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怎样的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9:15:19 177 人看过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怎样的机构?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是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其他的民事纠纷,劳动仲裁委员会都没有管辖权。而且,劳动仲裁实行的也是一裁终局制,不过,对劳动仲裁裁决有争议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怎样的机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委员会如何组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2、工会代表。工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它更了解企业、职工的情况,能够代表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3、企业方面代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管辖临时工临时工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
    2023-07-04
    237人看过
  • 不服仲裁委员会劳动裁决怎么办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可以请求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哪些劳动仲裁决从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三、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2023-03-16
    70人看过
  • 北海仲裁委员会到底是个什么机构
    北海仲裁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1月15日,是独立公正、高效快捷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性权益争议的中国常设仲裁机构。2017年8月2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桂司仲字【2017】2号)批准,北海仲裁委员会同时增挂北海国际仲裁院,并可同时使用北海国际仲裁院的印章。一、三万元经济纠纷法院怎么处理1、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3、如果签有仲裁协议的,则应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二、劳动争议的具体处理方法有哪些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
    2023-03-20
    36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会处理派遣工的劳动仲裁请求吗?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有关的工作记录、出入证和工作服等证据。发生劳动仲裁后,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可以这么做。如果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就必须准备以下证据: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单或银行发工资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有关的工作记录、出入证和工作服。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
    2024-01-23
    2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机构是怎样设定的
    一、两种程序的效力优先作为民事纠纷的救济途径,仲裁当然应具有更高的效力,但又不能一概否定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事实的认定。如果工伤认定之前已经劳动仲裁,或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应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如果在工伤认定作出后,相对人对其中的劳动关系事实认定不服,又不提起行政诉讼,而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恰好又作相反认定的,该裁决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决定的效力?笔者认为,应当承认劳动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但在工伤行政认定行为生效后再申请对劳动关系仲裁的,不利于行政稳定及效率。这涉及行政效率与民事权利保护的权衡,为了更好地平衡,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应注意释明,告知相对人可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征求是否申请,若放弃申请或认定程序结束前仍未申请的,可认为相对人放弃申请仲裁权利,可由工伤认定部门进行事实认定或由工伤认定部门委托劳动仲裁机构出具意见书。对该工伤认定中的事实认定,
    2023-04-28
    153人看过
  •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1、向什么地方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对谁提起仲裁以下不太常见的用人单位有不同的提出仲裁的方式:在用人单位
    2023-02-26
    340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外省的劳动仲裁案件
    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必要的文件。具体包括:(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章程;(4)必要的经费证明;(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外省企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北京的,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可以管的!相关法律知识:仲裁机构1、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人员的自律性组
    2023-06-12
    256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劳动关系认定
    仲裁庭根据劳动合同判定劳动关系认定仲裁事实。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确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
    2023-08-05
    343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怎样划分的?
    劳动监察的职责内容是:(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三)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行为;(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五)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九)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十)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者福利规定的情况;(十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十二)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及发放证书的情况;(十三)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实际上就是受理案件的范围。监察和仲裁受理案件范围存在交叉。对于监察和监察相互交叉的范围,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到仲裁申诉,还是到监察举报。北
    2023-06-06
    32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强制执行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会碰到让劳动者恼火的事情:经过劳动仲裁,有了仲裁的裁定,规定应当在多少日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裁定或判决的结果。然而在裁定生效后(劳动仲裁裁定送达后15天内,当事人不向法院提出起诉,劳动仲裁裁定即生效)单位却拒不履行,劳动者该如何维护和兑现仲裁裁定和法院判决赋予您的权利呢?那就是司法中的另一个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
    2023-03-04
    230人看过
  • 县一级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吗
    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受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有一种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合同或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受理的商事纠纷的仲裁申请,一般县里没有这种仲裁委员会。一、没签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无果或者不想投诉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提供下列证据:1、单位职工花名册;2、打卡记录;3、同事的证言。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
    2023-06-20
    443人看过
  •  云南省劳动仲裁管理委员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解决: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解决: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
    2023-08-27
    183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友情提醒劳动者
    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法律形式加强了对劳动者的维权保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免除了仲裁的申请费用,并将仲裁申请时效从原60天调整为1年,极大地方便了劳动者维权。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情况,例如:在仲裁委员会发出开庭通知后,申诉方当事人无故缺席;劳动者申请仲裁、撤诉、再申请仲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小额标的的争议出现上升趋势。某公司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从2007年10月至今每天2元的工作餐补贴差额。经仲裁委员会了解,这家公司原来每天支付员工15元,让员工自行解决午餐,后来调整为按13元/份的标准向快餐公司订餐,这位员工认为公司克扣了2元的差额,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从中进行了调解,公司向员工解释,工作午餐本来就是免费提供的,不同的快餐店价格有差异。考虑到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差额会从其他方面再行补贴。经调解双方和解。仲裁
    2023-06-10
    323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几个月做出裁决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均规定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机构应于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即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最长不应超过90日。但现实中,对于仲裁机构的审限并无监督机制,对于超过90日审理期限的情况当事人亦无救济途径,只能听之任之,结果造成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久拖不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劳动仲裁机构如果超过60日的最长审限仍未作出裁决,当事人即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该规定无疑有利于提高当事人的维权效率。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根据
    2023-06-12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仲裁机构和仲裁机构分别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仲裁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1
      仲裁委员会凭当事人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受理仲裁。仲裁机构凭当事人双方仲裁协议受理当事人双方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以及以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5
      1.协商(和解) (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除外。 2.(1)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仲裁委员会所属机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6
      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中有的属于既定权利的争议,即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争议;有的属于要求新的权利而出现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你们受理案件时根据注册地或者是企业的住所地都可以。不愿管得话,依据注册地移送;愿管得话,依据企业的住所地
    •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和劳务仲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
    • 劳动仲裁机构收取仲裁费吗,劳动仲裁机构不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劳动仲裁机构不收取任何仲裁费,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不收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