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对影视作品的归属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9:20:38 118 人看过

我国著作权法对影视作品所有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p>就我国而言,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署名权由作者、导演、摄影家、作词人、作曲家等享有,有权按照与生产者签订的合同领取报酬。电影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的作者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还规定:“没有相反证明的,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因此,我国《著作权法》对电影著作权采取法定所有权和推定所有权两种方式,中国的立法模式与上述国家不同。首先,电影作品的版权属于制片方,这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的版权法相似。但在我国,参与电影创作的人在电影作品中共享身份权——署名权,这与美国的合同调整模式不同,美国的合同调整模式只是根据合同获得报酬权,相反,类似于法国的立法模式,将各类参与者列为著作权人。同时,还规定了“剧本作者与音乐作者著作权分离”,使不同情况的认定更加细化,保护范围更加广泛。因此,我国《著作权法》对电影著作权的归属是考虑“生产者”、“参与创作者”和“独立作者”的利益,这种立法模式在理论上是“多赢”的。因为电影不同于其他作品,电影并不像小说家独自在书房里写作。电影是由许多人组成的艺术作品;第二,电影的制作要花很多钱;另外,电影作品本身就是一个成品,这与书籍和原著的创作者不同。基于上述特点,不妨寻求对电影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将电影的经济使用权统一给电影制作者,使电影作品的利用更加便利,增加对著作权人经济利益的体现。可以说,我国著作权法对电影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不仅有利于电影作品的传播,有利于投资者和公众,而且通过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了参与者的精神和财产利益。也就是说,一般在电影作品中,署名“制作人”的法人或自然人应推定为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影视作品相关文章
  • 作者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程序是什么?
    1、作者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作者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程序是:提交相应的材料;缴纳注册费,要严格按照省版权局的作品注册费标准执行;登记的期限是收到申请后进行复审。合格后,由省版权局颁发作品登记证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以上报名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1)一套申请表(1.作品名称、类别(书面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影视、影视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等)
    2023-05-07
    375人看过
  • 著作权法对海外影视作品有何规定
    海外影视作品著作权法的保护有哪些规定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作人、录像制作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此外,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的情况,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我们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2023-05-07
    262人看过
  • 数码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怎么判断
    数码照片的权属应结合其属性参数拍摄时间、当时场地情况及原告提供的同一场景的系列图片等相关证据,综合判断。具体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要点:1、数码照片属性参数难有足够的证明力单独证明数码照片的著作权归属。数码科学技术的普遍应用以及数码摄像机的出现使摄影作品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数码照片已替代传统胶卷照片走进了千家万户,与此同时,新技术也给数码照片的著作权属认定带来了新的问题。由于数码摄影的记录、传播、复制方式与传统摄影完全不同,导致对原创性的认定也完全不同。对传统摄影作品来说,只要有原始的胶卷底片,一般就可以认定作品的原创性。但是,对于数码照片来讲,由于作品的储存介质是电磁数码,因而照片的复制极其简便,而且复制并未改变数字信息,使其可以对网上和硬盘里的数码照片随意复制,一旦产生纠纷,很难判断到底谁是照片的原作者。2、原始数码照片属性参数的证明力大于已转存过的数码照片属性参数。在我国,作
    2023-04-17
    271人看过
  • 我国的著作权属于相对权么?
    一、我国的著作权属于相对权么?不属于,属于绝对权,此时是一种对世权。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2、刑事责任①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21
    2024-01-14
    170人看过
  •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什么,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什么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二、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包括: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5.已过保护期的作品。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三、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有: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又称原创性,是指
    2023-06-22
    75人看过
  • 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
    近年来,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有明显上升趋势。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统计,2007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09件;2008年受理174件,比2007年增长60%;2009年1月~8月受理144件,比2008年同期增长32%。影视侵权后来居上简单案件调解优先面对这三大新特点,赵刚法官详细介绍了朝阳法院知产庭的法官们为妥善审理好此类案件所采取的相应对策。对于简单案件,采取调解优先、以判促调的方式。具体做法是:首先,严格运用调解五步法,将调解贯穿于案件整个审判过程中。即:第一步,强化法官助理在起诉过程中的调解工作,询问当事人调解意愿,引导当事人作出合理合法判断;第二步,案件承办法官积极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并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进行调解;第三步,承办法官于证据交换后、正式开庭前通过电话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第四步,对于庭前调解不成的,分析查找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的分歧点与交叉点
    2023-06-08
    359人看过
  • 影视作品的版权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影视作品的版权归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这一规定确保了影视作品在创作完成后,其版权归属的明确性。1.该条款也尊重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创作者的劳动成果,赋予他们署名权,并允许他们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相应的报酬。2.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如剧本、音乐等,其作者也有权单独使用其作品,这进一步体现了对创作者权益的保护。二、影视作品版权保护期限关于影视作品版权的保护期限,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做出了明确规定。1.根据该条款,电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这一期限自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2.对于合作作品,保护期限则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一规定既保护了创作者的权益,又兼顾了社会公共利益,确保了文化
    2024-07-25
    285人看过
  • 如何判定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摄影师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拍摄是侵权行为,因此需要获得被拍摄者的授权。而合作拍摄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各方共同享有。如果受托人委托拍摄,那么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先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著作权就归受托人,也就是摄影师。综上所述,摄影师在拍摄他人作品时需要注意获得授权,而合作拍摄的作品则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2.摄影师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他人进行拍摄。在这种情况下,摄影师需获得被拍摄者的授权,否则拍摄作品可能被视为侵权行为。2.合作拍摄。与别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各方共同享有。3.委托作品。受人委托拍摄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先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著作权就归受委托人,也就是摄影师。 人 像 摄 影 合 作 创 作 , 著 作 权 怎 么 分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摄影作品属于本法所称的作品范畴,因此摄影师对自己的拍摄照
    2023-10-07
    220人看过
  • 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
    一、抄袭影视作品侵犯了什么著作权?触犯了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广告文案中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二、著作权保护的权利范围包含哪些?(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
    2024-01-29
    137人看过
  • 影视作品著作权权利属于谁权利怎样分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制作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复制权,即制作拷贝的权利,包括转换录相带用于电视播放;2、放映权,将影视作品公开上映的权利;3、播放权,通过电台、电视台将影视作品的影像、声音或者声像同时播放的权利;4、发行权,即将影视作品的复制品以出售或出租方式推进流通领域的权利;5、改编权,将影视作品戏剧化、小说化、美术化。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有权单独使用其作品。这些作品指剧本、音乐等,单独行使著作权指脱离影视作品以其他使用方式加以使用。如:剧本可以作为文字作品的刊物上发表,音乐可以出歌曲集或在别的作品中再使用。剧本、音乐等作者的著
    2023-06-13
    450人看过
  •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归属有哪些规定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归属的规定有著作权一般属于作者;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两个以上合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一、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翻译人享有。翻译别人的作品,除了要署翻译作者的名字外,还应当,应当注明是翻译作品,并且注明是根据某人的某某作品翻译。如果没有注明,而使人感觉该作品是翻译人的原创作品的话,那么也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侵犯。二、哪些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等民事责任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2023-03-20
    297人看过
  • 影视著作侵权的处罚标准
    版权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1)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2)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3)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4)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5)转让或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版权侵权行政处罚的方式行政处罚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罚款,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对于已给予行政处罚的侵权行为,权利人还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目前,除国家版权局外,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设立了版权局,部分地市也设立了版权局。国家版权局负责处理重大侵权案件,各地方版权局负责处理其他侵权案件。另外,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可能受到刑事处罚。以营利为目的,有特定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3-05-01
    104人看过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当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电影作品修改前后著作权法的规定基本相同,电影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也与国外的一般惯例和公约的规定相一致。我们采用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根据创作产生著作权的原则,首先,考虑到制片方的巨额投资和电影作品的商业化运作,应当认识到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是由编剧、导演、摄影家、作词人、作曲家等创作的,把电影作品的版权交给制片方,从理论上讲,就是把版权合法地转让给制片方。但是,编剧、导演、摄影师、歌词和作曲家仍然享有签名权。修订前的著作权法没有规定电影作者的报酬权。这并不意味着电影作者没有这个权利。其实,片酬问题可以在合作之初通过制片人和作家、导演、摄影师等的谈判来解决。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这次著作权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电影作者的报酬权。随着改革开放,出现了独立的生产商和专业的生产投资公司。电影的制作也走向了市场,电影产业可以按市场运作。编剧、导演、摄影家、抒情家、作曲家
    2023-05-07
    94人看过
  •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侵权责任的认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归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摄影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的、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作品,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没有相反证明的,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二)未经合著人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未参与创作并在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七)使用他人应当支付报酬的作品,
    2023-05-07
    497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影视作品是指利用一定的摄录物质设备,将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更多>

    #影视作品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怎样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5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由此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根据著作权法“谁投资,谁享有著作权”的立法本意,享有著作权的制片者即为投资者。“出品”、“联合出品”单位多为境内影视作品的投资者,应界定为著作权人。
    • 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权利保护的规定是什么,著作权的归属如何定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
    • 如何查询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信息?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
      1、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方网站可以查询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权利利用著作权的利用分为转让、许可、质押。 2、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
    • 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著作权法对此有什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1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 我国著作权法对作品作品作品的分类标准规定了哪些?作品的分类标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作品由作者创作,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例如: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影视作品等,那么作品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呢? 作品的分类标准: 一、在确定著作权客体时,根据作品的传达媒体的不同,以伯尔尼公约为例,将作品分为: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话剧和音乐剧作品,舞蹈作品和哑剧作品,电影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实用艺术作品,有关地理、地形、建筑和科学的示例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