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常驻异地工作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1:54:19 138 人看过

一、商丘常驻异地工作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注意事项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省本级(郑州市)或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就医待遇(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封锁,一年内不办理取消备案和变更备案地业务。已通过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参保人员,需到门诊慢性病窗口办理门诊慢性病异地备案,按规定享受异地门诊慢性病待遇。

(2)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3)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二、商丘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三、商丘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材料有哪些

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过渡期内可使用社保卡)

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照片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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