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21:42:03 286 人看过

交通事故后这些情形下可申请救助资金: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伤员需要及时支付的抢救费,应当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接到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立即进行垫付。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

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2、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

4、其他资金组成的,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一种基金。

二、垫付丧葬费保险公司报销吗

车撞死人后丧葬费自己垫付保险公司会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赔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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