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0 15:41:21 349 人看过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

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设立的。

二是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

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一般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三是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不同。

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使其他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地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维持生产、生活的必备条件,对他们各自的权利给予一定限制,这是为了达到权利正常使用的最低标准。

相邻关系的特点

在法律上,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一)相邻关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

(二)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因为一人不可能构成相邻。相邻关系可以在公民之间,也可以在法人之间,或在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

(三)相邻关系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但基本上是相邻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

(四)相邻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所体现的利益。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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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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