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反垄断法豁免的价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2:53 102 人看过

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呼唤铸就反垄断法的效益、自由、正义的价值,而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设计更充分体现了社会公益、正义、效益的价值取向。

(一)社会公益价值

反垄断法以维护效益,弘扬竞争为根本宗旨,竞争的有效性是反垄断法一切努力所期望达成的终极效果,但是,某些关系国计民生且成本极高的产业,如邮电、通讯、自来水、铁路等公用事业以及银行、保险等社会影响大的产业,过度的竞争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社会成本的增加,允许某些领域存在垄断状态,允许一定程度的企业合并,正是考虑社会公益价值的充分体现。上述领域排斥了过度竞争,提倡和保护规模经济,让自由竞争和个体效益价值暂时退居次要地位,必将有利于国民经济稳定和有序的发展。

(二)正义价值

正义所关注的是如何使一个群体的秩序或者社会的制度等适合于实现其基本目的的任务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要求,并促进生产进步和社会内聚性的程度。或许对正义的表述千差万别,但我们更应关注的是对公正理念所蕴涵的法的精神和功能的追求。反垄断法作为典型的经济法,其目的必然也在于实质正义的实现,实质正义使立法者和社会赋予执法者以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使其不仅根据普遍性规范来解决问题,同时也要做出特殊调整。在利益权衡之下,将某些类型的企业合并排除到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之外,从某种角度而言,正是为了更好地对那些可能对竞争产生重大消极影响的企业合并加以监控,则从更大范围而言,正是突出了正义价值。

(三)效益价值

法和效益关系,实际上就是法与其所确认、分配、保护和促进实现的社会利益的关系。这种联系经由经济分析法学的努力,大多数法学家已经认可经济效益为法的价值观之一,然而,反垄断法作为典型的经济法,其所追求的社会效益,在于它不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合并可能产生的成本节约会大于其可能产生的垄断定价成本,3在这种情况下,一项禁止合并的判决的效果就不言自明了。所以,理应对企业合并进行辨证的综合考量,判定企业合并的豁免,从而突出企业合并反垄断法豁免的效益价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相关文章
  • 垄断行为的豁免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垄断行为所谓垄断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3条的规定,垄断行为一般指三种经济垄断,具体包括:(一)垄断协议;(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第8条有关行政垄断的规定与经济垄断并列。二、垄断行为的豁免是什么意思垄断行为例外与豁免,构成反垄断法中的适用除外规则。所谓适用除外规则,是指对本来应当适用反垄断法规定的行为,基于特定原因而被排除适用。除外制度包含例外与豁免两种情况。所谓“例外”情况,是指这些行为因本身的特殊性而作为反垄断法的例外,而不适用反垄断法,如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专利、商标合法垄断行为等。所谓“豁免”情况,是因为这些行为本身虽然违
    2023-06-02
    177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规定
    反价格垄断
    一、反价格垄断规定有哪些《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规定。第六条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具有一致性;(二)经营者进行过意思联络;认定协同行为还应考虑市场结构和市场变化等情况。第七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价格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和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价格水平;(二)固定或者变更价格变动幅度;(三)固定或者变更对价格有影响的手续费、折扣或者其他费用;(四)使用约定的价格作为与第三方交易的基础;(五)约定采用据以计算价格的标准公式;(六)约定未经参加协议的其他经营者同意不得变更价格;(七)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2023-05-01
    166人看过
  • 【公司清算指南】企业合并反垄断审查中的破产企业抗辩
    由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来的全球金融海啸,对企业行为产生了巨大影响。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的初期,国际上的企业合并一度陷入了低潮。但2009年以来,国际上的企业合并案大幅增长,其原因是:许多企业出现了资金短缺,迫切需要注入自有资本;由于盈-利水平下降,企业资产价格大幅降低;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地区的企业抓住时机,大胆出手收购。这在中国企业身上体现的颇为明显,例如发生在近期的中*化收购Addax石油公司股份,**重工收购通-用“悍-马”品牌等合并案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有做大做强的企业,就有破产倒闭的企业,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众多的知名公司直接倒闭或进行破产重组。这些破产企业有的由政府直接出资救济,有的干脆通过破产清算退出了相关市场。但是政府直接收购破产企业会削弱产业内部的竞争,对该产业未来的竞争格局产生消极影响;企业通过清算退出相关市场则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有实力的企业对破产企业
    2023-04-29
    409人看过
  • 反垄断法的作用
    作者:佚名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禁止垄断和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能够充分发挥,以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反垄断法的作用可以表述为,通过法律的强制性作用排除各种对竞争机制作用的干扰,保护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维护竞争的市场结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实现有效竞争表现出来的,同时也表现为弥补市场机制本身的缺陷。这些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维持合理的市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市场竞争主体的自主性和平等地位,二是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交易性和自由流动。反垄断法通过禁止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秩序,可以为满足这两个前提条件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二是维护和促进有效的市场竞争,推动经济和技术的发展。竞争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即竞争可以淘汰低效率的企业,淘汰不合
    2023-06-05
    404人看过
  • 反垄断法的定义
    反垄断立法最早出现于美国,1890年公布的《谢尔曼法》被公认为世界第一部反垄断法律。在对反垄断法进行界定时,美国称它是保护贸易和商业免受非法限制、价格歧视、价格固定和垄断的联邦和州的立法;[5](p95)德国将反垄断法称为是规制以限制竞争为目的,企业或企业协会之间通过订立合同或协议,影响商品或劳务的市场情况的行为的法律。徐士英认为,理论上讲,反垄断法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反垄断法不仅指反对垄断(包括独占垄断和寡占垄断)的法律,还指反对各种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狭义的反垄断法只是指反对垄断的法律。[6](p57)笔者认为,反垄断法当作广义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可将其定义为:国家为维持市场竞争格局而规定的禁止市场垄断结构和市场垄断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023-06-07
    211人看过
  •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须进行反垄断审查的情形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须报告商务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进行反垄断审查的包括哪些情形?(一)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二)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三)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二十;?(四)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五)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拥有资产30亿元人民币以上;?(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上的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七)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二十;?(八)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九)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直接或间接参股境内相关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超过15家。?其中(一)至(四)条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可能造成过度集中,妨害正当竞争、
    2023-06-05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
    词条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垄断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 更多>

    #垄断
    相关咨询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2
      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 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参考反垄断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
    • 反垄断是反一切垄断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反垄断并不是反一切垄断,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必须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认识国内市场的垄断和竞争,准确把握国内的市场结构,更要把握国际市场结构。在国内特定市场准入开放的前提下,即便国内市场上存在高度集中(甚至是绝对支配)也不应当视为垄断。在不存在 进入障碍的情况下,绝对的支配地位只能是一种短
    • 什么是垄断垄断与价格垄断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9
      价格垄断是指垄断制造商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中,一些企业占有很大的份额,不仅可以决定产量,还可以操纵产品价格),为了实现自身利益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垄断者或垄断部门可以通过垄断价格行为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制止价格垄断暂行规定》所称价格垄断,是指经营者通过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格,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 反垄断法的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反垄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l/2的; (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 (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l/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