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需担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8:52:26 444 人看过

一、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需担责吗

1、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若是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担责。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找律师有什么作用

1、诉讼前判断是否构成医疗过错是否构成医疗过错是诉讼的基础和关键。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诉讼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判断是否存在过错尤为重要。患者或其亲属应该携带所有病历资料,交给专业律师审阅。并如实陈述治疗过程中有关治疗环境、用药、手术处置、护理、病人身体变化等客观事实,由律师根据医学、法律知识及实践经验,做出综合评断。

2、证据保全和固定判断一旦构成医疗纠纷,应该封存病历,防止删除更改。封存病历时注意,封存袋一头一尾都要贴上封条,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封存证明;另外,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或药物等实物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封存。对于患者死亡的,应该申请尸检,查明死亡原因。

3、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办案经验,在医疗纠纷调解中能有根有据的提出问题,反驳对方,更容易促使调解成功。

4、诉讼中选择合适的案由,是胜诉的关键医疗纠纷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侵权纠纷,不同的案由,涉及不同的举证责任承担问题,赔偿范围和诉讼策略也不同。只有医疗侵权纠纷,才属于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需要承担对医疗损害及后果没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

5、在医疗司法鉴定中律师的作用医疗鉴定是医疗纠纷的核心和关键。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责任的承担、赔偿数额以及胜诉问题,因此在鉴定中,律师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对于每个案件,鉴定机构都要求当事人书写书面陈述和争议要点,提交证据材料。这些是鉴定机构核查的重点。因医学博大精深,鉴定机构也会有很多种鉴定意见,鉴定时候应该和鉴定人员经常沟通,提供理论文献,作为鉴定的依据。

6、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作用律师是诉讼案件举证质证的行家,知道哪个证据对自己有利,哪个没利。适当合理的举证,才能达到诉讼效果。切忌胡乱举证。切忌提供对自己没利,反而对对方有利的证据。审查对方证据属于质证。深刻精辟的驳倒对方证据,对方证据就起不到举证效果。法庭辩论阶段,要抓住要害,根据庭审事实、证据、法律,有理有据、有条有理、层次鲜明的树立自己观点,批驳对方观点。

三、医疗纠纷患者怎么维权

1、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维权。

2、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前往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咨询,了解医疗纠纷的合法解决途径以及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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