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血肿算不算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21:22:22 74 人看过

不一定,但可以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988年卫生部在对1987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说明中,明确规定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它与一般医疗事故的质的界限主要在于医疗事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是否达到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程度。而对这一点的理解,学术界存在较大分歧。

《办法》第4条把医疗事故规定为三个等级:

一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死亡的;

二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据此,有人将这三级医疗事故认定为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对此,人们观点不一,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将三级医疗事故即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情形作为医疗事故罪的危害结果或作为定罪的标准。这种分歧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我国刑法和《办法》对此规定的较为抽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事故认定相关文章
  • 剖腹产产假天数怎么算
    (一)女职工产假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剖腹产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剖妇产的产假并没有在《规定》中明确阐述。产妇的产假应当根据剖腹产的原因来进行产假长短的确定。这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因难产或顺产可能影响产妇的生命健康等因素被迫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难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职工享受113天(98天15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因产妇或家人喜欢某个日子或时间而选择剖腹产的应以顺产标准来确定产假,即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一、产假有工资吗?产假有工资。女职工
    2023-03-19
    263人看过
  • 关于产后血肿是医疗过错吗
    手术后如果有细菌病毒感染引起的血肿,或者是炎症感染,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第一,从行为主体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首先,除医务人员外,与诊疗护理有关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他们不具有从事医疗护理的资格,故不能成为该责任的行为主体。二是不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在行医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即非法行医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产生医疗事故责任。对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从主观方面上看,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
    2023-02-23
    190人看过
  • 输液后脸肿是医疗事故吗
    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失行为。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则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属于故意伤害。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构成医疗事故:第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医疗事故只发生在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的医疗活动中;第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第三,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这里把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对
    2023-04-17
    99人看过
  • 输液后脸肿是医疗事故吗
    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失行为。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则不属于医疗事故,而属于故意伤害。符合以下四个标准的构成医疗事故:第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医疗事故只发生在医疗机构及其医疗人员的医疗活动中;第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第三,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这里把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对
    2023-06-01
    320人看过
  • 剖腹产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吗
    一、剖腹产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吗?是的,只要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所有住院、检查的发票在出院前交医院,报销手续由医院社保部门办理。报销后,将款项直接存入医疗保险卡,凭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从银行提取。二、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和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三、生育费用的报销有以下情况:一是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女职工生育费用和产检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个人需先在医
    2023-05-13
    74人看过
  • 农村合作医疗剖腹产报销比例
    一、农村合作医疗剖腹产报销比例(一)门诊报销(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肝硬化、脑血栓及脑溢血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股骨头坏死、合并并发症的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或组织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重性精神疾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恶性肿瘤、尿毒症、血友病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3万元。(二)住院报销(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5)经县级
    2023-05-28
    34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否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是否存在... 更多>

    #医疗事故认定
    相关咨询
    • 剖宫产剖腹产切口处有血肿不用动手术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这样的事申请做鉴定没有什么大的意义。医疗行为存在一些问题,止血不完善,事情很小,建议协商处理。
    • 剖腹产后子宫粘连是医疗事故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8
      这得由医疗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才能确定。
    • 剖腹产后照CT发现肚子里有手术针,算医疗事故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3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建议及时解决,申请卫生局进行,委托专职律师依法维权。
    • 剖腹产后大出血是不是医院的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由于医疗纠纷专业性太强,首先需要做的是封存复印病历,以固定证据。一般来讲产后大出血的原因有很多,是否是医院的责任需权通过鉴定予以明确,同时还需要考虑大出血对产妇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建议委托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办理。类似案件目前本律师办理过几个,基本最终医院都承担了赔偿责任。
    • 剖腹产手术七天拆线后弟八剖腹产手术天刀口垛开肠管暴露算不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属于医疗事故,建议去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院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要注意食物的提存,客观病例的复印,以及其他主客观病例的提存和复印,因为医疗纠纷涉及大量的准备和证据搜集工作,建议来电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