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1996年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2000年8月,李某在工作过程中,右腿被严重砸伤,随后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9级伤残。伤愈后,李某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单位给予了一次性工伤待遇。2009年3月,李某感觉右腿不适,过了一段时间,右腿疼痛难忍,到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医疗机构经过诊断认为,李某的右腿的疼痛是由于右腿被重物剧烈打击所致,经核实是上次工伤复发所引起的。此后,李某又在医院接受了一个月的治疗,直至彻底康复出院。李某要求单位给予报销医药费,却遭到拒绝,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治疗意见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待遇。在本案中,李某是因工受伤,其工伤待遇受法律保护。另外,李某在工伤治疗后,其工伤伤情出现反复,经有关医疗机构确认需要治疗,所以,符合工伤复发享受工伤待遇的一切条件。据此,仲裁委作出裁决:单位应一次性支付给李某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各项工伤待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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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 具体规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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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后,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后的工伤待遇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2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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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职工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待遇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3工伤职工一旦旧伤复发,那么肯定就要进行及时的治疗。不过由于这个伤情的根源还是之前的工伤,那么工伤复发职工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呢?下面,告诉大家工伤复发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治疗工伤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和有关补助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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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发生后,如何享受工伤待遇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③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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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享受原工伤保险待遇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3对于“停工留薪期”,在《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3条中有如下描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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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工伤员工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