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8:50:17 218 人看过

一、民法典房屋确权案是否专属管辖

房屋确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专属管辖,要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产确权诉讼流程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理货案件是否属于专属海事法院管辖
    理货案件是否属于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要看其符合的情形。根据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七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案件有三类:(一)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上三类。对于理货案件是否属于海事法院管辖就要看该理货行为引起的纠纷是否是因为港口作业,或者是海上作业,或者是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引起的。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情形之一就属于海事法院管辖。一、海事案件的范围海事法院管辖的案件统称海事案件。关于海事案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海事案件,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简称海事案
    2023-03-28
    130人看过
  •  专属管辖范围是否包括房屋买卖合同?
    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并达成协议,将案件交由其他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该案件不属于特定管辖范围,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协商并达成协议,以便将该案件交由其他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 专 属 管 辖 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023-09-05
    11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专属管辖适用于什么程序
    一、民法典中专属管辖适用于什么程序民法典对专属管辖适用于什么程序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的情形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六十六条专属管辖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二、管辖权异议要满足哪几个条件1、当事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
    2023-06-19
    105人看过
  • 专属管辖能否指定管辖
    施工合同纠纷
    1、专属管辖是需要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的,不能指定管辖。2、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3、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4种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4种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如下: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
    2023-08-17
    499人看过
  • 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还是集中管辖
    知识产权案件并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归类到某一类特定的法院,比方说“被告住所地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而集中管辖,指的是案件只能由某个具体而特定的法院管辖,比方说:在上海发生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管辖。一、知识产权案件的级别管辖有哪些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1)一般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实践中,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义乌、昆山、海淀人民法院审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案件。(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
    2023-02-23
    465人看过
  • 房屋确权怎么管辖
    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不动产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没有对“不动产纠纷”进行明确定义和详细解释。首先,该商品房属于不动产是毋庸置疑的。买卖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应当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而且对于房产确权、房产抵押、房产征用、不动产侵权纠纷等都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该类案件应当无条件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虽然是要求被告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但该合同违约责任存在的前提是因合同标的物即房产所致,合同违约仅仅是表面形式,实质上是买卖不动产所产生的纠纷。其次,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移除所安装在其房屋阳台室内的燃气主管道,此诉讼请求属于侵权性质,纯属于“不动产纠纷”,
    2023-06-15
    89人看过
  • 民法典农村房屋所有权能否确权
    一、民法典农村房屋所有权能否确权可以的。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农村房屋确权的标准是办理房屋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宅基地有房产证吗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只有使用权的,而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请房产证的。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
    2023-06-19
    195人看过
  • 到底房屋买卖纠纷是否应该专属管辖?
    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可以推定不为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政策性房屋有很多,如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市场运作房、限价商品房、危房改造住房、城中村改造住房等等。由此可以推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房屋买卖纠纷案件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2023-07-06
    344人看过
  • 民法典房屋灭失是否可以确认物权
    一、民法典房屋灭失是否可以确认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房屋灭失以后物权已经消灭,所以是不能确认物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二、物权取得和消灭有哪些原因1、取得原因:(1)法律行为。这是物权取得的最常见的原因,如买卖\互易\赠与\遗赠以及通过物的所有人与其他人的设定行为为他人设定抵押权\质权等他物权。(2)由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物权,主要有:a)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b)因公用征收或没收而取得物权;c)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取得所有权;d)因附合\混合或加工取得物权;e)因继承取得物权;f)因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权;g)孳息的所有权取得。2、消灭原因:(1)法律行为。这又包括抛弃\合同以及撤销权的行使。抛弃就是单方消灭物权的行为;合同则是双方约定物权存续期限或物权消灭的意思表示;行使
    2023-04-13
    220人看过
  • 民法典城市户口房屋能否确权
    一、民法典城市户口房屋能否确权城市户口和能不能申请房屋确权没有关系的,如果就房屋权属产生权属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房屋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农村房屋确权纠纷程序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三百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5
    2023-06-19
    386人看过
  • 特别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是专属的吗
    特别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是专属的吗?的刑事诉讼特别管辖区:现役军人和军事参谋人员犯罪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审理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专属管辖和分工: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位于;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特别法庭对其专属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拥有管辖权。特别法庭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自法律规定。排除其他法院对特殊管辖案件的管辖权。专属管辖权由法律规定,是法定的。双方不能通过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权哪些案件属于中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专属管辖权是强制性的。专属管辖的案件不适用于地区管辖或特殊地区管辖,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权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涉外专属管辖权。适用情况如下:1。国内专属管辖权——根
    2023-05-07
    233人看过
  • 确权房屋的管辖权问题
    1、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该商品房属于不动产。买卖不动产产生的纠纷应当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而且对于房产确权、房产抵押、房产征用、不动产侵权纠纷等都属于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该类案件应当无条件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的登记以全面摸清农村土地、房屋的空间属性和权属属性,并建立健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年3月16日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5]要提出,”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
    2023-06-30
    323人看过
  • 有抵押权能否专属管辖
    有抵押权不能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也没有法律规定抵押权能适用专属管辖。一、专属管辖的范围有哪些专属管辖一般分为国内专属管辖和涉外专属管辖。(一)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二)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二、抵押权纠纷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抵押权一般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抵押合同并经依法登记而成立,发
    2023-02-16
    402人看过
  • 合同案件管辖、民法典管辖、合同管辖规定
    1、购销合同履行地按如下情况确定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2)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3)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4)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它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5)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租赁合同纠纷管辖规定关于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
    2023-08-17
    48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房屋地位确权案房屋属于专属管辖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确权案件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不动产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房屋确权是法律规定要经过专属管辖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确认案件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房地产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
    • 房屋确权条例属于专属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8
      房屋确权案是专属管辖,因为该案属于不动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
    • 地方规定房屋确权是否属于民事权益的管辖范围?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房屋确认案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房地产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