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一、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审批,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一)保证在临时地点从事的活动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接受所在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监督。(二)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宗教活动;(三)有管理组织和责任人;(四)与拟作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业主或管理单位达成租(借)用场地意向;(五)申请作为临时地点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规定,在该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时不会影响周围居民、单位的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二、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①申请人须为在我省合法居住的外国人50人以上;②有能承担组织协调工作的召集人,该召集人是在华常住外国人,且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③经政府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不能满足境内外外国人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④申请作为临时地点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规定,在该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时不会影响周围居民、单位的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⑤保证在临时地点从事的活动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接受所在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办理材料
加盖宗教团体的意见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1)接受申请
a)申请人在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送达。
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预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预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收件转办。有。
3.审查方式确定。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作出决定
1)决定公开。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开许可结果。
3)证件制作。予以批准的,制作《告知书(批文)》,加盖实施机关印章。
4)证件送达
a)证件送达人员自完成证件制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部门业务科室,由科室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给申请人;
b)办理结果可以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c)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可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凭证上应注明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并在特快专递详情单的内件品名注明行政许可证件的名称。证件寄出,送达义务即履行完毕。证件送达人员应及时向邮政部门索要证明申请人签收的邮政部门回执;
d)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办理结果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书面委托书原件。
5)归档。对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按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归档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归档要求按本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全市性宗教团体)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即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接收。
2.受理
1)接受申请
a)申请人在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可通过自取送达。
b)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预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预受理”的意见。
2)补正材料
a)受理后,发现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网上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b)需要补正材料的,本次申请即终止。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收件转办。有。
3.审查方式确定。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批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作出决定
1)决定公开。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开许可结果。
3)证件制作。予以批准的,制作《告知书(批文)》,加盖实施机关印章。
4)证件送达
a)证件送达人员自完成证件制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将审批决定、证件送达部门业务科室,由科室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其中,实施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给申请人;
b)办理结果可以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c)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可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凭证上应注明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并在特快专递详情单的内件品名注明行政许可证件的名称。证件寄出,送达义务即履行完毕。证件送达人员应及时向邮政部门索要证明申请人签收的邮政部门回执;
d)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行领取办理结果的,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提交书面委托书原件。
5)归档。对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材料实行分类归档。按月对归档的材料进行清点、统计与整理。归档岗位人员的职责和归档要求按本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汕尾市红海大道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1994年)
第四条外国人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场所举行外国人参加的宗教活动。
《关于的通知》(2011年)
第四条认可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一般应当由拟设立地的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提出申请。由宗教活动场所申请的,应经当地宗教团体同意。拟设立地的县(县级市、区)无相应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可由拟设立地的地级以上市宗教团体提出申请;拟设立地的地级以上市无相应宗教团体的,可由相应的全省性宗教团体提出申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是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申请的受理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七条境内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要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经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或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地点举行。
境内外国人在临时地点集体进行宗教活动时,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管理。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0年)
第三十三条集体举行的宗教活动应当在核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临时地点进行,并且应当由经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规定的人员主持。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2010年)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外国人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参加宗教活动,可以邀请本省宗教教职人员为其举行宗教仪式。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的,应当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经依法登记的寺观教堂或者在由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定的临时地点举行。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2013年)
第64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附件第366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郁南县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如何申请
467人看过
-
揭阳榕城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20人看过
-
金湾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60人看过
-
珠海香洲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28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理政策是什么
246人看过
-
遵义全市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04人看过
-
临时活动地点的申请主体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临时活动地点的申请主体是举办相关活动的相关机关单位,实施主体的性质一般为法定机关,活动事项的事项性质为,法定时限一般为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临时活动地点所在地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
-
汕尾市交通违章处理点及地点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051、通过邮政代理,可以通过呼叫热线11185的12580热线代理的公安交通警察信息网处理等方式处理违反交通规则的减分2、在线处理不支持交通警察现场处理的违规3、在线系统偶尔出现不稳定,处理时间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4、手续费20-40元不等。
-
申请临时活动地点需要什么手续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4申请临时活动地点,由信教公民推选的代表提出。信教公民代表应当是当地户籍居民或者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备一定的宗教学识。临时活动地点应当有二至三名信教公民代表,负责临时活动地点的日常管理事宜,并确定其中一名信教公民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员。临时活动地点的信教公民代表,不能同时担任其他临时活动地点的信教公民代表。
-
办理房产证的地点及具体流程福建在线咨询 2025-01-31根据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需要到女方工作单位(如果女方没有工作单位,则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在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双方工作单位(如果女方没有工作单位,则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需要签署意见并盖章。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要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要
-
成都办理临时身份证地点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41、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文武路136 电话:(028)86407072 2、金牛区公安分局 地址:交大路178号(西南交大九里堤附近) 电话:(028)86406317 3、武侯区公安分局 地址:高升桥东路8附8号 电话:(028)96181110 4、青羊区公安分局 地址:文武路136号 电话:028-8661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