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7:03:03 329 人看过

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提取必须要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才可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无房产证明在哪里开十堰
    一、无房产证明在哪里开十堰在十堰地区,办理无房产证明的具体地点为当地房屋管理局。1.无房产证明,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无房证明,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因此,了解无房产证明的开具地点对于需要办理此类证明的居民来说至关重要。2.在十堰,您只需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即可获得无房产证明。二、无房产证明办理指南在十堰地区办理无房产证明时,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准备材料:您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等)。请确保您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证明的办理。2.前往房屋管理局:携带好相关材料后,您需要前往当地房屋管理局进行申请。在办理过程中,请遵循工作人员的指示,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3.填写申请表:在房屋管理局,您需要填写无房产证明申请表。请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如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咨询。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表后,
    2024-08-06
    103人看过
  • 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及贷款利率
    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比例及利率:1、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在90㎡(含90㎡)以下的按购房总价80%执行(十堰市城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市最高不超过25万元),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按购房总价70%执行(十堰市城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市最高不超过25万元);2、二套房贷款按购房总价40%执行(十堰市城区最高不超过50万元,县市最高不超过25万元),建筑面积在160㎡(含)以上的暂停贷款。3、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现行的5年以下首套房贷款年利率为4.00%,二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40%;5年以上首套房贷款的年利率为4.50%;二套房贷款的利率为4.95%。
    2023-05-29
    121人看过
  • 上海住房公积金哪里提取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3、租房提取条件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
    2023-12-14
    141人看过
  • 十堰公积金贷款政策
    十堰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于2020年1月1日起遵照施行。降低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十堰城区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县(市)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一、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情况而定。1、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2、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含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40万元/户。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
    2023-03-24
    399人看过
  • 十堰报废车辆在哪里办
    一、车辆报废年限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二、十堰报废车辆在哪里办十堰市人民南路46号十堰市慎-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三、车辆报废应该到哪里办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2023-05-09
    293人看过
  • 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贷前咨询: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咨询;需要办理组合贷款时,应向受托银行咨询办理商业贷款的具体要求。申请贷款:借款人按照所购住房贷款条件要求备齐原始资料和复印件,填写好贷款申请书和借款合同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贷款。(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贷款(首受):贷款业务人员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审核提交的证件、证明、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等。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完善手续。(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贷款:初审员对首受人员受理的贷款资料和有效期进行初审,主要包括申请所需资料、手续、证件、证明、印章、时间、有效期等要件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贷款审批表上填写初审意见后报办事处、管理部主任审核。(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贷款:办事处、管理部主任对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担保方式、可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审核通过后在贷款审批表上填写审
    2023-05-05
    227人看过
  • 玉溪公积金哪里买住房
    玉溪市符合条件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类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
    2023-05-31
    469人看过
  • 益阳哪里办住房公积金
    一、公积金是什么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
    2023-05-31
    244人看过
  • 大良哪里退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处,不是很麻烦,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去直接办,有的地区在行政服务中心也设有窗口,查询一下电话,一问便知。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
    2023-05-08
    212人看过
  • 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北京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一、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北京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2.房屋权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二、北京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去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8种情形可以提取: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5.户籍迁出本市;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三、异地如何提取公积金异地提取公积金流程:1.在公积金缴纳地提交申请
    2023-04-12
    66人看过
  • 十堰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二)无房户支付一般性租房的房租费;(三)无房户支付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房租费;(四)享受低保的困难职工缴纳物业费;(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改善生活条件支付生活费;(六)涉及法院判决的按十中法[2013]85号文件执行;(七)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缓刑、开除、处分、辞职的。
    2023-12-04
    166人看过
  • 出纳到哪里交住房公积金
    一般缴纳住房公积金都是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交公司的相关资料就可以的,先开户的,然后再是给员工缴纳的。缴纳流程一、住房公积金的初始登记1、单位在初建住房公积金时,按照“填表说明”,要填写两份“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报到归集部门,同时要提供单位的印鉴卡一式两张来完成初始的登记。2、“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的实际的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上附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3、住房公积金每月的缴存额在原则上时每年来核定一次。以后每年的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当地归集部门来编报本单位在下年度的“住房公积的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4、缴存额在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单位要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表”空白处来注明新汇缴额起始的汇缴月份。5、单位办理登记的手续应该提供的材料:(1)党政机
    2023-05-31
    238人看过
  • 外地城镇户口在哪里取住房公积金租房
    一、公积金是什么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1]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
    2023-05-31
    208人看过
  • 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产权证放在哪里
    现在通过抵押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家庭非常多,抵押贷款买的房自己能否拿到房产证的问题却需要弄明白。公积金贷款一般采取“抵押+保险”的担保方式,因此产权证一办下来,开发商就按抵押合同把他的产权证送到银行收押了。有的人据此认为房子的产权证是应该由银行“保管着,直到自己还清贷款”。实际上,根据有关规定,尽管是做了抵押贷款,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产权证也应该拿在贷款购房人自己的手中,银行应该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现在办理抵押登记并不难,购房人只要按要求填写完申请表并和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经办银行的经办人一块儿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房屋权属管理部门确认材料完整无误后,在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抵押情况,并填写《房屋他项权证》,加盖抵押登记专用章后购房人就可取回房屋产权证。
    2023-05-01
    10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十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6
      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2、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已发放的贷款利率不调整。 3、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当年执行借款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以后各个年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实际发放贷款时和在贷款未偿清之前,遇中国人民银行调
    • XX在哪里办理,辞职能退住房公积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
      深圳办住房公积金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劳动者辞职后可以凭借离职声明、身份证等内容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r《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第十三条r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r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r住房公
    • 在哪里提住房公积金大概是如何的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地址,可以咨询单位的财务人员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咨询。
    • 住房公积金如何用,住房公积金可以用在哪些地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3
      (一)提取公积金购房 1、按照规定,不贷款购房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偿还本息; 3、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提取公积金付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政府招租补
    • 公司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到哪里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12
      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以及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然后由其进行审核,审查通过的就可以通知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