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1 05:37:45 378 人看过

一、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有什么

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就可以认定为怠于行使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

①赠与他人财产;

②非正常压价;

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主观要件:存在恶意。

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如下:

1、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

3、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4、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该第三人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债务人应当行使债权,如果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尚未到履行期限,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过行使期限,若债务人不及时行使债权,其债权就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消灭或者会有其他财产上的不利。(2)债务人能够行使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并无任何障碍,债务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和代理人行使债权。(3)债务人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债务人没有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但对该债权处于消极的、不行使的状态。如果债务人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应该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了。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什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必须到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本人。债务人对
    2023-06-28
    215人看过
  • 公司怠于清算致使债权人权利受损怎么办
    一、公司怠于清算致使债权人权利受损怎么办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二、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可以报警处理,报警后警方会对债务人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情节轻微的,可能会批评教育;如果情况较严重的,会给予治安处罚,可能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
    2024-01-26
    273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主张到期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可以。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律师补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务人拥有经济活动自由,可以行使其权利,筹资以备期限届满时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不能干涉债务人的活动自由;但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无力清偿其债务,应从
    2023-05-06
    197人看过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应该如何办
    一、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应该如何办《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能扣押债务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
    2024-02-08
    400人看过
  • 抵押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但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护其债权。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应负什么责任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质物也存在着价格跌或者意外灭失的风险,因此,一旦债务履行期届满而债务人未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质权,以免给出质人造成损失,出质人也有权请求质权人行使权利。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或者发生其他毁损、灭失等情形使质物无法实现其原有的变价额。在此情形下,质权人对于出质人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出质人首先要有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的行为;第二,有证据
    2023-08-08
    228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应该怎样处理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主债务未判决前能否提起代位权诉讼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未作出判决的。符合行使代位权条件的,不影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
    2023-03-26
    51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该第三人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债务人应当行使债权,如果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尚未到履行期限,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过行使期限,若债务人不及时行使债权,其债权就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消灭或者会有其他财产上的不利。(2)债务人能够行使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并无任何障碍,债务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和代理人行使债权。(3)债务人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债务人没有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但对该债权处于消极的、不行使的状态。如果债务人明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债权人应该行使的是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了。三、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债权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并不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则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债权人应该怎么办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但是
    2023-08-10
    88人看过
  • 什么是怠于行使债务
    怠于行使债务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其债务无法履行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其代位权,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有几种情形债权人代位权有以下情形:1、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履行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债权到期不确定是否影响代位权行使到期债权不确定影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因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根据《民法典》
    2023-06-20
    380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应如何判断?
    判断标准如下:1.在主观意图上,怠于行使权利应表现为主观上的消极状态。2.从外在行为方面,怠于行使表现为未及时作为。债务人未在合理的期限内主张权利,即未及时作为。3.客观结果应作为判断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决定因素。如果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无客观因素制约,能够实现而未实现,则应认定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一、什么情况下能提起代位权诉讼,要哪些条件能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情形是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代位权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1、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二、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具备什么法律要件呢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2023-04-03
    146人看过
  • 判断债务人是否懈怠行使权利的方法
    判断标准如下:1.在主观意图上,怠于行使权利应表现为主观上的消极状态。2.从外在行为方面,怠于行使表现为未及时作为。债务人未在合理的期限内主张权利,即未及时作为。3.客观结果应作为判断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决定因素。如果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无客观因素制约,能够实现而未实现,则应认定为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怠于行使权利什么意思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到期,若不及时行使权利,将可能引起权利消灭或者发生权利变动的不利后果,或者可能不当减少债务人的财产而损害一般债权人的利益。不存在阻碍债务人行使权利的客观障碍,若债务人因为客观障碍不能行使权利,则不得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待。债务人已经对第三人行使权利,但其行使权利的方法有所不当或者其结果并非有利,不属于债务
    2023-07-20
    412人看过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二、保全债务人的债权债的关系成立后,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民法上称之为“责任财产”。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对责任财产所采取的手段称为保全。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
    2021-11-17
    2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债务人怠于形式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这表明法律上确认债务人只有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才不构成怠于行使。这样的规定不仅提供了一种明确的客观标准据以判断怠于行使的构成,亦可避免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串通对抗债权人的代位权,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形同虚设。其次,债务人已陷入迟延。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之前,不发生效力,没有代位权成立的可能;已发生的债权,在债务人迟延履行之前,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满足尚不确定,代位权的行使也无现实可能。只有在债务人已陷入迟延但仍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自身又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存在现实的无法实现的危险时,债权人的代位权才有行使的必要。债务定有履行期的,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即构成迟
    2023-05-08
    66人看过
  •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求偿获支持
    李某向郭某借10万元钱久拖不还,但李某在林某开办的江西吉水县科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10万元股权,且该股权已到期。于是,郭某将林某告上了法庭。9月22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就这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作出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林某五日内偿付原告借款10万元。2008年11月3日,第三人李某因做生意急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郭某借10万元,约定了半年归还,并出具借条一份,到期后,李某未归还,但李某称其在朋友林某开办的江西吉水县科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10万元股权,而该股权已到期,因为是朋友关系不好意思去索要,其愿意将该10万元股权凭证转让给原告,由原告向被告林某主张债权。原告认为,第三人向原告借款属实。现第三人要原告向被告主张归还,因此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借款10万元或转让其在吉水科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10万元股权。二被告未作答辩。一审法院认为,原告郭某因第三人李某怠于行使到期债权,为促使本人的
    2023-04-23
    82人看过
  • 应当如何判断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
    一、应当如何判断债务人是否构成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1)我们认为,怠于行使应当仅限于债务人能够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却一直未主张;若是以其他方式诸如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等,就不能算是债务人向其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采取此种方式的目的就在于确定一种客观标准,便于法院明确地认定债务人是否向次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避免债权人代位权目的落空。(2)但是如果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而又撤诉,致使次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实质上仍然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尤其对是否撤诉;撤诉后是否再次起诉具有选择空间时,可见债务人并未积极行使债权,不得以已提起诉
    2024-01-05
    4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怠于行使债务人权利的处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6-16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
    • 怠于行使债权的危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10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怠于行使权利的债务人应该如何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司法解释是哪些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债务人已经对第三人行使权利,但其行使权利的方法有所不当或者其结果并非有利,不属于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的范畴。消极地不行使权利,表现在债务人方面主要为债务人“消极地不作为”。至于债务人是否有行使权利的意图,以及债权人是否已催告过债务人行使权利、债务人消极地不作为是否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则非所问。
    •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30
      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