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义务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经济犯可以减刑吗
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经济犯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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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制的罪犯一般有什么义务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31、被管制的罪犯的义务包括遵纪守法,服从监督; 2、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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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中被判处管制期间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2被判管制后的权利与义务有: 一,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二、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未经执法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