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0:41:55 468 人看过

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实体法定条件中最基本的条件。

现行《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从以上立法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没有界定,给我们具体适用法律造成了困难。但是没有延续旧的土地管理法第21条的提法,这说明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也较之以前更为审慎。

2、合理补偿原则是土地征收实体法律制度中最核心的条件

国家基于主权者地位,出于公共利益目的,可以强制性地取得特定主体的财产权,相对人负有容忍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财产权可以任意被侵害。如果将为社会公共福利而造成的损失转嫁由特定人承担却不给予合理补偿,无异于对私权的肆意侵夺,对权利人极为不公平。因此,对被征收土地者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使其对土地的实物所有权或者相关权利转换为财产权价值形态,乃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

一、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预征告知。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

(二)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异议和建议,听证机关应该形成笔录,该笔录也是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五)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受理,并进行审核。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六)征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征地的两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如果征地项目未获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由发布预征公告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下发书面通知,取消原预征公告。

(七)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地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提异议权和听证权是他们第二次对征地的补偿安置的话语权。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什么是法人设立必须满足的条件?
    法人设立的要件:1、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2、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独立开展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3、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资金或能够提供资金来源;4、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字,通过名字的确定来区别于其他法人;5、设立中的法人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人设立概念简述法人设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社会组织获得法律上人格的整个过程,即它是创设法人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不同的民事主体取得法律上的人格的方式并不相同,自然人是通过出生这一事实而取得法律上的人格,而法人只能通过设立而取得法律上的人格。严格地讲,法人的设立和法人的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创设法人的行为,后者是法人得以存在的事实状态,因此,法人的设立是法人成立的前提,法人的成立是法人设立的结果,法人成立意味着法人设立的完成,但法人的设立并不必须导致法人成立,当设立无效时,法人就不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8
    271人看过
  • 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
    首先,收养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其次,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基于自愿的原则进行收养。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体现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孩子需要什么程序儿童收养程序如下: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2、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对收养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3、审查合格后,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
    2023-07-08
    336人看过
  • 了解事实收养必须满足的三个条件
    成立事实收养的三个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且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事实收养的法定条件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中国承认事实收养的法律效力,并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023-07-03
    241人看过
  • 附条件赡养协议中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附条件赡养协议对附条件的要求:1、不得约定有条件履行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有任何条件;2、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赡养人之间签订的协议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3、经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签订的协议必须经赡养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附条件赡养协议有哪些情形出具在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订立附条件的赡养协议。赡养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赡养人应尽的赡养义务;赡养费等。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
    2023-07-04
    142人看过
  • 申请破产重整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申请破产重整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破产重整必须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2.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3.出资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债务人申请破产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债务人申请破产提交的材料有: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2023-04-25
    335人看过
  • 法律援助的申请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法律援助的范围:(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重庆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4
    2023-07-04
    444人看过
  • 有效的借款协议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有效借款协议的条件有:1、借款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2、利息符合国家规定;3、借款合同的内容要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4、协议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欠条没有按指纹具有效力吗欠条虽然没有按指纹但是只要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而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签订欠条是签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有效。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信用卡欠款没还会怎么样信用卡欠款未还的后果:1、信用卡到期未还的,持卡人首先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利息、逾期违约金和罚息;2、持卡人还可能被信用卡发卡机构进行催收,影响生活;3、信用卡未还情节严重的,持卡人还有可能被发卡机构起诉。根据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
    2023-02-22
    367人看过
  • 质押权生效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具备质押权生效要件内容如下:1、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在转让质押物占有之前,没有担保物权的效力;2、出质人只有实际转让质押物交付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会生效。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押物的,质押权不成立;3、质押权合同中出质财产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转让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转让所占财产为准。质押权人在质押合同生效前已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航空运输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通过其法定代理人订立合同。(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
    2023-07-04
    453人看过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一、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
    2023-02-19
    425人看过
  • 收养子女北京落户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核心内容:收养子女北京落户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年满三十五周岁。1、作为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2023-05-05
    352人看过
  • 构成从犯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才算从犯
    构成从犯一般必须具备的要件是:有共同犯罪行为的存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必须认识到正犯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行为;必须有帮助正犯实施犯罪的故意。一、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二、哪些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
    2023-06-19
    216人看过
  • 形成家庭共有财产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或者贡献所得。如果财产系家庭成员共同受赠或共同继承所得,当然也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一般为共同共有。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家庭成员个人财产有显著区别。形成家庭共有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家庭共有财产取得的法律事实,分家析产只能分割家庭共有财产,而夫妻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认定财产所有权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家庭成员个人所有,必须根据财产所有权取得的法律事实。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家庭承包的土地不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应由村民委员会根据规定重新承包到人。但土地上的林木、作物等属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其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法律事
    2023-03-12
    325人看过
  • 网络追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般符合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以及刑事犯罪这三个条件就能网上追逃。网上追逃的范围一般包括刑事拘留、司法机关决定逮捕或已批准、和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构成犯罪而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劳教场所脱逃的劳教人员、犯罪嫌疑人以及罪犯等。涉嫌帮信罪会网上追逃吗涉嫌帮信罪会网上追逃,但网上追逃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符合批捕条件但嫌疑人处于在逃状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
    2023-06-30
    252人看过
  • 起诉要求哪些条件必须满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1、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条件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遗产继承诉讼需要的证件: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3-07-04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土地征收必须满四证一书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不要的。我国土地在进行征收的时候的却需要相关的材料不过这和被征地人自身所有的四证一书并没有关系。 2、四证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书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必须满足什么出资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15
      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法条链接:《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满足条件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6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必须满足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
    • 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7
      企业土地使用权确认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一)行政划拨、出让、二三级市场购买、投资者投入、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进行计量; (二)企业土地使用权产生的经济利益应当在很大可能上流入企业。
    • 收养人必须满足无子女的条件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不是。实际上收养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