产中介的法律义务具体有哪些房产中介的法律义务有: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依法交纳税费;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责任;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08-02
    480人看过
  • 社保卡是否可以被分为两类?
    社保卡可以是二类卡。二类账户可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但是不能存取现金、也不能向非绑定账户转账,此外消费支付和缴费单日最高不能够超过1万元。一般情况下,二类卡是不支持签订本人协议转账、签订指定收款人协议、第三方存管、银保通、银证转账、银期转账、外汇实盘买卖、外币存取、电子现金账户、消费易、周转易、POS商户结算户等业务。社保卡可以当银行卡用吗社会保障卡可以当银行卡用的。前提是必须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以完成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支付,这部分钱是可以取出来的,但医疗保险中个人帐号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的。社保卡都有ATM的标记,社保卡一卡两个账户,前者是社保卡里的钱不能取出来,金融账户则可当普通银行卡使用。但是需要拿身份证到卡片上相应的银行激活。社保卡也能当身份证使用,因为社保卡是一种双芯片、带信息的磁卡,也就相当于持卡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就光从卡面就能看到姓名,
    2023-07-09
    446人看过
  • 涉外继承的公证书可分为哪两类
    (一)继承公证书,主要用于在国内办理有关涉外继承手续使用,也发往部分国家使用。(二)与继承有关的公证书,主要是发往域外,供当事人办理继承手续使用。如亲属关系公证书、婚姻状况公证书、死亡公证书、放弃继承权公证书、无遗嘱公证书等。关于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问题,我国的立法机关制定了许多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法律规范,司法机关也作出了许多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原则上采取区别制,即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遗产所在地法。这种区别制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如何处理涉外继承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
    2023-08-17
    242人看过
  • 何为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让我国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少生了四万万人,但是这一政策也对我国家庭结构产生的巨大影响。“421”倒金字塔形家庭结构变的越来越普遍。面对这一社会现状,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应运而生,它有效地帮助独生子女家庭解决了很多现实问题。何为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与其它保险相比,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与“给付性”的特性。储蓄性是指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月(或每年)缴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返还本金。给付性是指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在保险期间界满后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
    2023-05-30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根据债权人申请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在债务人的有偿行为(如买卖)涉及到第三人... 更多>

    #合同的保全
    相关咨询
    • 死两全保险是什么意思死两全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死两全保险又称“混合保险”或“储蓄保险”,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就是死亡保险加生存保险。 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险的期限,它分为定期人寿保险和终身人寿保险两种。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於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生存保险不同於死亡保险在於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
    • 权利的种类应分为哪两种?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0
      律师解答 权利分为特殊权利和一般权利,这是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来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殊权利是指对人权利,相对权利或特定权利,一般权利是指对世权利和绝对权利。
    • 医疗纠纷分为哪两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
      医疗纠纷可分为以下两类: 1、医疗过失纠纷。 即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或护理工作中的过失而引起的纠纷。它又可分为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行政法规上的称谓,需要经过医学会予以鉴定。误诊当然会构成医疗事故。没有被鉴定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医疗人身损害为案由予以解决。 2、非医疗过失纠纷。 是指患者到医院就诊,医务人员不存在诊疗、护理过失,但由于院方其他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所引起的纠纷。如:患者到医院
    • 商业秘密分为哪两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2
      1、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2、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
    • 工伤范围分为哪两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31
      在我国,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可将工伤事故分为以下三类: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一共20种,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等; 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种; 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