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拆迁房登记谁的名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04:42:52 464 人看过

一、一般拆迁房登记谁的名字?

1、一般拆迁房的房产证上登记房屋所有权人的名字。

搬迁房的房产证,房屋产权属于谁,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安置协议名字是谁。

但是房产证办理以后,可以过户,修改房产证名字。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登记其他人的名字,法律是允许的。区别在于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房屋的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如果登记多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为多个人共有。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判断房屋是否有房产证、检查房屋质量等,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情形,则需要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经过核实,发现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有产权证、拆迁协议书,那么也可以购买安置房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

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检查房屋质量

在签署房屋认购书时,被拆迁人还要认真仔细的看好认购书中关于房屋验收、房屋质量以及发生上述问题时的解决途径等各项条款。如果没有的话,被拆迁人要及时地要求拆迁人在合同中增加关于这些事项的规定,只有白纸黑字写明确了,日后维权的时候才有保障。

被拆迁方可以自行选择获得补偿的方式,若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那么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此类房屋在最初获得的时候无法办理房产证。在满足一定的年限要求之后,可以带着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等的材料,向相关部门提出房产证的办理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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